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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车行业调查之四:事故率逐年上升但相对安全 [打印本页]

作者: wen    时间: 2007-7-21 00:26
标题: 电动车行业调查之四:事故率逐年上升但相对安全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傅旭明

  几乎在所有推出“禁电”令城市的文件和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官员的口中,“不安全”成为他们对电动车问题描述的关键词。他们提出,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有两方面问题,一是速度,二是电池污染。然而,电动车行业人士指出,这都是“禁电”的借口,目前电池的回收率几乎是100%,而速度和安全并非绝对性关联。这也是引起电动车禁放争议的焦点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故率逐年上升,但相对安全

  一直以来,电动车行业人士均认为,和私家小汽车相比电动车事故率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他们曾向媒体提供浙江省2004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在交通工具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受伤人数所占比例中,行人死亡2100人占29.08%,受伤8586人占17.34%,自行车死亡1194人占16.54%,电动车死亡129人,占1.79%,伤1660人,占1.35%。

  根据公安部通报的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事故率最低。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上半年,由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12414起,死亡2381人,占交通事故总数的83.93%和85.19%。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

  然而,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并不这样看。

  他列出了2006年的数据,浙江省发生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3957起,死亡430人,伤4371人,分别占总数的10.8%、5%和10.3%,其中死亡人数与2005年同比上升47.8%。

  缪德礼指出,由于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非法上路矛盾日益突出,因此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率持续上升,如不加以控制,将可能成为交通事故新的增长点。据悉,浙江省拥有电动车约200万辆,其中绝大部分都超出了国家技术标准的违规电动车,大有取代摩托车和自行车的趋势。浙江省目前对于电动车主要是采取自愿登记上牌的管理办法,然而这种管理办法对于查处违规电动车是非常不力的。

  缪德礼说,尽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公告制度,目的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然而,一些生产厂家和销售单位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违规生产超过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以致道路上超标电动车泛滥成灾,电动自行车摩托化日益严重,道路安全和秩序受到了严重影响。

  据甘肃省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报告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尤其是私家小汽车的事故率攀升很快,有关数据显示,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发生交通事故1514起,造成559人死亡,私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704起,造成250人死亡,802人受伤,均占上半年事故总数的四成以上。而因自行车和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事故率相对较低,大约占5%左右。

  “电动车在交通中的安全问题的确应引起重视,因为再小的事故比例都涉及人民的生命安全,但还远没有到要禁止它上路的程度,因为中低收入的市民需要它,”一位绍兴市交通管理部门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该人士认为,应该客观全面看待电动车安全问题,他指出,一方面近年来,电动车的总量在不断增加,这对道路安全和交通管理造成的压力也不断增大,所以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管理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电动车生产销售商都必须正视,不应一味要求管理部门无条件宽容。另一方面,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有近80%是电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其中,主要是电动车骑行者超速行驶、横穿马路、突然转向、在机动车道行驶等未按交通规则行驶行为造成的,因此,对电动车骑行者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这仅仅靠交通管理单个部门显然是不行的,还要靠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乃至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实际速度偏快,限速成共识

  电动车的速度一直是交管部门以及反对电动车人士和电动车行业论战的焦点。

  “电动车太快了,我走在路上,身后或对面经常窜出一辆电动车,一点声音都没有,太可怕了。”这是记者在访问中经常听到的话。

  在浙江湖州,一位出租司机抱怨说,“现在电动车速度设计得越来越快了,有时快到我都来不及反应。在我们这样的小城市,人人都那么守交规太难,所以就应该限制电动车的速度。”

  在记者对北京、上海、杭州、绍兴等多个城市路面行驶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拦截访问中,45%的骑行车称平时平均时速都在35公里左右,63%的骑行者承认自己超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交管部门方面对此反映更强烈。广州市一位交警对记者介绍说,广州许多骑电动车的人以前都是骑摩托车的,而现在一些超标电动车的时速达到了60公里,他认为,速度过快而且无法控制管理是广州“禁电”的主要原因。

  虽然,电动车行业、媒体和社会各界都强烈批评广州市政府的做法过于极端,但对于速度问题,在行业内部也一直争论不休,业内人所共知的“王倪之争”的核心也是电动车的速度问题。不过限速行驶是各方的共识。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认为,电动车仍然属于非机动车管理的前提就是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以内,重量不超过40公斤,而浙江绿源电动车公司董事长倪捷则认为国家标准应随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进行调整,最高时速应该调整,而重量也应该相应调整。不过,倪捷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他并不反对限制电动车速度。他指出,任何车辆的设计时速和实际行驶时速不是一回事,许多汽车的设计时速达到了280公里,但是实际上一般路段限制行驶的时速却不到设计时速的三分之一,电动车也不例外。他介绍,绝大部分电动车生产企业在生产产品时都安装了限速装置,而一些消费者私自改装或拆卸超速行驶,就应该由交管部门来管理。

  他还介绍说,现在,由于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先进生产企业在生产电动车的过程中,已经开发运用了许多原来用于汽车的,如ABS等先进可靠的制动技术,所以消费者只要是购买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电动车就成为一种最快捷安全方便的中短途交通工具。

  电池回收率达到了99%

  “禁电”城市提出,电动车虽然本身不产生污染,但电动车的电池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车使用的电池都是铅酸蓄电池。据介绍,铅酸蓄电池的危害主要是重金属铅和电解质溶液的污染。该类电池随意排放不但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对空气、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还会引发人体代谢、生殖及神经等方面的疾病,人体铅含量一旦超标,会导致智力下降,诱发儿童的恶性肿瘤,甚至导致死亡。
作者: zhangsjun    时间: 2007-7-21 22:40
和自行车一样,都会出事故的,好像只有电动车出事故一样。怕出事故干脆禁止所有车辆就好了。省得出事故。
作者: zhangsjun    时间: 2007-7-21 22:43
还有行人走路出事故的,是不是禁止行人走路哦?
出事故的电动车和速度没有多少关系。这是人人皆知的,如果限制在15公里(比自行车还慢),有何道理?
自行车推着走不是也出事故吗?
作者: zhangsjun    时间: 2007-7-21 22:44
早已经被大家证实了的,在35公里最为合适。既有速度也有安全度,正好适中。
作者: cpr008    时间: 2007-7-23 09:38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人们只有一次生命。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绿色环保、节能安全!
强烈要求大 中 小城区内严禁所有机动车(有尾气排放的)入内,只允许使用绿色环保、节能低耗的电动车、自行车 步行者进城内话动!
城内各居委会组织、处理、维护次序。交警可以下岗了,怕麻烦、不为老百姓着想办事的也应该下岗了啊!

[ 本帖最后由 cpr008 于 2007-7-23 09: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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