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中国的电动车交通如何管理,请大家踊跃发言,这是为社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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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9-11 15:14
标题:
中国的电动车交通如何管理,请大家踊跃发言,这是为社会做贡献
本人最近在做电动车的研究。不是从制造角度,也不是从销售角度,而是从电动车的交通管理角度。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在中国发展没有几年。但是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问题。有些人将限速装置拆除,造成了一系列安全问题,伤亡事故急剧增加。现状的自行车道由于电动车的加入也已经不堪重负。路网方面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等等。
但是在短距离通勤方面,又具有很大的优势。市场需求量也很大。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请各位大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谈谈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本人刚涉足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看法。请大家积极发言,如果见地中肯,将来写入交通政策法规,您也对社会作了贡献啦!!!!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作者:
manstain
时间:
2007-9-11 15:22
你是什么人?研究生?政府相关政策研究员,还是来哗众取宠的?
作者:
cy5765
时间:
2007-9-11 16:19
建议:电动车的限速应该是以分路段分时段限速来管理,而非车辆出厂限速,比如在特别繁忙又特别拥挤的地段,可以在繁忙时段限速20甚至15km/h,而在比较宽阔的城市路段,可以在繁忙时段限速25km/h,非繁忙时段限速30km/h,在郊区路段,完全可以放开速度限制到40km/h。在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可以特别限速5km/h甚至规定绕行、下车推行。电动车的外观和重量不应过分计较有无脚踏助力,外观是否类似摩托等,但对刹车制动距离,车架前叉强度等应严格控制质量。
作者:
大林子
时间:
2007-9-11 16:29
为什么是在“玩家乐园”而不是在“网友论坛”?
作者:
1老头
时间:
2007-9-11 16:59
管理是对的。 也是必要的。
取踢是愚蠢的,不负责任的。是没有能力管理的表现。是应该回家种土豆(南方叫马铃薯)的人的管理方法 。
怎么管理?太简单的事情。就看您真用想心不?实在想不出来。。就学习学习外国吗。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9-11 21:43
标题:
回复 #3 cy5765 的帖子
谢谢!您提的建议很中肯,这也是德国现在的交通政策!您如果还有什么想法可以继续!比方说何种年龄的人要办驾驶执照,路网上如何规划,等等!!!!!!!11
作者:
chack
时间:
2007-9-11 21:59
首先,需要决策者把自己的位置摆正,真正把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不要打着为民服务的幌子而是为少数人服务,多一点人性化管理,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只考虑少数富人的出行,更要考虑大多数的穷人出行,这样制定的政策才会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才会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
其次,合理分配道路资源,根据车速,车子占地面积,安全刹车距离等因素,由真正务实的专家学者计算出最高效率的道路划分方案,根据不同的路段制定相应的限速标准,而不是靠领导拍脑门,也不要搞面子工程,把快车道修的很宽敞,自行车道宽度却不到1米,更不要搞一刀切,所有路段都是一个速度,那样永远不可能是合理的,只是管理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最后,制定严格的电动车生产标准.限制车重\车速只是表面现象,其目的应该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应该在电动车的标准里边加上安全刹车距离一项,不达标的绝对不允许生产.还有其它涉及行车安全性的标准也要相应制定,强制执行.
作者:
极限DIY
时间:
2007-9-12 02:56
我所处的广西南宁,好象99年已禁止摩托车上牌,估计再过4-5年摩托车要在南宁消失,现也公告电动车并没有合法有行路权(也就是开电动车并不允许)。估计以后全是汽车,公交车,单车的天下,穷人只能选后两者了。
说到交通问题我就说说:
南宁的交警不做为,说白了就是懒。交警其实并不缺人手,只是有重大节日(如东盟会,民歌节)就会倾巢而出,甚至迎接外宾路上每200米就有一个。还有就是白天养足精神后晚上出动找钱(查摩托车,见到就拦下查证,)平日不知龟缩在那。
平日管理路口交通的是从保安公司请来的保安(可怜的保安拿那点鸡碎那么点钱要站在路口维持交通)。
但有天我对南宁交警肃然其敬了1小时
----听着南宁交通广播电台的路况播报,说着---东葛古城路口一位交警同志在烈日下指挥交通,交警同志为南宁交通的顺畅做出贡献,辛苦了。我当时一阵感动,正好我就在路口的东葛大厦,窗口面对路口,故我朝窗口望下---的确有一交警,但并非烈日!但也为交通做贡献了,也难得了。过了约一小时我再看----阳光灿烂,人民交警已不在。
治理交通我认为应先治理交警部门。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9-12 10:51
楼上各位的见解我都记下了,请大家继续关注身边的情况及时补充和提出新的见解。我会一直关注的。希望大家同心协力,为保障社会和人民的交通安全、便利、和谐,添砖加瓦,谢谢诸位了!!!
作者:
大林子
时间:
2007-9-12 11:46
南宁,多好一个城市呀,这两年有个小打算回南宁住呢,看来现在不怎样,禁电的城市,没多大意思。
作者:
cy5765
时间:
2007-9-13 23:26
比方说何种年龄的人要办驾驶执照,路网上如何规划,等等!!!!!!!11
作为电动车的坚定拥护者,提出的意见能得到大家认同,就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我认为,电动车应该分2类,一类类似自行车样式的,最高时速低于25公里每小时的,不必办理驾驶执照,规定16岁以上人员方可骑行即可。而外观类似摩托的,速度大于25公里每小时,小于50公里每小时的,应参照轻便摩托管理,规定18岁以上成年人方可驾驶,且应通过交通法规考试。
关于路网建设,我认为,首先,应在各大路段恢复被侵占的自行车道!其次,应在目前的自行车道基础上,比照机动车道管理,适当改进,将目前自行车道用白线分为1-1.5米每条的2-3条车道,规定自行车道的最内侧为15公里以下速度车辆行驶(主要是普通自行车),最外侧自行车道为高速自行车行驶,比如人力的公路赛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可以部分解决普通自行车和电动车的速度矛盾。
作者:
sheji
时间:
2007-9-14 06:37
管理,就是上轨道。。。
自行车本来就没有特别的轨道。
在90%的地区,能走人的,自行车都能走。一些城市还取消了非机动车道。难道自行车就不能在马路上走吗?全国绝大部分的道路还是在乡间和野外的,城市才占多少?这些地区人就不要走路了?不要骑车了?
为什么一定要上轨道?不能外甥打灯笼吗?不能用自行车一样的交通规则吗?
这些只要区分好“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定义就行了。在中国,千万不要再多事。无事生非,是那些掌权的都乐意的事情。每多一项规则、措施,每多一个管理部门,就会多一大片腐败。你们认为公民那时也不会增加开支吗?
作者:
1老头
时间:
2007-9-14 15:00
一定能有好政策的
[
本帖最后由 1老头 于 2007-9-14 15:05 编辑
]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07-9-14 16:42
大乱到大治,河东到河西,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9-14 23:17
标题:
回复 #11 cy5765 的帖子
你提的意见很好!这正是很多西方国家正在实施的交通政策。
关键是速度的划分如何确定临界值,这是个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在宏观方面你提的建议很好。我们会关注的,期待这项研究能促进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共建和谐交通。
作者:
sheji
时间:
2007-9-15 00:22
非机动车有非机动车的管理办法。机动车有机动车的管理办法。
有能力或想干点实事的,就把电动车给划分一下吧?不要多生事端,派生出个品种出来,那样的社会效应可能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在中国,能完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并行已经是相当不错了,难道还想再生出个“电动车道”(或别的什么车道)?现在很多地区的机动车道在“努力压缩”了非机动车道以后依然拥堵不堪,这些问题还没办法解决呢。。
制定电动车管理办法?那同类的小排量二轮汽油车怎么办?三轮汽油柴油车又怎么办?还有新型的气动车呢?不能不统一一下吧?
特别的,对电动自行车,原本的含义就是人力加电动辅力,怎么规定速度?纯自行车有速度划分吗?没有吧?连汽车都没有!夹在中间的电动车倒有了?站得住脚吗?推广之,是否还要规定行人的速度呢?不要跟着别人的反对声音走,要从实出发全盘考虑。
知道机动车是怎么限速的吗?那是根据不同道路来的,根据不同区域来的,靠的是制度,是规则,而非机动车的能力。不是做得很好吗?
另外,假想的“速度能力划分”如果成立,是不是能说明出了事故不用电动车方负责?不会吧?那按速度来划分有何意义?又是否有相应的道路来满足划分速度后的电动车呢?我怎么看是都不能实现的。说的苛刻一点就是多此一举,为新的腐败创造条件。
夹在中间的电动车是与汽车一块行驶还是和自行车一块行驶,这个问题不是儿戏,不是简单的一个生产与消费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电动车的速度就一定比我骑单车速度快吗?我可是80%的电动车被我超的,也未违反交通规则。因为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一样也有超车规则,并不是没有章法的!
多看看高峰时的帖子吧,现在都冷淡了,懒得多说。
有个人的文章说的好,把电动车往机动车道上靠,那等于是在做杀手。就现在的电动车水平,和机动车性能相比还差得远呢!不想做杀手吧?
作者:
三人行
时间:
2007-9-15 23:16
赞成3楼观点,存在即合理不要肆意封杀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9-18 17:33
这两天太忙,今天来了,都看了,同志们加油啊!
[
本帖最后由 研究员 于 2007-9-19 20:14 编辑
]
作者:
阿峰哥
时间:
2007-9-20 02:04
很简单,因为,中国的道路只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所以,电动车就应该只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中国,不,世界都不会因为电动车的存在而开劈电动车道!
我基本上同意CY5765朋友的观点,电动车设计应分为两类----快车,快到赶上了摩托,慢车,慢到被自行车赶上.
何为和谐?溶入即和谐.
电动车设计理应以路为本,以安全为本,以人为本.
[
本帖最后由 阿峰哥 于 2007-9-20 02:06 编辑
]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9-20 21:37
标题:
回复 #11 cy5765 的帖子
恩,cy5765老兄,加油啊!再写出好的建议来!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10-23 15:39
最近太忙了,好久没来了!不好意思啊各位。现在看了帖子,30楼的提的建议也很好啊!同志们加油啊!
我最近要到全国各地,比如广州,苏州,杭州,南京,北京去调研,找当地交通部门领导谈谈,大家有什么问题或意见都可以提,我可以代表大家讲这些问题转达,看他们如何回答!!
作者:
极限DIY
时间:
2007-10-25 14:09
一般情况下政府不会去花不利于自身利益的钱,去做类似把自行车道扩宽和划分高低速车线的事,除非另有目的(电动车上牌)(类似摩托车管理)和上级要求所下的任务。关注中。。
作者:
四川办事处
时间:
2007-10-29 17:12
如到成都,欢迎面对面。
我来谈谈成都的情况,成都地处中国中西部,为西南文化经济中心,人口密度大,历来就是“非机”的王国,改革开放前就是全国自行车总拥有量及人均拥有量第一的自行车王国。九十年后期,成都城市建设得以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猛增,机动车号牌发放早已经用完了00001-99999号段10万、A0001至Z9999号段26万、AA001至ZZ999号段67万,现在已经快用完1A001至1Z001段了,城市投入公交线路160条,上下班高峰期时,全部交警投入指挥,一条条车的河流缓缓行进,城市已经成为真正的“堵城”,电动车正是在城市交通膨胀的必然产物。
成都最早出现电动车是90年代初期,成都本地一小厂生产了一种叫“双飞牌”的最雏形的电动车,实际就是自行车加电机加“水电瓶”,因为电瓶寿命很短,这种雏形产品在两年后就从市场消失了。到97年,成都倍特高新推出了最接近于现在电动车的24V20AH自行车款电动车,当时售价高达4800,现在想来,那真是暴利啊。就算是这么高的价,这种现在看来很落后的电动车依然快速成为了成都的一道风景线,那时是中产阶级的消费品,从那时起,成都的电动车就有与其它城市不同的身份证明-----号牌。成都真正地发展电动车还是在2003年那个春夏,那时非典横行神州大地,公交车上乘客寥寥,而电动车市场却出现了井喷行情,当年成都就完成了60万的销量,一跃成为全国电动自行车总量第一城市。
现在的成都,电动车号牌发放已到L字头,其中还有近10万辆没有上牌,电动车已不再是中收入人群的主要交通工具,而是成为了低收入人群、打工一族生存依赖。从新都、青白江、龙泉、双流、温江等周边县区到成都打工,来回要60公里以上的骑行要求,电动车平均骑行里程已经从几年前的每日每辆15公里平均实际行驶要求提升到了30公里。如果按照铅酸电池正常使用应放电50%就充电的要求,电池配置应该可以最大骑行60公里的电池。这就是48V10AH的最大里程,而48V10AH重量是17KG,如果按照99标准40公斤,剩下只有23KG,要做出质量合格的车,根本不可能。做为标准,至少应该订在满足60%的真实需要,而40公斤只能满足10%的真实需要,这就逼电动车厂超标,只要超点点,杀一人也是杀,杀两人也是杀,行业混乱就不可控制了。
作者:
四川办事处
时间:
2007-10-29 22:07
我觉得标准的制定应该是四个基本原则,一是适于多数实际使用实情,二是便于执法检查,三是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四是经得住时间考验。
一、现在电池蓄电量要能满足60公里的正常骑行里程才能适合多数实际使用实情,如果定在整车40公斤以下,生产出来的车就只能满足10%的消费者使用,眼前放着90%的市场,哪厂家商家不眼馋,做生意要追求利润,“听话”就死路一条,要求电动车厂不超标是不可能的。如果90%的厂家为了90%的超标市场都挺而走险,标准就如同废纸,到时又陷入“法难责众”的尴尬。
二、限速20公里怎么执法?不要说什么控制器不许有限速线,这基本是一种幼稚执法,厂里生产的车可以做20公里没有限速线,但我可以给消费者提供免费更换30公里时速的控制器,你车管所的技术永远走在我的后面。我还可以调整刹车,车速10公里,然后免费调校至30公里时速,你车管所不能动我的制动系统,动了就是你提速,此车非原厂配置,不保修不退换。但如果定电压,就没有车厂敢做超速车,因为电流会增加,电池寿命会成倍缩短,保修成本高,赚不了钱。而且车管部门检查车速的办法只能是空转推算出骑行速度,但他们根本不知道不同轮子半径的车速可以差一倍,而用电压做标准,执法检查也容易,一量电压就知道。
三、现在的标准90%的厂都不执行,我们怎么能指望这些“走在钢丝上的企业”能产生出高质量的产品?消费也明知道自己买的车不符合国家标准,都不知道明年电动车还能上路吗,谁还会将注意力放在产品质量上?90%的产品质量不达标,又何来标准的支持者、拥护者和监督者?“99标准”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99标准”的制定者是一个彻底的混蛋,他才是这些因电动车质量而发生车祸的根源,是无数冤魂的刽子手。
四、新标准的制定一定要能基本适合电动车以后发展的需要,适合与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
[
本帖最后由 四川办事处 于 2007-10-29 22:09 编辑
]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11-2 15:23
谢谢了!感谢四川办事处提供的建议。不过我们可以电话联系。
作者:
四川办事处
时间:
2007-11-2 17:40
加我QQ,4841234
暗号:今晚打老虎
呵呵
作者:
研究员
时间:
2007-11-11 09:37
原帖由
四川办事处
于 2007-11-2 17:40 发表
加我QQ,4841234
暗号:今晚打老虎
呵呵
怎么好久没见老兄了!
忙什么呢!还有很多问题讨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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