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遇见一个维修店特别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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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mg666666
时间:
2007-10-24 17:31
标题:
遇见一个维修店特别告示
顾 客 须 知
尊敬的顾客,您好。欢迎您光临**电动车技术服务部。本店采用了专业的电动车检修仪器设备,先进的电池脉复系统。能够简单、高效、快速地处理各类电动车故障。请您在修理车辆以前阅读以下细则:
1、请您将电动车的故障现象尽可能全面的告知我们的工作人员,以便我们更加快速地解决问题。
2、在您的车辆进行检修以前,店员将对车辆、充电器、电池等进行全面的检测,我们从专业的角度更加准确的判断车辆的各类故障,以便于您更清楚的了解车辆的真实情况。
3、车辆在拆卸过程中由于线路老化、零配件性能下降等原因造成的新故障,本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有些比较特殊隐蔽的故障,店员不一定立刻发现,本店在维修过程中一旦发现,将会第一时间通知顾客。
5、车辆经过较长时间及较大工作量的检测、拆卸,因客户方原因,未能达成维修意向,本店将收取适当的服务费。
6、本店替您保管车辆的最长时间为7天,〈电池为15天〉,届时请您及时领取车辆。超过此期限未领取车辆且无任何音讯,本店不再承担丢失责任。
7、当您领取车辆时请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问题,我们将尽快处理。离店后,如果发生保修范围以外的新故障,本店不再承担责任。
8、本店更换的所有配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原则执行,不在国家三包范围之内的产品,按照厂家的保修原则执行。同时您可以参照公司收据的保修时间。
9、由于本店操作不当而使车辆受损,我们将真诚地向您致歉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10、本店对以上须知及给您的承诺保留最终解释权,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向您提供完善的服务。
作者:
信阳得康
时间:
2007-10-24 17:34
感觉这是个专业的售后服务店 是吗?
作者:
tjlz
时间:
2007-10-24 18:35
你太有财了
作者:
王二
时间:
2007-10-24 22:03
6、本店替您保管车辆的最长时间为7天,〈电池为15天〉,届时请您及时领取车辆。超过此期限未领取车辆且无任何音讯,本店不再承担丢失责任。
10、本店对以上须知及给您的承诺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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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这种格式的都属于无效合同。
作者:
金诺
时间:
2007-10-24 22:17
为顾客提供优质准确服务,一切以顾客为第一位.楼主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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