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93keke 于 2007-12-11 19:44 发表
电动自行车是以轻便、灵活、亦骑、亦乘;用来解决一部分路途较远的用户需求的代步工具。正是这种指导思想,取得了交管部门的认同。(电动自行车)才得以以取得了非机动车的待遇。出台的99标准体现了这样的指导思 ...
原帖由 93keke 于 2007-12-11 21:42 发表
这里讨论的是属于非机动车管理的“电动自行车”,而不是出现在你口中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按要求应有可脚踏骑行的性能。电动只是为了减轻骑行者骑行强度的辅助功能。早期的简易型像都市风之类的,就比较好 ...

“近日请一位骑电动车的民工来家疏通下水道,问他电动车逆行出事故谁负主要责任,他居然说“不知道”。这个回答说明他开车逆行可能是家常便饭,出事是迟早的问题。
原来开摩托要驾证,要考法规,现在可好,电动车开在中间机动车道上,危险的很。经常看到电动车被挂撞到事故。
这电动车很不安全,加之驾车人连交法都不懂,是个大问题。不管不行~ ”
weiwxs 发表于 2007-12-12 08:58
| 欢迎光临 电动车论坛 (http://ev5s.cn/bb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