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打印本页]

作者: jeast    时间: 2005-11-24 16:51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个贴子最后由jeast在 2005/11/24 04:54pm 第 2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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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车车主拦在交巡警清障车前不让走
人民网海南视窗11月21日消息:
  
  海口众多市民热线反映:近段时间,海口交巡警上路查扣在街头行驶的电动车,让电动车消费者们措手不及。一位姓张的读者对记者说:“海口街头骑电动车的人比比皆是,摆卖电动车的店铺到处都是,我们一直以为电动车是允许在路上行驶的。”


交巡警查扣电动车遭到车主们的阻挡

最近几天,交巡警在海口街头大力查处电动车
突然查扣让电动车主措手不及
  
  前天上午,一位姓钟的读者急匆匆地给该报新闻热线打电话求助:交巡警在海口海垦路查扣了他刚买不久的电动车。他不让交巡警拖车走,与交巡警争执不下。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钟先生骑的是一辆红色的电动车,外形很像一辆摩托车。它与摩托车的主要区别在于,该车以电池电力作驱动,不像摩托车那样需要以汽油为燃料。
  
  当时钟先生与四五个交巡警、协警争执不下,交巡警执意要把钟先生的电动车推上交巡警清障车上进行查扣,钟先生拦在自己车前不让推走,边上有数百名群众围观,场面一度混乱。但交巡警最终还是把钟先生的电动车推到清障车上扣留下来。
  
  记者在交巡警给钟先生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看到,交巡警认定钟先生的电动车是“二轮电动摩托车”,查扣的理由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没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
  
  钟先生对此十分不满,他对记者说:“我看许多人买了电动车在路上行驶,一直以来没有交巡警查扣,我才买电动车代步的。现在交巡警突然要查扣电动车,真让我们这些电动车主们措手不及。”
  
   既然不让上路为何公开摆卖?
  
  据读者陈先生介绍,一个星期前,他花3000元在海口龙华路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买了一辆性能比较好的电动车。他当时还问店老板:电动车能否在街上行驶?老板对陈先生说:你看好多人骑着电动车在街上跑,没有交巡警查扣他们。街上这么多店都在卖电动车,政府并没有限制。你觉得电动车能不能上路行驶呢?
  
  陈先生说:“既然别人骑着电动车能在街上跑,我当然认为电动车应是允许在街上行驶的。因此,我当时毫不犹豫地买了一辆。”
  
  前天上午,他骑着电动车行驶到海口海垦路时,交巡警拦截了他的电动车进行检查。交巡警称陈先生的电动车其实是一台电动摩托车,交巡警以陈先生的电动车没有上机动车号牌,没有行车证和驾驶证为由,对电动车进行了查扣。
  
  对此,陈先生颇为不满,他对记者说:“在买电动车时,根本没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单车之分。如果交巡警不让电动车上路跑,就不该让商家上街摆卖。
  
   交巡警称只是查扣电动摩托车
  
  记者前天就查扣电动车的事情,采访了海口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的一位民警,据这位民警介绍,2004年12月,海口市公安局曾发布过禁止电动车进入市中心区行驶的公告。现阶段交巡警主要查扣的是上路的电动摩托车而不是电动单车。
  
  目前,交巡警对电动单车在车速、重量,是否有脚踏等方面做了具体的区分标准:一、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二、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三、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这位民警介绍,电动摩托车一般是速度达到了四五十公里的2轮电动车,这些车行驶在海口市的大街小巷里,已经给海口市的交通安全带来了相当大的隐患。
  
  近段时间,交巡警开始在路面查扣电动摩托车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每天都有不少电动车主到交巡警支队抗议。海口市交巡警正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记者问:“既然不让电动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政府有关部门就不应该让这些电动摩托车在街头销售。”
  
  这位民警回答:“交巡警只管路上行驶的车辆,管不了商铺销售的事情。”
  
   街头摆卖电动摩托车的比比皆是
  
  根据交巡警提供电动单车与电动摩托车区分的标准,记者今天在海口解放路、新华路、龙华路、海秀路上看到,公开摆卖电动车的店铺有上百家,这些商铺里摆卖的电动摩托车大大超过电动自行车。
  
  记者在龙华路几家商铺里看到,一些店里摆卖的电动车80%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40至50公里/小时,而且外形与摩托车一样。按照交巡警提供的标准,这些电动车应是电动摩托车。
  
  这些商家在向记者介绍电动车的时候,完全没有告诉记者哪些属于电动摩托车,哪些属于电动单车。据这些商家介绍,速度快、外形像摩托车的电动摩托车销售量远远超过那种速度只有20公里/小时,外形像单车一样的电动单车。
  
  当记者问起电动摩托车是否能上街行驶时,70%的商家都没有向记者讲实情。他们都以同样的口气对记者说:“街上这么多电动车行驶都没有问题,你怕什么呢?”
  
   海口电动车禁行大事记
  
  记者查阅了有关资料得知,早在2004年6月21日,海口公安局就发布禁令,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结果,海口30多家电动自行车商行生意立即下滑,不少小商行打出铺面转让的牌子。
  
   2004年7月10日,一位姓吴的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海秀路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阻拦,并以电动自行车禁行为由,将吴先生的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暂扣。
  
   2004年7月28日,吴先生将海口交巡警支队告上法庭。成为电单车禁行引发状告海口交巡警支队行政诉讼第一案。同年9月,海口龙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海口交警的处罚决定书。从此,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车渐渐多了起来,交巡警在执法中也对电动车熟视无睹。
  
  前段时间,记者路过滨海大道看到,一些摩托车纷纷被交巡警拦下查处,然而一些未挂牌的电动车大摇大摆地开来开去,未被交巡警查扣。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市民认为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了,纷纷购买了电动车代步,电动车经销店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据海口交巡警的调查结果显示,海口市的电动车经销店现在已经从一年前的寥寥几家猛增至近百家,仅海口市龙华路一条路上就有近10家。文字[color=#DC143C]文字
作者: flyman    时间: 2005-11-24 21:15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种做法太不人性化了,简直就是抢劫!
看看上海是怎样油改汽(燃油助动车改石油气助动车)的吧!先发布通告,然后自己前来更换,根据旧车的新旧程度贴补差价。在规定的时间段后再开始抓,扣车。我想这样老百姓的接受程度一定远远大于海口。

作者: rabbit555    时间: 2005-11-24 21:33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各地政策不同,但最好要先告知消费者
作者: 6p3p    时间: 2005-11-24 22:05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成都在抓油动助力车了,新闻上看到的,但今天还看到有人在骑。
作者: tosiwa    时间: 2005-11-25 08:41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典型的流氓行径!!!官逼民反啊
作者: chenxun1221    时间: 2005-11-25 09:02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立法的滞后,执法的滞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都是引发这种事的原因,但要全怪政府部门不不完全对:
生产电摩没有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只是厂家迎合消费者而生产的,再一个,大家看一看电动车商家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大多是自行车,连电动两个字都没有,所以在政府的法令里面是没有所谓的电摩合法性的存在。
当然那么电摩的销售,而工商等执法部门没有作为是不负责任的,没办法,中国的现状呀。。。。。。
作者: kk999    时间: 2005-11-25 09:57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法律中没有规定骑电摩非法,所以骑电摩是合法的。
作者: 6p3p    时间: 2005-11-25 10:06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个贴子最后由6p3p在 2005/11/25 10:08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chenxun12212005/11/25 09:02am 发表的内容:
立法的滞后,执法的滞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都是引发这种事的原因,但要全怪政府部门不不完全对:
生产电摩没有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只是厂家迎合消费者而生产的,再一个,大家看一看电动车商家的营业执照, ...
生产厂家设计生产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只能说是市场规律。
作者: chenxun1221    时间: 2005-11-25 10:14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民与官斗,注定是民吃亏。
就算打官司,民赢了又能怎么样?耗费的时间、金钱,而官又有什么损失?工资照拿,照样贪污。
中国几十年来改革开放,付出了多大成本?但是都由老百姓分摊了,官老爷照拿着高薪、坐着豪华小车。苦了劳苦大众,下岗工人连温饱都成问题。
作者: chenxun1221    时间: 2005-11-25 10:21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kk9992005/11/25 09:57am 发表的内容:
法律中没有规定骑电摩非法,所以骑电摩是合法的。
话虽如是说,有理,但交警要查扣你的电动车(包括电自),你又能怎么样?黑呀。。。。。
作者: ZZHHL    时间: 2005-11-25 12:16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什么乱了交通秩序,造成污染啊,都借口,目的只有一个:快过年了,收缴上去,罚一笔款好给交警们发年终奖。另外,电动车越多,相对燃油摩托车就自然会减少,这样交通管理部门的收入就跟着减少,他们不制止这样发展下去岂不断了财路?
如果说到真乱了交通,只要对违章撞红灯、串走机动车道的电摩处罚就是,交通秩序自然不会出乱子。说到污染,电动车还有比燃油机动车一刻都冒烟的更污染环境吗?况且电池有厂家回收制度,而机动车不一样还要用到铅酸电池吗?
总之,此事的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作者: flyman    时间: 2005-11-25 12:30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kk9992005/11/25 09:57am 发表的内容:
法律中没有规定骑电摩非法,所以骑电摩是合法的。
严重同意!就比如是包二奶和婚外性行为在法律上都没有定义,就是合法的。
作者: kk999    时间: 2005-11-25 12:44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flyman2005/11/25 12:30pm 发表的内容:
严重同意!就比如是包二奶和婚外性行为在法律上都没有定义,就是合法的。
错了,这2个都有相关规定的。
作者: 酣鼠    时间: 2005-11-25 13:49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我不认为海口交警查车是错误的,他们已声明查的是电动摩托车。国家已有颁布的相关标准。我赞同本论坛有网友的说法,电摩应归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应以车速度划分。但违反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错误的,从法律角度来讲,所谓地方规章条例,不能与国家及国务院的法律、条例相冲突。
作者: 酣鼠    时间: 2005-11-25 13:58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6p3p2005/11/25 10:06am 发表的内容:
生产厂家设计生产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只能说是市场规律。
呵呵!现在这么多人吸毒贩毒,按理说也是市场规律?
作者: flyman    时间: 2005-11-25 14:18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kk9992005/11/25 12:44pm 发表的内容:
错了,这2个都有相关规定的。
有何相关规定?
好像只有禁止公务员包二奶的规定吧?同居肯定是违法的,那么包二奶是否属于同居?
婚姻法中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提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等于明确告诉你,一时的通奸和一夜情,都不算此列。同样是出轨,“持续稳定地居住”符合索赔的条件,一夜情和嫖娼,都不算“过错”,不符合索偿的要件。
由此可见,包二奶不可能达到持续稳定地居住的条件,因为自己还有家嘛,还要回去哄老婆小孩呢。婚外性行为就更不是了,只要别去嫖,别去违背对方的意愿或使用暴力就不违法。

哈哈,严重跑题!

作者: chenxun1221    时间: 2005-11-25 14:20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kk999在 2005/11/25 09:57am 发表的内容:
法律中没有规定骑电摩非法,所以骑电摩是合法的。


flyman说:
严重同意!就比如是包二奶和婚外性行为在法律上都没有定义,就是合法的。

这种说法属于比较蛮横的说法,
交警蛮横起来,一定要查扣你的电动车(包括电自),你又能怎么样?
作者: flyman    时间: 2005-11-25 16:05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chenxun12212005/11/25 02:20p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kk999在 2005/11/25 09:57am 发表的内容:
法律中没有规定骑电摩非法,所以骑电摩是合法的。


...
徐兄呀!您可是真正的善良的良民!我绝没有任何贬义的说这话。如果我们大家都保持这样的情怀,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的美好。
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普遍法制淡薄,尤其是执法机构这方面问题突出。中央电视台,曾经在新闻调查中播出过,西安(有可能记错),曾经对所谓的非法人力三轮车整顿,没收车辆罚款,后来有个人偏偏不听话,去法院告。过程不细说了,结果就是交通队败诉,归还车辆及罚款。在上海,C字牌照属于郊区牌照,但无具体法律条文,有一律师,将该牌照汽车开往市区被抓罚款,然后该律师将公安交通机关告上法院,结果还是交通机关败诉。现在上海所有通往市区的道路上都挂了沪C牌照禁止通行的标志。
再看看这些交警收我们的车,他凭什么呀?这车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国家有那条法律说不允许该车型上路的?不说就是默许,除非你修改法律条文,或地方法规,在人大上通过,这才是合法的规定条文。就凭你交警来个刮台风的行动抓几辆车就能解决问题?天大的笑话!我再说个极端的事实,交警拦你,你不要停,你就跑,他来追你,你如果摔了,甚至死亡了,交警要付赔偿责任的,这个在我们这里是发生过的。所以,在上海,非机动车交通违章逃跑根本就没有警察去追,最多叫前方道口拦截,只有法律意识淡薄的年轻警察和素质低下的交通协管员才会去追。当然我坚决反对发生问题逃跑,撞了摔了,甚至死了痛苦的是自己,关键是你要如何说理,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你在行车中违章就必须接受处罚,但是无故没收车辆绝对不可以。举个例子,你如果一份钟前花了2500圆买了一台电动车,付好钱后,你刚刚骑出去100米,被交警栏下,然后没收你的车。你说合理不合理?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其行为不是抢劫还是什么?如果你有合法条文公布,说电动车就是违法的,那么谁再买被抓就是活该。有人会说,人家抓的是电摩,不是电自,又是个笑话,为什么女的强奸男的,或同性间的强奸不被定强奸罪?而只能从其他的法律条文来最多判个伤害罪来个民事赔偿,就是因为法律没有定义,同样,法律也没有定义何为电摩,你又如何判定人家的是电摩而要查扣呢?最多由于其违法了电自的有关规定而当场罚款以及发布整改通知,三次整改通知后拒绝整改的,那么再通过法院裁定书执行强制措施。这才是法制国家的执法流程。
作者: chenxun1221    时间: 2005-11-26 08:17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个贴子最后由chenxun1221在 2005/11/26 08:24am 第 1 次编辑]

楼上的,没收和扣车是两回事,交警扣车并不等于没收。
如果你没有驾照而驾驶有行驶证的机动车,交警同样会扣下你的车(并不是没收,没收是不能让你取回),你可以找有驾照的人去取回并驾驶车辆(万万不能让你在他们面前驾驶车辆的。)
机动车在购车30日内要上牌,这30日内你没有上牌,交警也不会处罚的,并不是说新车一提出来就必须牌,这是有一个时限的。
我们一方面要维权,一方面也要查查自身的原因。
作者: flyman    时间: 2005-11-26 16:39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chenxun12212005/11/26 08:17am 发表的内容:
楼上的,没收和扣车是两回事,交警扣车并不等于没收。
如果你没有驾照而驾驶有行驶证的机动车,交警同样会扣下你的车(并不是没收,没收是不能让你取回),你可以找有驾照的人去取回并驾驶车辆(万万不能让你在他们 ...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在本起事件中,当地交通机关给上牌吗?他扣了你的车后该如何处理?如果接受罚款还给你,你下次还要被扣交罚款,如果不还就变成没收了。因此,该事件没收和暂扣的结果是一样的。
2。我们讨论的是非机动车,您跑题了。您如果认为电摩是机动车的话,那么就要等以后法律的定义,目前只能说电摩属于违规电动车,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当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作者: 西部电动车    时间: 2005-11-26 18:01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酣鼠2005/11/25 01:49pm 发表的内容:
我不认为海口交警查车是错误的,他们已声明查的是电动摩托车。国家已有颁布的相关标准。我赞同本论坛有网友的说法,电摩应归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应以车速度划分。但违反新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错误的,从法律 ...
普通交警有几个懂法的?不管哪个法,也没明确禁止电摩(正确的叫发轻型电动车)上路,电动车自行车确明确在法中规定按非机动车管理。
作者: 6p3p    时间: 2005-11-26 20:35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个贴子最后由6p3p在 2005/11/26 08:35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酣鼠2005/11/25 01:58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现在这么多人吸毒贩毒,按理说也是市场规律?
那是犯法的,你这叫环扯。
作者: chenxun1221    时间: 2005-11-28 08:23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个贴子最后由chenxun1221在 2005/11/28 08:28am 第 1 次编辑]

其实都是环扯,说这么多,交警一样的扣车。
其实电摩的不合法性是大家所共知的:
1.厂家:生产商是因为市场才生产,他们也知道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商家:销售商是因利才销售,但售卖时说的话模棱两可,要不干脆告诉买家,这车是什么境况,让消费者自己决定(商家还不是因为想赚钱,所以你买什么车他都会推荐),
3.用户:消费者自己也知道电摩随时都有被查的可能。
作者: ronaldhe    时间: 2005-11-28 22:06
标题: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我觉得还是管理部门还是没有管理协调好.
法制健全对我们来说,真的还有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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