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电动自行车落得今日下场——该! [打印本页]

作者: 老房    时间: 2009-12-18 22:25
标题: 电动自行车落得今日下场——该!
电动“自行车”,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在非机动车道待着?20公里的时速可比步行快多了。

你既想有机动车的速度,又不想承担机动车的义务。谁占了你的非机动车道,你就应该去找谁的麻烦。你倒好,不但不去找占道机动车的麻烦,反而左一轮子上机动车道、右一轮子上人行道,管它红绿灯、摄像头,你就是城市车流里的一条泥鳅——有缝就钻。这下好了,不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看你们不顺眼,行人对你们是怨声载道。还牵连的生产你这玩意的500万产业工人面临着一旦实施新规定就要考虑重新择业的艰巨考验。一旦实施新标准你不交钱考个驾照就给你没完。有驾照还要有行车执照,有行车执照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收你个什么过桥过路费的,等着吧有你好看的。

电动自行车,你落得今日下场,该!

电动自行车是什么东西大不了就是“屁民”屁股下面的玩意,也就是说连个“屁”都算不上的东东了。,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不去争回,尽想些侵犯他人权利的歪道来寻求“平衡”,连屁都算不上的东西一旦触犯利益集团的“利益”你根本没有话语权。末末了还得自吞苦果。

鉴于电动自行车长期侵犯人行道,本行人鲜明表态,支持此次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决定。
也再次提醒电动自行车一句,别忘了你的根本:自行+车,不是摩托,更不是自行“人”,哪来的回哪去。

作者: walkman    时间: 2009-12-18 22:40
有些城市取消了慢车道,和人行道合并了,自行车只能和行人一起挤人行道了!
作者: 京声    时间: 2009-12-18 22:44
1.2亿人的出行,问题大是不算大,但小也不算小了!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09-12-18 22:48
社会就是金字塔结构,底层是为上层承受压力的。。。支持改革。
作者: sheji    时间: 2009-12-18 23:47
有些城市取消了慢车道,和人行道合并了,自行车只能和行人一起挤人行道了!
walkman 发表于 2009-12-18 22:40


交通法规定,在无非机动车道地段,自行车可以在机动车道的右侧行驶。
合不合并不很明确,要看它是叫非机动车道还是叫人行道。
作者: sheji    时间: 2009-12-18 23:48
社会就是金字塔结构,底层是为上层承受压力的。。。支持改革。
老顽童 发表于 2009-12-18 22:48


希望金字塔越建越高,底部越来越大。。。支持开放
作者: sheji    时间: 2009-12-18 23:54
最近获得了一个2005年就开始执行的,关于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定义(虽然看起来不那么正规,但它确确实实就是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565 - 2005/ ISO 4210 :1996
代 替 G B 35 65 - 19 93

3. 1
自行车 cycle
仅借骑行者的人力,主要以脚蹬驱动,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
作者: sheji    时间: 2009-12-19 00:01
大家看出什么来了没有?

就是说,四个轮子的甚至是N多轮子的车,只要你是用人力的,它就是自行车!

所以一些想动手的爱好者,完全可以按轻便全壳的轿车模式设计各种车辆,但必须是人力的,那就还是自行车。
至于是否允许按照20km速度40kg重量加装的电动助力还认为是轻便电动自行车,就自己看着办吧。
作者: 挺进中原    时间: 2010-1-11 21:55
东西本无好坏之分,要看怎么用、用在什么地方、什么人用![b]
作者: jsy    时间: 2010-1-12 00:37
大家看出什么来了没有?

就是说,四个轮子的甚至是N多轮子的车,只要你是用人力的,它就是自行车!

所以一些想动手的爱好者,完全可以按轻便全壳的轿车模式设计各种车辆,但必须是人力的,那就还是自行车。
至 ...
sheji 发表于 2009-12-19 00:01

好,挺好!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1-12 00:44
不能因为中国目前各城市中交通管理是软肋,
就随意否定一种环保轻捷而实惠的交通工具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1-12 00:59
呵呵老房兄,
下场不下场,下结论现在还为时过早。博弈并不是仅仅在电动车的速度问题上。
现在各城市的自行车道路迅速消失几乎少见。你速度再慢,各地仍会砍道不止。
作者: kben    时间: 2010-1-12 11:44
自行车无路可走,
有路走的话谁想冒险?
当人有部分人是贪方便走的机动车道。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1-12 23:07
自行车无路可走,
有路走的话谁想冒险?
当人有部分人是贪方便走的机动车道。
kben 发表于 2010-1-12 11:44



不完全是。老夫喜欢走机动道,因为本城市20年以来不投入一分钱给自行车道路的维护哪怕是补丁。颠簸到死……
作者: fuxing    时间: 2010-1-13 22:04
鄙视电动自行车?你哪儿来的回哪儿去、这里是电动车论坛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1-14 13:23
鄙视电动自行车?你哪儿来的回哪儿去、这里是电动车论坛
fuxing 发表于 2010-1-13 22:04



虽然不同意,但是老夫特理解老房的心理和心情。
不过,现在似乎也不应该驱逐任何一家意见的发布、公开评论的,因为,中国过去言论比现在封闭多了,造成了中国的落后。而现在,什么意见都可以谈出来。包括维护计划年代传统概念的电动自行车的刻板精神的观点,我就觉得,这种刻板的崇拜古老自行车的精神,倒反映了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东方德意志”式的工业精神,众所周知,德国人的敬业和刻板精神是在全球受到普遍肯定的一种工业技术精神,它也必然影响了计划经济时代新中国的几代工业,新中国于是借助这种敬业刻板的工业精神,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而改革开放几十年因为中国现代政府管理下的发展,总在希望不断跃进、腾飞。
所以也影响各行各业的导向,比如汽车、自行车跑车、轻轨、高铁及一切一切的交通工具。任何工业都在提速中,凡是交通工具,就是以“提速”为荣!因此,电动车在这种精神下登堂入室进入中国的平民生活。自然被广大市场接受就毫不足怪了。不可以想象一个受广大国民寄予厚望的环保新型电动车,竟然是反而被限速在15公里!虽然符合工业刻板精神,但毕竟简直是一种笑话。因此,从感情上说,我敬重这种精神,以及这种观念下的某些评论的观点,但是,从现实生活中来说,不得不承认,这种传统型的观点大大落伍了。必须与时俱进。

作者: trcsf    时间: 2010-1-27 16:00
同意你的观点,支持一下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1-27 22:07
你车骑得好好的。一辆公交从你旁边擦身而过,迅速绕到你前方然后停车,上下客。或一路人招手,迅速出现一辆无视你的的士绕到你前方5米处左右嘎然停车,你能做的只能忍气吞声,等它走了再走,或从旁边绕过去。
对于它 ...
huyin008 发表于 2010-1-17 14:16



说得好。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出现的半机动交通工具,应该找到它最佳的交通位置,那就是非机动车道、和混合道路的机动车道外侧边缘带。
但是,须知虽然在边缘带是最佳的位置,但是诚如上方朋友所述,在边缘带行驶的最大问题就是:① 遭遇公汽“进站猛超”、以及② 遭遇出租车进站“迅速靠右”以寻求租客的两大危险。
而对付好这两大威胁,就完成了电动车交通考试的一大半,证明您已经取得了电动车上路、遵章守法和临阵不乱的一条重要经验。
排除上述这两大危险的最佳帮手,就是现在几乎是许多电动车手都喜欢取消的反光镜、前后灯光系统,还有就是进出站时的比较敏感的观察力。或许可以这样说,电动车遭遇汽车撞伤的主要原因,恐怕都是车手迟钝和麻木的原因造成的。汽车的责任也很大,但是,作为弱者的半机动车辆,自我保护是生存的唯一保障,舍此上路,瞬间生命将灰飞烟灭的惨剧,将是随时可能发生。

作者: 01    时间: 2010-1-28 10:09
其实这个"下场"是可以预见的.又要享受非机动车的"政策";又要拥有机动车的性能.哪有这样的好事啊?
作者: jsy    时间: 2010-1-30 09:03
说得好。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出现的半机动交通工具,应该找到它最佳的交通位置,那就是非机动车道、和混合道路的机动车道外侧边缘带。
但是,须知虽然在边缘带是最佳的位置,但是诚如上方朋友所述,在边缘带行 ...
京声 发表于 2010-1-27 22:07

京兄说得很好,支持!!!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1-31 17:36
京兄说得很好,支持!!!
jsy 发表于 2010-1-30 09:03



谢谢JSY兄弟支持了。
电动车就是属于半机动车辆,并且这种半机动车辆在中国城市的路上已经出现了十年——
有人利用某些部分像女装燃油摩托车的所谓借口,趁势想把她强行说成是机动车,好增加国家税收,这就是不负责任,结果这种所谓“标准”流产则是必然的。
但是,也千万不要将她限死在非机动车辆里面去。因为,速度慢的交通工具,比如慢吞吞、吱呀呀的扭来扭去的自行车式的交通工具,既是人们所不喜欢,也是先富群体所宁愿扬弃的东西。
在中国大陆这个大跃进般的热土上,紧张走俏的道路资源,更是难以满足慢行交通工具。
当然更有,就是慢行车辆,必然遭到官商垄断完成的城市道路规划权所剔除。何况“慢行”的概念,就是“堵塞”的影子,只有适当加速,才能满足今天的需求。

因此,在人们的观念里,所谓非机动车概念、所谓强行划入机动车辆的概念,已经根本完全无法成立。作为电动车的真实,半机动车,必须认真思考,寻找她自己应该拥有的位置,以及骑手应该掌握的最佳骑法。
否则,还想像骑自行车那样横冲直撞、我行我素、不看机动车规则、从不管他人、不看他车的土“骑法”,首当其冲就遭到交管单位的打击是必然,则必是死路一条了。

作者: 长袖善舞    时间: 2010-6-22 16:07
因为不是全封闭,所以电动车的速度成了自己的杀手.
速度不是问题,而是如何在这样的速度下,能安全地保命.
如果二十个轮子可以在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下相撞,而毫发无损.那就做四十个轮子的电动车.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6-23 01:44
因为不是全封闭,所以电动车的速度成了自己的杀手.
速度不是问题,而是如何在这样的速度下,能安全地保命.
如果二十个轮子可以在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下相撞,而毫发无损.那就做四十个轮子的电动车.
长袖善舞 发表于 2010-6-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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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
然而个人觉得,电动车的速度是之一而已,其实更重要的不仅仅是在于电动车过快,而是电动车不循常规线路行驶,致使私家车尤其出租车司机在赶时间情况下判断失误而一头撞飞骑车人。速度不是关键,关键在于骑电动车的群体习惯于慢速自行车的思维,电动车快,是一种必然,而车主竟然还停留在慢速的主观思维,不看周围任何行人、车辆(自行车一般不看的,甚至认为,你汽车应该看我)。

所以关键仍然在于交通管理的软肋——交通知识的基本普及。
这点工作,近几十年的交管工作中,竟然几乎是一片空白,一些发展中城市更加,除刷刷标语外,几乎交规普及一分钱不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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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8981    时间: 2010-6-2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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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
然而个人觉得,电动车的速度是之一而已,其实更重要的不仅仅是在于电动车过快,而是电动车不循常规线路行驶,致使私家车尤其出租车司机在赶时间情况下判断失误而一头撞飞骑车人。速度不是关键,关键 ...
京声 发表于 2010-6-23 01:44

现在骑电动车的人思想就是停留在骑自行车的模式,还以为是自行车的速度!有转向灯却不打!后面的车很容易追尾!在路口不减速,有导致转弯半径过大把对面车道吓个半死,有刹车不及撞上小转的车辆就可诈些钱了!我开个三十码吧,死逼就三十码多一点还要来超车,赶快主动让行!你突然一慢后面的车可能刹车不好就咬你屁股了!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车该靠左还是靠右行驶呢?在转弯口常常提醒自己减速慢行,但人家二三十码逆向向你冲来怎么办!在乡下就几米宽的小路,电动车为了超车突然逆向,被对面小车避让不及撞到!交警处理是小车避让不当,电动车也有责任!小车主赔偿电动车修理费及医药费!但常常电动车主赖在地上不起以来抬高价码!电动车该考个驾照上个牌了!最起码你得知道哪个是机动车道,哪个是非机动车道,哪个是转弯车道,哪是直行车道!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6-24 04:19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0-6-24 04:21 编辑
现在骑电动车的人思想就是停留在骑自行车的模式,还以为是自行车的速度!有转向灯却不打!后面的车很容易追尾!在路口不减速,有导致转弯半径过大把对面车道吓个半死,有刹车不及撞上小转的车辆就可诈些钱了!我开个 ...
28981 发表于 2010-6-2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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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ZF要重视交通教育,耐心地对待市民、
尤其更多是务工群体的交通需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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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梦想    时间: 2010-6-25 08:11
现在就是正在面临着电动车改革考驾照啊,以后的发展有了困扰!
作者: Lhz    时间: 2010-6-29 16:38
天啊!20公里拿来何用?好的自行车速度已超过它,至少40公里才合理。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6-30 03:47
天啊!20公里拿来何用?好的自行车速度已超过它,至少40公里才合理。
Lhz 发表于 2010-6-29 16:38




提速根本不是方向。30公里够了。再快,需要有素质和培训的支撑,否则容易出大事
所以,电动车最最关键的问题是实施上牌、进行简易级的电动车行驶规则的制定、
考核。至少应该不要太吝啬这一点投入宣传的微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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