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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聪明小狗被犬咬伤 自己寻医院央求治疗 [打印本页]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3-22 17:27
标题: 一聪明小狗被犬咬伤 自己寻医院央求治疗
美国聪明小狗被咬伤 自己去医院“看病”文章提交者:zhh809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 ... p;skin=0&page=1


美国新墨西哥州法明顿市一只混血德国牧羊犬在“狗战”中被其他狗咬伤,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它竟然自己拖着一条伤腿一瘸一拐地跑进当地“圣胡安地区医疗中心”的急救室中,用眼神向医护人员求助。
据外媒报导,今年3月13日晚 上,法明顿市“圣胡安地区医疗中心”的医生和护士正在急诊室中忙碌,突然他们看到急诊室的自动门打了开来,接着一瘸一拐走进来一位他们意想不到的“病人”。这是一只鼻、爪流血,后腿受伤的混血德国牧羊犬,它走进急救室后,用哀求的眼神看着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们,嘴中还发出“呜呜”的声音,仿佛在向医护人员求助。

急诊室中的医生、护士和病人们全都惊呆了。医生不敢亲自给狗疗伤,他们立即给当地动物保护官员罗宾‧罗夫打了电话,罗夫赶到现场后给这条伤犬进行了检查,发现它的后腿上有一个刺破的伤口,很可能是在和其他狗打斗时被咬伤的。罗夫给这条伤犬进行了简单的伤口处理,然后将它带回了法明顿市动物保护中心,并在那儿给它注射了疫苗。
   
据罗夫称,由于这条狗身上并没有任何身份标签,以为是没有主人的野狗。不过,当地媒体刊登了这条伤犬自己跑去医院看病的新闻后,第二天,狗的主人兰迪‧朱基斯就和法明顿市动物保护中心取得了联系。朱基斯称,这条聪明的宠物犬名叫“斯考蒂”,它是今年3月7日从他家的院子中走失的,朱基斯称,他以前从来没有带这条狗去过医院,也不知道受伤的“斯考蒂”为何会自己跑去医院向医生求助。

作者: 济南电池修复    时间: 2010-3-22 19:59
昨天美国CNN网站首页报到了一个来自中国人大的提案:禁止食用猫狗!引起了美国网友极大的关注,短时间内就有2000多条回帖 ,点击量几十万。

     主要内容:这篇文章的主要描述了中国广州的猫狗肉餐馆经营状况,采访对象业主要是这些餐馆的经营者和官方代表:中国科学院 Chang Jiwen 教授。文章还是比较客观地描叙了吃狗肉,猫肉是中国,韩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历史传统,有数千年的历史。

      文中还分析了为什么中国人爱吃狗肉的原因:
"Dog meat is good for your health and metabolism," explains Li, the hostess who declined to give her first name. "In the summer it helps you sweat."

     这是一位广州狗肉店老板给CNN记者的解释:狗肉有助于新陈代谢,对身体健康很有好处,特别是夏天有助于人出汗。

      文章还特别提到了中国在奥运期间及即将到来的广州亚运会禁止当地餐馆销售狗猫肉的临时措施,被认为是中国政府开始重视动物福利的积极尝试。

      文中引用Chang Jiwen 教授的观点来解读中国政府的意图:
Professor Chang Jiwen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is one of the law's top campaigners. "Cats and dogs are loyal friends to humans," he said. "A ban on eating them would show China has reached a new level of civilization."

     Chang Jiwen 教授说:猫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中国政府禁止吃猫狗肉的举措表明中国的社会文明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这则新闻引起了美国网友的极大关注:

   美国网友的意见主要有3种:

       第一种就是对中国始终有敌意的一些网络愤青,用野蛮,恶心等字眼来形容这些吃狗肉的人。有一位网友说道:他们应该生活在中世纪野蛮人的时代!

       当然也有人赞成的,因为有些人去过东南亚国家,吃过狗肉,觉得味道很不错,同时认为动物福利应该是平等,为什么可以吃猪,羊,鸡肉,而不许吃猫,狗肉?

       很多有理性的网友的意见则很中肯:认为首先应该尊重各国的文化传统,不应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看问题。有网友举例:欧洲人也有爱吃马肉的历史传统(美国人是绝对不吃的),为什么没有人提出异议呢?

   有些网友则认为,欧美人不吃猫狗肉,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宠物,而是因为他们身上的寄生菌很多,很不安全。顺便举例03年爆发非典,就是因为乱吃东西引起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或许这些意见对我们会有所启发吧!

      不管怎样,我自己是赞成这项立法的,小时候家里的一条很通人性的狗狗,被人下毒,然后吃掉了,让我很是伤心了一段时间。这些有灵性的东西,还是多给一些尊重吧!

http://km.spn.com.cn/433/340765.shtml
                       
作者: 1老头    时间: 2010-3-22 20:45
被人下毒,然后吃掉了
~~~~~~~~~~~~~~~~~~~
打错了吧?

我是反对吃的。
作者: 乐山怡达    时间: 2010-3-22 21:55
狗狗确是出乎意料的聪明
作者: enlaixiangyu    时间: 2010-3-22 23:42
一般自己家里养活的宠物,没有见过谁肯吃掉的,太穷的就死了卖掉,一般可以的话,都是给埋掉的,不忍心吃的!

哪位牛人把自己养的宠物吃掉的?反正我做不到!
作者: 钳工    时间: 2010-3-23 10:02
反正俺觉得那条狗狗比咱们现在的领导聪明很多!
作者: yyj132617    时间: 2010-3-23 10:24
反正俺觉得那条狗狗比咱们现在的领导聪明很多!
钳工 发表于 2010-3-23 10:02

呵呵...怀才不遇...亦或...
作者: 钳工    时间: 2010-3-24 10:26
呵呵...怀才不遇...亦或...
yyj132617 发表于 2010-3-23 10:24

  呵呵,你理解错了,我说的咱们是指全国人民!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0-3-24 18:54
  呵呵,你理解错了,我说的咱们是指全国人民!
钳工 发表于 2010-3-24 10:26



此话实在。因为基本都是,凡是在职,都一概“聪明”极顶而认定,这时是不能有公开争议滴。
等哪天,其内部争斗出了问题,才可能被免职,这时才能讨论智力如何,变得开始“愚钝”起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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