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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哥大对小弟弟说,喂,你超标。不准上路! [打印本页]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1-7-2 17:23
标题: 大哥大对小弟弟说,喂,你超标。不准上路!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7-2 17: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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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倪捷微博的网址

http://weibo.com/1686538974/eDc6S187L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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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京声    时间: 2011-7-2 17:36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7-2 17: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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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sunstillrising:

所谓的国家安全到底是谁的安全往往非常模糊。是老百姓个人的安全?是国家的哪部分人的安全?还是政治家或领导人的安全?对老百姓而言最重要的安全是和平,不要战争,还有人身不受侵犯,遇到纠纷能够有人主持正义,以及财产有保障,行动有自由…老百姓已经在最底层,还能被颠覆到哪儿去?

                                                               ——茅于轼



以上来自微博的原址
http://www.china-ev.com/bbs/viewthread.php?tid=39177&extra=

原文转发(20)|原文评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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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房    时间: 2011-7-2 20:04
http://ww1.sinaimg.cn/thumbnail/7725a828jw1dirhpbf5iu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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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sunstillrising:

所谓的国家安全到底是谁的安全往往非常模糊。是老百姓个人的安全?是国家的哪部分人的安全?还是政治家或领导人的安全? ...
京声 发表于 2011-7-2 17:36

所以这个茅就不要钓鱼岛。南海诸岛,甚至骂说不要拿他的钱建航空母舰。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1-7-2 22:28
在中国说什么话的知识分子都有。
但是最危险的绝对不是说真话的。
作者: 钳工    时间: 2011-7-3 11:05
   敢胡说并不等于就是说真话!姓茅的更是典型!他除了胡说就是造谣,这样的砖家应该去死!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3 13:01
最危险的是——

基本都说真话,关键的时候却说假话!
作者: l13554    时间: 2011-7-4 11:09
我们呢,我赞成这句话
作者: 真诚待人    时间: 2011-7-4 23:45
问题你阻碍了官老爷的路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1-7-5 18:40
我们呢,我赞成这句话
l13554 发表于 2011-7-4 11:09



人都是自私的无疑是正确。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指责不利于自己的其他行为。
但是对于一个需要强化管理、而对人类又有好处的交通工具,只要有人愿意使用它,整个社会就根本无权取缔它的天然合法性。如果大家都说这样的话指责它,仍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某地方政府或是地方执法带有滥权的目的参与进来、拒绝管理、甚至推波助澜地随意封杀,那就要追责,追究政府执法欠公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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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6 01:36
现在的问题是,   谁去追责?

追责的部门不作为,又有谁去追责“追责的部门”,要是再,,,无限嵌套,,,结果就出在某个人的身上了~~



万变不离其中啊,同志! 要是主席一句:不准禁电动车!就算是现有法律规定了禁电动车那也得让路!是不是?何况法律还没半个字说禁电动车呢~~~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1-7-6 07:40
10# sheji
现在的问题是,   谁去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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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某些人去追责,不等于错误本身就不能追责。人们有诉求,同样也有曝光和寻求公正处理的权利。这是客观存在。你怕麻烦,大有人在一点也不怕麻烦,你没耐心,但矛盾和出行诉求是城市每天都大量发生的事情,何须忧天?否则怎么可能从前2万,禁N年、抓千千万,现在成了6万?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1-7-6 07:44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7-6 07:46 编辑

10# sheji
追责的部门不作为,又有谁去追责“追责的部门”,要是再,,,无限嵌套,,,结果就出在某个人的身上了~~变不离其中啊,同志! 要是主席一句:不准禁电动车!就算是现有法律规定了禁电动车那也得让路!是不是?何况法律还没半个字说禁电动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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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一个出行的诉求?何况全国都已经开放,这点毛事还需要“无限嵌套”的话,那个人早就该滚了。
所以无限嵌套本身就是庸人自扰,根本无需“杞人无事忧天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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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cfd    时间: 2011-7-6 10:06
当一个电动车和一个小汽车相撞的时候,受伤害的很大可能是电动车。 如果电动车不能上路了,骑电动车的人可买不起好车 ,或许会买个 旧的 刹车都不怎么好了的 大货车。 如果这时 小轿车和货车发生碰撞,更倒霉的是谁?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6 11:24
10# sheji
追责的部门不作为,又有谁去追责“追责的部门”,要是再,,,无限嵌套,,,结果就出在某个人的身上了~~变不离其中啊,同志! 要是主席一句:不准禁电动车!就算是现有法律规定了禁电动车那也得让路 ...
京声 发表于 2011-7-6 07:44


我终于理解了你为什么一直在叫喊着什么,,,

目的明确,方法得当,事半功倍;
目的盲目,方法不当,事倍功半,也许就是徒劳无功。
这些对任何事、任何行为,都是自然法则,不可违背。
作者: 得康    时间: 2011-7-6 20:38
现代版 的百姓点灯
作者: 得康    时间: 2011-7-6 20:38
现代版 的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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