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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 湖南交警队长: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禁行 [打印本页]

作者: jsy    时间: 2006-9-14 17:19
标题: [注意] 湖南交警队长: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禁行


湖南交警队长: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禁行



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网  2006-9-14 14:08:51

  近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董文华率总队有关处室负责人来《潇湘晨报》接听市民热线。其中,大多数打进热线的读者就电动车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董文华等人则一一进行了解答。

  董文华告诉读者,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所谓“电动自行车”,大部分都是打着“非机动车”的招牌,但其技术参数和性能都已经达到了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的标准,性质上属于机动车,但按照机动车上牌显然也不合适。

  “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一些厂家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把助力车当非机动车卖;另一方面是监管不到位,机动车行业主管在源头上没有把住关,让没有经过生产许可的机动车型进入了市场。”董文华向读者逐一解释,这一问题还是要从源头上来解决,而且解决这一问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3款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予以查封。”



作者: bccjgejge    时间: 2006-9-16 10:04
标题: [注意] 湖南交警队长: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禁行
政府不能说禁就禁,电动车出来几年了,这么多的消费者买了车以后才禁,政府前几年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在电动车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就阻止这种行为呢?消费者的损失随来负责?
作者: 跑跑卡丁车    时间: 2006-9-16 10:27
标题: [注意] 湖南交警队长: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禁行
赞成‘二楼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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