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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中国,别逼我们离开你! [打印本页]

作者: 钳工    时间: 2013-8-22 19:09
标题: 转帖:中国,别逼我们离开你!
        别逼我们离开你! 如果我这辈子走不了,我一定要把我的下一代送走,给他一条活路。近日,一条题为《中国,别逼我们离开你》的微博在互联网上疯狂流传:中国,工资5000元,吃次肯德基30元,下馆子最少100元,买条Levis牛仔裤 400元,买辆车最少30000元——夏利;美国,工资5000美元,吃次肯德基4美元,下馆子40美元,买条Levis 20美元,买辆车最多30000美元——宝马。 孙笛毫不犹豫地转发了这条微博。 一周前,她刚刚结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一个学期的研究生课程,特意穿着崭新的行头回国——9.9美元的Crocs鞋,39.9美元的Levis牛仔裤,30美元的Tommy Hilfiger牌T恤衫。孙笛发现,这些东西在国内的价格分别是499元、799元和799元。 “真不知道是美国太便宜还是中国太贵了!”孙笛向记者感叹。 她清楚地记得,出国前她和朋友在汉拿山餐厅吃了一顿烤肉,点了3个菜,一共120元。回国后还是在同一家店,点同样3个菜,价格却变成了240元,“盘里的肉还少了”。 著名财经评论员时寒冰与孙笛有同感。他最近还养成了一个新习惯——托人从海外买东西。最新的成果是一台折合人民币24000元的尼康单反相机,在国内,这台相机的价格是4万元。 事实上,尽管经常在各大电视台评点财经大事,但在去年的美国之旅以前,他从没想过中国的物价居然比美国还高。 动身之前,一个因生意原因多次往返美国的朋友提醒他:“去美国除了钞票什么也不要带,东西很便宜。” 对此,时寒冰半信半疑,毕竟,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个数据是,“美国的人均收入是中国的34倍”。 但很快,时寒冰就受了“第一次刺激”。在洛杉矶一家叫“小台北”的中餐馆里,他们4个人点了份量很足的鱼、虾、蟹,结账的时候却只有49美元,“比上海便宜得多”。 时寒冰以为老板算错账,特意又问了一遍,结果朋友笑他说:“这有啥奇怪的,你要是去商场,就更觉得离谱了。” 这句话让偏爱实证调研的时寒冰“决定改变行程”,他推掉所有游山玩水的安排,专心观察、对比中美物价。 对比的结果让时寒冰大吃一惊:国内一套3万元左右的阿玛尼西装,在这里只要500美元就可以买到;国内标价4.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在美国不到4000美元;一台国内50万元左右的宝马Z4标价只有21000美元。 如果换一种比较方式,差距或许更加显眼:一杯咖啡只要2美元,看一场电影只要10美元,分别占美国人平均月收入的万分之六和千分之三。而在国内,同样的比法得出的数据是百分之一点三和百分之三点五,相当于美国居民负担费用的45倍和12倍左右。 在美国的商场里,最人满为患的地方往往是卖箱子的地方。时寒冰说,在新秀丽的柜台前,几乎每个外国服务员都会说几句简单的中文,在国内售价为1500元左右的箱子通常标价70多美元。 “我前面的一个大哥一口气买了12个箱子。”回忆至此,时寒冰忍不住笑了。 不止于此,因为商场里的化妆品价格“过于便宜”,仅相当于国内同类产品的30%~40%左右,时寒冰还一度被夫人怀疑“是不是买了假货”。 更为夸张的情景出现在LV这样的奢侈品店,时寒冰记得朋友给他讲了一个亲眼所见的笑话,因为LV箱包这样的奢侈品在美国可以便宜3成左右,往往遭遇到中国顾客的疯抢,一名中国客人曾指着店里的三款LV包说:“这个,这个和这个,我不要,其他的都包起来。”通过这次为期半个月的走访,时寒冰的调查结果是:除非涉及到人工服务,比如理发,或涉及知识产权,比如图书音像外,美国商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国内,即便“MADE IN CHINA”的商品,常常也比国内便宜50%以上。 回国后,时寒冰接连更新了十几篇博文,专门记录美国物价。 事实上,在这段对价格格外敏感的年月,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关注这一现象。 在美国生活的中国记者高娓娓在年初出版的新书中特意记录下这样一组数字:在华人超市,海蟹一打12只任你挑,价格从5.99美元到12.99美元,根据季节质量而变。猪肉、猪排骨0.99美元一磅(0.4536 公斤)。泰国米50磅装的,18美元左右一袋。大白菜,每磅0.50美元。西红柿1美元1磅。葡萄0.99元1磅。6瓶百威啤酒7美元。5个橙子1美元。 高娓娓告诉记者,在美国,即使算上房租,一个人的正常工资(月薪两千美金)足够养活一家3口人。 有趣的是,在对此现象困惑不已的群体当中,还不乏经济学家。 同样是在去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聂辉华赴美国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后。 相比于其他留学者,这个从江西农村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的年轻教师把更多目光投到了房价的对比上。据他观察,在美国的二线城市,2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价格40万美元左右,这200平方米指的是使用面积,不包括附赠的前后院。 “换句话说,美国人所说的房子放在中国其实就是别墅。”聂辉华略显遗憾地说,“而且一个中产阶级奋斗七八年就能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事实的确如此,据国际不动产代理商戈登·罗克(Gordon Rock)最新研究显示:美国人买房不需要太长时间,迈阿密需要4年,纽约需要5.7年,洛杉矶需要5.9年。 而在北京,面对校园周边每平方米超过4万元的房价,聂辉华按照现在的工资计算了一下,即使去买每平方米两万元的商品房,这个30岁的副教授也要奋斗到60岁才能拥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产。 “很多中国学生读完博士不想回来不是因为不爱国,”聂辉华说,“他们是怕30岁读成回来后买不起房和车,失去尊严。” 聂辉华还记得,在哈佛读书的时候,花70多美元为自己买了一件哥伦比亚牌冲锋衣,在国内,这件衣服要卖1500元。有感于此,他随手写了一篇博文《为什么中国制造在美国更便宜》。 结果,一段时间后,有学生提醒他,“聂老师,你写中美物价的文章在天涯论坛上被点击了30多万次,排在第一名。(差距啊!看完觉得好请转!) 多么可爱的中国啊! 涮着像羊肉的老鼠,剧毒的生姜, 有一天我们突然死去一点都不奇怪。中国人真的很强悍:早起, 买根地沟油油条, 切个苏丹红咸蛋, 冲杯三聚氰氨奶, 吃完开着锦湖轮胎的车去上班。 中午, 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 再来一份人造鸡蛋卤注胶牛肉, 加一碗石蜡翻新陈米饭, 泡壶香精茶叶。 下班, 买条避孕药鱼, 尿素豆芽, 膨大西红柿, 石膏豆腐, 回到豆腐渣工程天价房, 开瓶甲醇勾兑酒, 吃个增白剂加吊白块和硫磺熏蒸的馒头。 饭后抽根高汞烟, 去地摊买本盗版小说, 回去上一会盗版操作系统的XP, 晚上钻进黑心棉被窝。 核辐射算啥,很盐重吗? .国人开的车, 行驶在全世界最堵的路上, 交着全世界最多的买路钱, 避让着全世界最多的特权车, 提防着最厉害的马路杀手, 暴露在全世界最密的电子眼下, 担心着全世界最诡异的罚款命运, 买车缴上全世界最多的税费, 烧着全世界最贵的油,还找不到停车位!!!但是我们还必须要坚强地活着: 因为...因为墓地又涨了……同意的转!!!看看国情能不能微动啊!调整一点都是好的!
收起
作者: 钳工    时间: 2013-8-22 19:11
   嘿嘿,并不是谁都有5000元工资嘀!
作者: 幽游的鱼    时间: 2013-8-23 16:05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并成功地让河蟹带了三块表。
作者: xuexi    时间: 2013-8-23 21:26
各位读帖如果有不适
请自行到CCAV之XINWENLIANBO进行调整
作者: a8645120    时间: 2013-8-24 18:05
党国的包二奶工程,豆腐渣工程还是发展的不错的,比美日强不少。
作者: 剑君十二凡    时间: 2013-8-27 19: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四川办事处    时间: 2013-8-28 17:05
薄花1600万在法国买了4000平米的别墅,4000元/平,我擦,打脸啊,在成都买五环路的烂尾楼也不止这个价啊,而且成都还只有三环路
作者: ybxwan    时间: 2013-8-29 00:14
都TMD那跟那啊,还共产主义呢。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3-9-4 01:34
养着贪官无数,卷款万亿,居然还是能够创造第二大经济体。怎么不厉害?就逼得走光光,至少,还是老二。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13-9-4 09:04
贪官听说要被抓,肯定要出逃。
作者: hui468    时间: 2013-9-4 18:51
草民俺没钱,哪也去不了,无奈!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3-9-5 01:34
老顽童 发表于 2013-9-4 09:04
贪官听说要被抓,肯定要出逃。

是啊。
习李认准了中国共产党必须抓贪官的道路,否则就肯定无当又误国。
这点,觉得,比以往任何一届都有脑子。

作者: 钳工    时间: 2013-9-5 09:27
京声 发表于 2013-9-5 01:34
是啊。
习李认准了中国共产党必须抓贪官的道路,否则就肯定无当又误国。
这点,觉得,比以往任何一届都 ...

    问题是谁不是贪官?不贪如何当官?当官怎能不贪?
作者: xuexi    时间: 2013-9-5 20:17
本帖最后由 xuexi 于 2013-9-5 20:18 编辑

弄几句,读后  不明觉厉    的说
    “ 南无阿弥多婆夜,多他伽多夜,多地夜他,阿弥利都婆毗,阿弥利多,悉耽婆毗,
阿弥利多,毗迦兰帝,阿弥利多,毗迦兰多,伽弥腻,伽伽那,枳多迦利,
娑婆诃。”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13-9-6 13:32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 于 2013-9-6 13:41 编辑

                             [attach]60103[/attach]        

 狂人日记
  作者:鲁迅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 候补⑵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 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 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记中语误,一字不易;惟人名 虽皆村人,不为世间所知,无关大体,然亦悉易去。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识。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二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 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翁一样,脸色也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忍不住大声说,“你告诉我!”他们可 就跑了。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⑶,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三  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最奇怪的是昨天街上的那个女人,打他儿子,嘴里说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眼睛却看着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那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哄笑起来。陈 老五赶上前,硬把我拖回家中了。
  拖我回家,家里的人都装作不认识我;他们的脸色,也全同别人一样。进了书房,便反扣上门,宛然是关了一只鸡鸭。这一件事,越教我猜不出底细。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的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户的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看我。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四  早上,我静坐了一会儿。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他兜肚连肠的吐出。
  我说“老五,对大哥说,我闷得慌,想到园里走走。”老五不答应,走了;停一会,可就来开了门。
  我也不动,研究他们如何摆布我;知道他们一定不肯放松。果然!我大哥引了一个老头子,慢慢走来;他满眼凶光,怕我看出,只是低头向着地,从眼镜横边暗暗看我。大哥说,“今天你仿佛很好。”我说“是的。”大哥说,“今天请何先生来,给你诊一诊。”我说“可以!”其实我岂不知道这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无非借了看脉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这功劳,也分一片肉吃。我也不怕;虽然不吃人,胆子却比他们还壮。伸出两个拳头,看他如何下手。老头子坐着,闭了眼睛,摸了好一会,呆了好一会;便张开他鬼眼睛说,“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几天,就好了。”
  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
  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五  这几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头子不是刽子手扮的,真是医生,也仍然是吃人的人。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本草什么”⑷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他还能说自己不吃人么?
  至于我家大哥,也毫不冤枉他。他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⑸;又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⑹。我那时年纪还小,心跳了好半天。前天狼子村佃户来说吃心肝的事,他也毫不奇怪,不住的点头。可见心思是同从前一样狠。既然可以“易子而食”,便什么都易得,什么人都吃得。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胡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  六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七  我晓得他们的方法,直捷杀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祸祟。所以他们大家连络,布满了罗网,逼我自戕。试看前几天街上男女的样子,和这几天我大哥的作为,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最好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紧紧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的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笑声。否则惊吓忧愁死了,虽则略瘦,也还可以首肯几下。
  他们是只会吃死肉的!——记得什么书上说,有一种东西,叫“海乙那”⑺的,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连极大的骨头,都细细嚼烂,咽下肚子去,想起来也教人害怕。“海乙那”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赵家的狗,看我几眼,可见他也同谋,早已接洽。老头子眼看着地,岂能瞒得我过。
  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八  其实这种道理,到了现在,他们也该早已懂得,……
  忽然来了一个人;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相貌是不很看得清楚,满面笑容,对了我点头,他的笑也不像真笑。我便问他,“吃人的事,对么?”他仍然笑着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我立刻就晓得,他也是一伙,喜欢吃人的;便自勇气百倍,偏要问他。
  “对么?”
  “这等事问他什么。你真会……说笑话。……今天天气很好。”
  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可是我要问你,“对么?”
  他不以为然了。含含胡胡的答道,“不……”
  “不对?他们何以竟吃?!”
  “没有的事……”
  “没有的事?狼子村现吃;还有书上都写着,通红斩新!”
  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远,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还怕已经教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的看我。
  九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十  大清早,去寻我大哥;他立在堂门外看天,我便走到他背后,拦住门,格外沉静,格外和气的对他说,“大哥,我有话告诉你。”“你说就是,”他赶紧回过脸来,点点头。“我只有几句话,可是说不出来。大哥,大约当初野蛮的人,都吃过一点人。后来因为心思不同,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好,便变了人,变了真的人。有的却还吃,——也同虫子一样,有的变了鱼鸟猴子,一直变到人。有的不要好,至今还是虫子。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怕比虫子的惭愧猴子,还差得很远很远。“易牙⑻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⑼;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  “他们要吃我,你一个人,原也无法可想;然而又何必去入伙。吃人的人,什么事做不 出;他们会吃我,也会吃你,一伙里面,也会自吃。但只要转一步,只要立刻改了,也就是人人太平。虽然从来如此,我们今天也可以格外要好,说是不能!大哥,我相信你能说,前天佃户要减租,你说过不能。”
  当初,他还只是冷笑,随后眼光便凶狠起来,一到说破他们的隐情,那就满脸都变成青色了。大门外立着一伙人,赵贵翁和他的狗,也在里面,都探头探脑的挨进来。有的是看不出面貌,似乎用布蒙着;有的是仍旧青面獠牙,抿着嘴笑。我认识他们是一伙,都是吃人的人。可是也晓得他们心思很不一样,一种是以为从来如此,应该吃的;一种是知道不该吃,可是仍然要吃,又怕别人说破他,所以听了我的话,越发气愤不过,可是抿着嘴冷笑。  这时候,大哥也忽然显出凶相,高声喝道,“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
  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
  陈老五也气愤愤的直走进来。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对这伙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 样!——同虫子一样!”
  那一伙人,都被陈老五赶走了。大哥也不知那里去了。陈老五劝我回屋子里去。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横梁和椽子都在头上发抖;抖了一会,就大起来,堆在我身上。
  万分沉重,动弹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晓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挣扎出来,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说,  “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十一  太阳也不出,门也不开,日日是两顿饭。
  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晓得妹子死掉的缘故,也全在他。那时我妹子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母亲哭个不住,他却劝母亲不要哭;大约因为自己吃了,哭起来不免有点过意不去。如果还能过意不去,……
  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亲知道没有,我可不得而知。
  母亲想也知道;不过哭的时候,却并没有说明,大约也以为应当的了。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⑽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现在想起来,实在还教人伤心,这真是奇极的事!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十三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一九一八年四月。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它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作者除在本书(《呐喊》)《自序》中提及它产生的缘由外,又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它“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可以参看。⑵候补:清代官制,通过科举或捐纳等途径取得官衔,但还没有实际职务的中下级官员,由吏部抽签分发到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⑶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这里比喻我国封建主义统治的长久历史。⑷“本草什么”:指《本草纲目》,明代医学家李时珍(1518—1593)的药物学著作,共五十二卷。该书曾经提到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中以人肉医治痨的记载,并表示了异议。这里说李时珍的书“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当是“狂人”的“记中语误”。⑸“易子而食”:语见《左传》宣公十五年,是宋将华元对楚将子反叙说宋国都城被楚军围困时的惨状:“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⑹“食肉寝皮”:语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晋国州绰对齐庄公说:“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按:“二子”指齐国的殖绰和郭最,他们曾被州绰俘虏过。)⑺“海乙那”:英语hyena的音译,即鬣狗(又名土狼),一种食肉兽,常跟在狮虎等猛兽之后,以它们吃剩的兽类的残尸为食。⑻易牙:春秋时齐国人,善于调味。据《管子·小称》:“夫易牙以调和事公(按:指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桀、纣各为我国夏朝和商朝的最后一代君主,易牙和他们不是同时代人。这里说的“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也是“狂人”“语颇错杂无伦次”的表现。⑼徐锡林:隐指徐锡麟(1873—1907),字伯荪,浙江绍兴人,清末革命团体光复会的重要成员。一九○七年与秋瑾准备在浙、皖两省同时起义。七月六日,他以安徽巡警处会办兼巡警学堂监督身份为掩护,乘学堂举行毕业典礼之机刺死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当日惨遭杀害,心肝被恩铭的卫队挖出炒食。⑽指“割股疗亲”,即割取自己的股肉煎药,以医治父母的重病。这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愚孝行为。《宋史·选举志一》:“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
作者: xuexi    时间: 2013-9-6 22:40
以后的中学生会不会问:
鲁迅是谁?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3-9-7 16:23
钳工 发表于 2013-9-5 09:27
问题是谁不是贪官?不贪如何当官?当官怎能不贪?

老习的说法是建立法治建国的框架。几千年的人治体系,相当强大是肯定的。不过老习一个人也无能为力。只是他能够提出就不错了。否则,贪官太多泛滥,国将不国。如前届光打苍蝇不打老虎,也一样立足不稳。为了中共的长治久坐。老习可是颇费苦心。这点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进步哈。
作者: shentian169    时间: 2013-9-10 11:22
我们有问题可以提出来,如果用脚投票,什么时候也办不成事。我觉得现在老百姓不敢花钱,最大的祸首是房价,高价房造成百姓心理有一定的担忧,或者说恐慌,于此相关联的其他商品价格因此上扬。其次,政府官员不依据法律办事,拍脑袋做决定的事是政府的一贯表现。每个领导来都想要政绩,政绩从哪来?大拆大建,虚拟的GDP。别的不说,就说市政道路建设,往往路修好了,路灯、自来水、及其各种地下管线在修路时就遭到破坏。然后路灯、自来水、及其各种地下管线相关单位再把路面破开,进行各自维修。远看新修的道路如同破裤子一样补丁重重。如此事件不胜枚举,原因在于没有一个相关的规矩来约束,这就是政府职能缺失造成的。
作者: 京声    时间: 2013-9-11 16:53
shentian169 发表于 2013-9-10 11:22
我们有问题可以提出来,如果用脚投票,什么时候也办不成事。我觉得现在老百姓不敢花钱,最大的祸首是房价, ...

房地产如果放手,就会直线上升。任志强竟然最近大放词,“中国的老百姓,其实就是想省钱,否则哪家都完全有能力消费100——200万房产”。
如此令人恐怖的房地产商,竟然说出如此厥词来,无怪许多网民和百姓听闻都惊呼,“那我们岂不是连老百姓都没有资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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