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电动车是符合环保理念受欢迎的好产品,但需要配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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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京声
时间:
2013-9-25 19:47
标题:
电动车是符合环保理念受欢迎的好产品,但需要配合管理
电动车再乱,首先也不应该怪骑电动车的车主。而管理上不作为,才是应该首当其冲,尤其是交管部门的观念过时与渎职。
请问电动车多了,当地政府和部门都认真管理了?那如果打砸抢不能算作管理的话,其他真正的管理投入了一分钱进去没有?
当然,像南宁上牌也算是管理工作的,但如果仅仅停留在上个牌,一既不宣传教育、二又不去指定一个电动车的交规出来让大家遵守,那么百姓能够自己立规矩么,那不是有越级犯上的嫌疑么?在不少城市,交警明明看到违章的电动车主也闭目不见,不去严处,这也就叫做管理了?那就未免太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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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京声
时间:
2013-9-28 02:58
标题:
市民陈生状告交警禁电违法执法:接到法院受理通知书 zt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3-9-28 05:43 编辑
话说有某一新城市的交警,突发现电动车主都是一群不太爱说话的“本份”居民,他们只会埋头生活,运输,或是接送小孩。而且在维权上表现得比较软弱木讷。于是最近想出来一种完成上级“抓车指标”的快速"办法", 就是花费100元买来一个个如摆地摊的闲杂人等,或干脆出动便衣来参与抓打电动车。
具体实施,是先让他们(或是让脱去制服的便衣)2个人一組,非法骑行刚收缴来的
无照摩托车
,对着大马路上来往的电动车车主的后面、侧面或正面直接故意冲撞,直撞到车主倒地,后座上的便衣会上前告知他们是警察,旋即收掉对方电动车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当有人质疑,这样做容易致伤甚至致死市民、与理于情不符时,他们竟怒道,伤者我负责治,死者我负责赔!那么,真的会如此吗?
凡事都无独有偶,广州也偶然会有类似此事。据羊城晚报刊载今年6月,一位58岁的向姓老人,一天骑电动车并未违章,当他刚从一巷子里右拐弯刚出,就遭到了3名化便装协警,骑着一辆残疾人三轮电动车不声不响的猛追,并对准老人电动车后侧面突发猛烈撞击,车主根本始料未及、重重摔倒在水泥路上、肋骨应声断了4根(医院有开证明),老人痛苦地躺在马路上,呻吟着苦苦哀求3警察送自己去医院,不料3警员竟毫不理睬,反赶紧抢过老人的电动车扬长逃逸了。羊城晚报记者为此发表评论,抨击广州交警是在“暴力执法”。这难道就是他们所说的“撞伤会给人治疗”?
因此说,交警行为如此粗暴,其实只是钻了极个别城市人群维权弱点的空子而已,换句话讲,这要在中国其他任何一个城市这样做,都可能完全是不可思议的。
再说珠海市的金鼎镇,一位40多岁的市民陈先生,开一家电脑公司。今年7月他骑着电动车出去送货,在并未违反交通规则下,被一名骑摩托车巡警在半道上拦截,却见身后突然冒出来2名闲杂人等,一齐扭住陈先生的手把他电动车缴了。看来显然是早已设伏,陈先生是懂得法律的,情况令他大惑不解,认为作为警察不应该利用便衣来搞这种“伏击”
(国家【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在行政执法中,不得着便衣执法,且必须佩带警号、警徽)
好在的是,那时珠海交警所“发明”的对准电动车直接冲撞、倒地就擒的“执法”还没来得及大量采用,但作为一名无辜遭所谓“伏击”的珠海市民,陈生对这种非法执法行为十分地气愤,因此他一纸诉状便把珠海交警告上了香洲区法庭,目前已得到法院批准受理。这已是市民陈先生第2次把珠海交警请上被告席。
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最近强调说,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
人们倒要请问珠海交警中的这极少数决策人等,你们对待国家现届领导人的明确指示竟然置若罔闻,眼睛里哪里还有中央领导?
对于历届中国领导人,他们所引进与肯定的低碳环保、受到群众欢迎的电动车,极个别城市,硬要采取和全国数百个大、中、小型城市都截然相反的抗拒态度,姑且暂不去论及你们的这种逆反黑与白。那么,独个城市既然是想实施禁止,但是当看到一个新城市,群众交通都处于极为不便,有强烈刚性需求的艰难条件下,不仅不具有起码的同情,还采取这种直接残害人体,威胁生命安全的粗暴方式,去对待老老实实地一心发展经济的人民群众,你们还有起码人性么?
都在说人在做,又何止是天在看?其实,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在看!看你们竟冒全国、全世界各国利益和人命安全之大不韪,以非法手段和损害人命为荣,请你们要好自为之,小心为上了。(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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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dd
时间:
2013-9-28 20:32
中国的土匪就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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