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打印本页]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16 15:55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珠 江 晚 报》 2005年06月03日“今日关注”版 

五大弊端下月“终结”电单车
新交管条例新闻发布会昨召开
    “现在珠海作为经济特区有立法权,此次在全国首次立法,为禁止电动自行车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按照珠海实际情况,体现了全市大多数市民的愿望和要求。”昨日,全市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冼文在会议上指出,《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符合了全市人民的共同利益,适应于经济特区的发展需求。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条例》的实施,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
    电动自行车能否上牌和上路成为本次《条例》在调研和审议过程中市民最为关注的焦点。据了解,过去一些地方虽曾禁过电动自行车,但没有法律依据。此次我市首开全国立法“禁车”先河。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电动自行车总量已达到或接近4万辆。根据《条例》规定:7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将予销毁。
    据介绍,我市在1998年施行的道路交通条例中已作出了“装有机械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不予发牌和上路的规定。广东省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中,也规定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电动自行车能否上牌上路。因此,相关部门认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符合国家法律和省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精神,该条款是合法、合理的。
    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秘书长李汉章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存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边玉峰,市法制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回放         
《条例》出台过程
    《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中的应当完成项目。《条例》草案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公安局起草。2004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2005年3月和5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
    《条例》制定的各个阶段都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协调会、法律顾问参与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草案审查阶段,市政府法制局通过市政府法治网向广大市民征求了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又在《珠海特区报》上公布了法规草案。《条例》是在反复论证,采纳各个方面的合理意见,总结我市的立法经验,并借鉴其他城市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出台的。
事故多发
    电动自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但我市部分电动自行车时速已经达到60-70公里,是自行车行驶速度的5-6倍,在人车混流中极易对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今年1至5月,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达166宗,死亡2人,受伤31人。
与人争道
    2001年后,我市陆续对九洲大道、景山路、人民东路等主干道进行了改造,扩宽了机动车道,取消了非机动车道,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一,电单车在这些道路上行驶将很容易造成事故。
与车争道
    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机动车总量已达14万辆,驾驶员达23.3万人。随着今年内港珠澳大桥、广珠城际轨道及广珠铁路的动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我市人、车、路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如果任由电单车上路,将使得道路交通状况更加混乱。
污染环境
    不少人认为,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电池,不会像汽车尾气那么污染环境,其实不然。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的废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大于汽车尾气的污染。
    一般电动自行车使用2-3个月必须更换新电池,这部分废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超过了汽车尾气的污染。
索赔困难
    电动自行车没有买保险,发生事故后索赔难,极易滋生新的社会矛盾和不安定治安因素。

□新交管条例解读
买卖仍被允许 斗门金湾未禁
电动自行车销售未被禁止
    新《条例》对于卖车经销商并没有规定,因此也没有禁止销售,因此市民作为摆设、纪念品、收藏等可以允许买卖电动自行车。只要非上路行驶,是可以允许的。
金湾斗门尚未在禁行之列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刘伟介绍说,金湾、斗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将参照省内电动车管理相关条例来执行。目前,初步实施方案已经形成,预计可能在不久将会予以禁止。因此警方特别提醒斗门、金湾的市民,不要盲目购买。
暂扣车辆将予销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7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一个月不来接受处理将予以没收销毁。过去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没收后又去拍卖,拍卖后又流向社会,此次《条例》明确规定没收后直接销毁,堵住了再次回流社会的道路缺口。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16 15:58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电动自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但我市部分电动自行车时速已经达到60-70公里,是自行车行驶速度的5-6倍,在人车混流中极易对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今年1至5月,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达166宗,死亡2人,受伤31人。”,这一条有根据吗?
“与人争道”?什么意思,不明白,电动车不能人骑的吗?
   2001年后,我市陆续对九洲大道、景山路、人民东路等主干道进行了改造,扩宽了机动车道,取消了非机动车道,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一,电单车在这些道路上行驶将很容易造成事故。

污染环境
  “ 不少人认为,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电池,不会像汽车尾气那么污染环境,其实不然。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的废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大于汽车尾气的污染。
   一般电动自行车使用2-3个月必须更换新电池,这部分废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超过了汽车尾气的污染。”,这一条更没有根据吧,
“新《条例》对于卖车经销商并没有规定,因此也没有禁止销售,因此市民作为摆设、纪念品、收藏等可以允许买卖电动自行车。只要非上路行驶,是可以允许的。”这句话更是荒唐至极吧???

作者: scdyj    时间: 2005-6-16 16:33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只许州官开车,不许百姓骑车!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6 16:46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电动车属于新生事物,应该给予充分的发展空间,至少现在看来发展电动车应当是利大于弊。电动车只是一种便捷的城市代步工具,满大街的私家车横行霸道尚可以忍受,草根小民的电动车就不能上路?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6 16:49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管理跟不上,与电动车本身并没有关系,只能说明我们管理部门的低效与不作为!
   同样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别人的汽车排出的有毒气体却要由自己去享受
因此,不仅要发展电动自行车,更要发展电动汽车,以及使用其他替代能源的交通工具,这才是应对油气资源短缺和严重空气污染的一个有效途径。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6 16:5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有人说:尽管电动自行车不产生污染,但它自身的电池就是一个污染源,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主要使用铅酸电池,它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都会污染环境。
但是实际上,电动车是国际上公认的环保产品。
  造成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有三个方面:尾气排放、噪音污染、铅酸蓄电池的更换。
  对于前两项,电动车在环保上与汽车、摩托车相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在铅酸蓄电池方面,一辆汽车每年消耗量是电动车的数倍,这些机动车的废旧蓄电池目前多处在无序管理状态。为此,建议政府在准许电动车上路的同时,建立统一的电池回收机制,彻底解决铅酸电池污染问题。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16 16:57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这些道理跟政府说不清,听说珠海自行车协会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还要去“焦点访谈”申诉呢,我们在期待着,能有佳音!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6 17:16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珠海政府的行为明显是一种权大于法的行为,说是“体现了全市大多数市民的愿望和要求”
这个“全市大多数市民的愿望和要求”是全民投票呢?还是由地方长官一个人代表了“全市大多数市民的愿望和要求”?
作者: kk999    时间: 2005-6-16 17:45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自行车的最高速度可达50公里的,呵呵。人奔跑的速度也可达30多公里。5个月涉及电动车死亡2人,不知道这5个月内跟汽车有关的死亡人数有多少?被电动车高速撞死的有多少?偷换概念。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6 18:24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比如珠海政府所说的“事故多发”,本身就站不住脚....
以上海为例,2001年电动自行车平均213.7辆发生一起事故,汽车则是平均32.2辆发生一起事故;2002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平均594.4辆发生一起事故,汽车则是平均62.5辆发生一起事故。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加上技术监督部门把关,其质量性能是可以稳定的。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6 18:3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又比如珠海政府的“使得道路交通状况更加混乱”的谬论,只怕骗三岁的小孩也不行。。。。
发展电动自行车必然可以提高道路利用率。
电动自行车的市内车速多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而骑电自者又多是原来骑自行车的低收入一族,只不过是老式自行车换成了电自,在道路面积不变的情况下,速度获得了提升,相对地减少道路的占用时间,这样就大幅度提高城市道路利用率,增加交通流量。
像上海这样人口高密度的城市,允许发展电动自行车正是考虑这方面因素。

作者: xiaobye    时间: 2005-6-16 20:01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典型的混蛋领导!
作者: mindly    时间: 2005-6-16 21:17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政府行为。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6 21:29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mindly2005/06/16 09:17pm 发表的内容:
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政府行为。
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政府的流氓行为。
而今,珠海政府俨然一付这样的嘴脸:我是流氓我怕谁?


作者: 老房    时间: 2005-6-16 21:47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同意禁止电动车上路!
主要是电动车不能够直接压死“草民”。不如高官亲属用“宝马”压死农妇、人大代表用吉普车压死老汉来得快。
作者: 车迷    时间: 2005-6-16 22:14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珠海的领导真是zhu,还特区呢。
作者: kk99    时间: 2005-6-16 23:44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mindly2005/06/16 09:17pm 发表的内容:
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政府行为。
说明你还年轻,早几年的社会主义圈地运动知道吗?
作者: dafeng    时间: 2005-6-17 01:0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我家有小汽车一台,摩托车2台,电动车一台.除了两个小孩和一个老太太外其余四人都有B\E牌驾照.出远门或全家出动时开汽车,短途个人出行开摩托车,更短途的出行开电动车.符合经济效益又环保.方便得很.禁摩禁电动车势必打乱我家的交通工具的平衡.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珠海的一位领导者说:"珠海100万人口,只有4万台电动车.所以是少数,禁令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说法太牵强.我认为100万人中,老人小孩加上残障的可能有30万,他们几乎不上路,电动车与他们关系不大.纪律队伍,有条件享用公车的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可能有10万人.他们不要电动车.现在社会上已拥有4万台电动车.如果没有禁令,很可能很快超过10万台.因为不少人正持币待购.因为政策因素才没出手.14万台电动车进入14万个家庭.14万个家应该有几十万人口.所以说禁令只保护了少数人的利益.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
我是与共和国同龄人,受党的培养教育多年,可能思维老化.总记得主席的教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急工农兵所急,想工农兵所想.要关心群众生活.现在的领导者好象走了样.
作者: NTFS    时间: 2005-6-17 06:41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白杨2005/06/16 03:55pm 发表的内容:
一般电动自行车使用2-3个月必须更换新电池,
众所周知,电动车中电摩的电池是最容易坏的,但即便如此,通常也要6-10个月才需要换电池,且换下的电池经过处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我开的轻型电动车(俗称电摩)已经快7个月了,装了延生器后更是逐渐恢复到刚买时的状况,估计用一年以上应该没问题。
如果是一般的电自应该更长寿。
可见说出这条是没经过实际调查的,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作者: kk999    时间: 2005-6-17 10:31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NTFS2005/06/17 06:41am 发表的内容:
众所周知,电动车中电摩的电池是最容易坏的,但即便如此,通常也要6-10个月才需要换电池,且换下的电池经过处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我开的轻型电动车(俗称电摩)已经快7个月了,装了延生器后更是逐渐恢复到刚买 ...
延生器用了多久?
作者: madapmuwang    时间: 2005-6-17 10:5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妨碍了少数开车坐车者的利益。可他们自己有权说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他们怎么说都是为大家啊!骑电动车的,想明白了吗?
作者: willisyang    时间: 2005-6-17 10:58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都一样,上海现在好几个区也开始禁止电动车上牌了(至少豪华型的要禁止)。整个抢老百姓钱嘛。前阵子房改提高贷款利率,把这些早就买了房,可还欠着贷款的草民们结结实实的抢了一把。这会再把摩托,电动车一禁,不是逼着咱买汽车吗,可4万大洋的牌照,动则每小时一、二十元的停车费...还是乘11路车算了。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17 12:0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新《条例》对于卖车经销商并没有规定,因此也没有禁止销售,因此市民作为摆设、纪念品、收藏等可以允许买卖电动自行车。只要非上路行驶,是可以允许的。”
我认为这一条是最荒唐一至极!!且到了极点,说是没让禁止销售,所以可以买来当摆设,纪念品,收藏,真好笑,这就是政府????
作者: NTFS    时间: 2005-6-17 14:08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kk9992005/06/17 10:31am 发表的内容:
延生器用了多久?
6月7日 装的,到今天晚上刚好10天。
现在上坡、加速时,电量表指针明显没有加装前降得那么厉害,而且充电时充电器也能正常转灯了。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7 16:4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NTFS2005/06/17 02:08pm 发表的内容:
6月7日 装的,到今天晚上刚好10天。
现在上坡、加速时,电量表指针明显没有加装前降得那么厉害,而且充电时充电器也能正常转灯了。
是航嘉的产品吗?这么说来航嘉确实是名不虚传了?
N君是不是把你使用延生器的经过写下来?

作者: chua827    时间: 2005-6-17 17:13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什么叫无耻!珠海市政府的行为就是。每年行人的事故死亡率要远高于电动车事故的死亡率,珠海市政府应该有新政策出台:以后外出除了乘汽车,一律不准行走。可以爬吗!特别是珠海市政府及珠海市人大的老爷们,你们乘轿车前必须从家或单位爬着出门,爬上轿车。哈哈,安全噢。
作者: kk999    时间: 2005-6-17 17:18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NTFS2005/06/17 02:08pm 发表的内容:
6月7日 装的,到今天晚上刚好10天。
现在上坡、加速时,电量表指针明显没有加装前降得那么厉害,而且充电时充电器也能正常转灯了。
跟我的感觉差不多啊。
http://www.ddcbbs.com/dispbbs.asp?boardID=2&ID=187&page=1
作者: mindly    时间: 2005-6-17 20:18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kk992005/06/16 11:44pm 发表的内容:
说明你还年轻,早几年的社会主义圈地运动知道吗?
只是说政府行为罢了。
再说了,政府行为也是有方向的吧!呵呵。
作者: mindly    时间: 2005-6-17 20:20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看今天的报纸,说是浙江省也准备出法规,规定限速为15公里每小时。
个人认为,如果能够确实实施的话,20公里每小时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速。

作者: kingbon    时间: 2005-6-17 20:39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枪毙市长,我来当,电动车随便骑。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6-17 21:23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如果珠海市市长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他也就不至少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了.....
独权的体制产生独裁的行为.....所有的腐败也源于此
三个代表被珠海政府演绎成一个人或一小撮人的利益代表了最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这是一个典型的独权政府行为!
这是一个典型的权大于法的行为!因为法律可以在他们的手中随意的被更改
这是我国现代社会的文明下的悲哀!!!!



作者: NTFS    时间: 2005-6-17 22:11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suzou2005/06/17 04:42pm 发表的内容:
是航嘉的产品吗?这么说来航嘉确实是名不虚传了?
N君是不是把你使用延生器的经过写下来?
不是航嘉的,是杭州得康的。
http://www.chinacdq.com/pd_1.html
下面引用由kk9992005/06/17 05:18pm 发表的内容:
跟我的感觉差不多啊。
http://www.ddcbbs.com/dispbbs.asp?boardID=2&ID=187&page=1
对,是差不多,我也发现深放后效果特别明显。
作者: 钳工    时间: 2005-6-17 22:37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什么是资产阶级专政?这就是!
作者: NTFS    时间: 2005-6-17 22:48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白杨2005/06/17 12:02pm 发表的内容:
“新《条例》对于卖车经销商并没有规定,因此也没有禁止销售,因此市民作为摆设、纪念品、收藏等可以允许买卖电动自行车。只要非上路行驶,是可以允许的。”
我认为这一条是最荒唐一至极!!且到了极点,说是没让禁 ...
这一条确实是非常荒唐,说这话的人实在是没有人性,毫无政策水平。
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理解“以人为本”的。
作者: dafeng    时间: 2005-6-18 01:0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在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绝不轻言个"禁"字.任何一种交通工具都有其存在的理由.最多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准入,提高使用代价.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最大的大都市,都有摩托车和电动车在行走.就连我们的宝岛台湾的各大城市街头也不例外."禁车令"这种侵犯人权的极端行为是爱好民主正义的人们很不愿意看到的.关乎行业的生存权的大事,关乎市民出行权的大事.不幸的珠海市民完全可以在宪法许可的情况下.据理力争,讨还权益.有良知的法律工作者,更应施予援手.还权予民.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18 10:25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现在关键是,条例已经制定出来了,如果再修改回去,整个珠海领导人的脸面往哪放呢?
作者: ghost7023    时间: 2005-6-18 12: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5665    时间: 2005-6-19 15:06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市民作为摆设、纪念品、收藏等可以允许买卖电动自行车   
就这句话真搞笑,请问这是出自政府文件中的原话吗?
作者: 笑看风云    时间: 2005-6-19 16:06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政府的公信力还有多少?这是强权的体现,我希望珠海的人民官多听听我们老百姓的话。还是积点德,好好为老百姓多办些实事。为提高社会的发展做出一点贡献
作者: dafeng    时间: 2005-6-19 23:46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伟大领袖发动的十年文革都可以否定,三反五反都可推倒,千万右派平了反.何况一个城市的交通条例.
    人民是推动历史潮流的火车头,实践是捡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人民的呐喊呼声,不同意见的强势表达.终归会有雨过天青的日子.
作者: ripmou    时间: 2005-6-20 10:39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我来猪海多年了,猪海制造这种表面新闻很内行,禁摩多年了,外地的各种各样的摩托车牌随便可以发现,规定只是约束了广大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同样关于电动自行车也一样,估计也是一阵风过后,百花齐放。禁止一样东西很容易,问题是你同样有没有去巩固、监督的执法力度。
这年头不怕出名了![attach]4986[/attach]
作者: YANGSH    时间: 2005-6-20 11:40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怪怪!如此怪事还是第一次听说。
难道汽车的危害比电动车多,将来也要禁行吗?
再说:老百姓能买得起汽车的有几人?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21 15:59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xu56652005/06/19 03:06pm 发表的内容:
市民作为摆设、纪念品、收藏等可以允许买卖电动自行车   
就这句话真搞笑,请问这是出自政府文件中的原话吗?
这倒不是,但是它可是珠海晚报的一位记者写的。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21 16:04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珠海市自协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安排:
1、发动群众万人大签名。把向全国人大申诉的材料给群众、用户签名,
2、通过外省市媒体传达我们电动自行车环保、便民理念及珠海市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
3、通过民主斗士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及《法治在线》反映珠海电动车所遭遇尴尬局面的实际情况
4、最后收集好材料及市民签名到北京全国人大申诉(只有全国人大可以推翻珠海人大这个条例),他们说他们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21 16:32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但愿,珠海市只是一个这样的“始作俑者”,其他城市不会作出如此“英明之举”!

电动自行车,自“问世”以来便身份不明,成为了一个人人想管,又不知道到底属于谁管的尴尬“孩子”。交管部门显得十分为难,不知道怎样去界定,是属于自行车管理范畴还是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众说纷纭,说法不一。正是因为其管理上难于划分,很多城市便显得“无能为力”,电动自行车也就没有正式的“户口”,出了问题也不知道按照什么法规处理。此次,珠海市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开全国先河,居然为了逃避其管理职能,索性将其统统“封杀”。
作者: 白杨    时间: 2005-6-24 10:19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电动车转移造成西区交通压力增大怎么办?为此,珠海市政协委员、广东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尚敏指出,有偿回收或许可以缓解西区交通压力。尚敏分析,一纸禁令,让数以万计的电动车主蒙受损失,这有点“残酷”,而车主将电动车适量向西区转移,这是规避减少自身损失的本能反应,可以理解。关键问题是怎么适量控制电动车过量涌向西区。为此她提出,政府应该针对市区的电动车,出台相应的回收办法,并且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一个合适的、让各方都容易接受的回收补偿价格比例,这样可以控制电动自行车往西区的转移量。
  对此,珠海另一政协委员曾志指出,因为低廉的价格,电动自行车向西区转移这种情况会出现,但不会造成大面积的交通压力,像金湾包括三灶等地几乎没有形成中心,人流物流量比较分散,电动车上路没有什么压力,要说压力,主要是指斗门城区,因为目前斗门很多摩托车都是无牌无证,每次相关的执法整顿展开时,这些摩托车用户都四处躲藏,而电动车可以实行登记上路,这样,可能会有一些人弃摩托车购买电动车,造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混用从而造成交通压力。他还认为,有偿回收从人道意义上是可以的,但怎么操作,要克服很多障碍,因为电动车从来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过,到底该怎么补偿,补偿给谁很难确定。
作者: kk999    时间: 2005-6-24 10:28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只要除了公交车外,其他汽车不让上路,路面压力绝对缓解,但可能吗?
作者: zhangzhenyu    时间: 2005-6-24 15:35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我市部分电动自行车时速已经达到60-70公里(有这种车吗?我买)
一般电动自行车使用2-3个月必须更换新电池(骑这种电池的车还不如打的可能吗)
等汽油持续上涨,我看它怎么禁。

作者: ttlhz    时间: 2005-7-11 23:05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混蛋领导放狗屁!

作者: michaelws    时间: 2005-7-21 12:13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当官的坐小轿车,
我们穷百姓坐电动车都不可以,什么破地方啊
还是苏州好啊,电动车的海洋!哈哈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7-21 12:41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下面引用由michaelws2005/07/21 12:13pm 发表的内容:
当官的坐小轿车,
我们穷百姓坐电动车都不可以,什么破地方啊
还是苏州好啊,电动车的海洋!哈哈
个人觉得珠海政府的素质不如苏州政府的素质,想想珠海毗邻香港,珠海政府怎么一点点香港的民主意识都学不来呢?

作者: madapmuwang    时间: 2005-7-21 14:43
标题: 看看珠海禁行条例里没有根据及很荒唐的话吧.
楼上你讲的不错,苏州的好多领导都到中央里去了,都到省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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