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打印本页]

作者: weilanyu    时间: 2005-7-30 02:37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我看过他的贴子,本来已经是箸名潜水员的我也实在忍不住要说两句,面对如此荒谬绝伦的政策也可以容忍,还要为其并不温柔的一刀叫好,在网上大吹大擂叫推广,令我想起了一本书名<<呐喊>>国人的麻木不仁,只会让国家沉沦于现时的辉煌之中.对于腐败的某政策我们应要抗争,这才是公民应做的事,才能对得起我们的国家.说得太壮观了,收住.这只不过是区区的地方小事,这里我只抄几段,太长不想争下去,免得恶性循环.说得不对,不要骂娘,文化有限.
引用:(3)对超过30公里以上的电动摩托车实施的惩罚性高额收费(年费300—600元)。
>><<"惩罚性?30公里太快了??你坐的是蜗牛拉的车啊.我巴不得有300公里的车呢,那修订法规的那班人坐的车是不是不到30公里时速啊??为什么同样是交通工具,他的车可以到200公里叫安全,电动摩托叫凶险呢?关健是你制订法规的那班人的问题,脑子跟不上,比如说安全性,什么叫安全性?几米内能刹住车,速度到多少车子还稳定,这些你可以订出来,怎么解决那是厂家的事,合格的产品经过质检后就是安全的车.明白没有??不是30公里以内就是安全,没刹车的坦克车在30公里时速行走大街上的时候最凶险!!科技进步了,修订法案的人跟不上就可以对新鲜事物进行惩罚吗?,应该对修订法例的人进行处罚吧,阻碍社会进步,阻碍经济发展.
(4)购车初期由经销商负责,发给并熟读《电动车行驶交通规则手册》方准交车试用,对无法背诵抽查的该守则某些条款、或经当场试用显示不合格的购车者,暂扣安全押金300元(电动摩托车安全押金600元),直到车主能够完全背诵出全部条款,并接受行驶目测合格为止。这样电动车主第一个月的纳费,应移出一部分给经销公司作为培训费用。
<<?>>?本来对这种新型动力的车应该鼓励才对,但珠海的政策却是针对性地打压,目的是让经销商怕,消费者不敢买,不知道等石油挖空了以后你们的腿能不能跑得快过130公里/每小时.没远见,怕事!
(5)对违章越过界限、进入快车道的骑行者,实施高额罚款5——300元,直至罚没车辆。
<<>>这些正常,应该一视同仁!
(6)对偷税漏登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性没收或者课以500高额罚款。
>><<对偷税漏登的其它车辆有没有也是这样重呢?是的话,让罚款来得更重些!
如此实施,珠海此项财政收入可以达到近亿元。改善交通管理条件不算。必将带动相关产业链,而大大促进珠海经济的高速发展。
<<>>引用:"珠海此项财政收入可以达到近亿元"如果只是关注这方面的话,我想说如果全国的汽油摩托车全部强制换成电动车的话,一年进口汽油,哼哼,给你们看个数据:"2000 年中国进口石油 7000 多万吨,花费了近 200 亿美元. 2005 年进口石油将达 1 亿吨,钱该怎么算,你们算吧."近亿元",还是人民币,还是自己国民的人民币.简直是井底之蛙.
引用:最重要的是大大和谐了社会十大关系,优化了城市环境,也为全国人民做出了先进表率。
<<>>不说这话是会议上我也用惯了的废话,"大大和谐了社会十大关系"那里和诣了?"优化了城市环境"设卡阻碍电动车可以优化环境?电动车噪声比汽油车小,没有废气污染,用可再生能源,这样的动力的车也要阻挠的谈个屁优化环境,可能他们觉得一氧化碳好闻些吧.
再来一段:还是原文引用的.
……对超过30公里以上的电动摩托车实施惩罚性的高额收费(年费3-600元)。



主要的理由有二:
1、电动摩托车速度高,相当于机动和非机动车介乎两者之间。因此按非机动车辆收费不妥。这样对多数非机动车辆也实在是很不公平。
<<>>那可以按摩托车收费的呀,可是为什么又不能上牌呢?本来很简单的事呀!
2、所谓惩罚性收费,主要显示这种车辆的不成熟,生产追逐利润,简单迎合消费心理。收费略高会大大限制其购买的数量。利于电动摩托车的反思和逐步标准化。
引用: 利于电动摩托车的反思和逐步标准化
<<>>看起来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电动车要什么反思呢?是谁把电动摩托车逼到这种不三不四的角的呢?快过20KM/H就不是自行车,但电摩又没名没份的.是谁啊?是厂家故意的啊?还有标准化,什么标准呀?有出台吗?别以为电动车就只能跑40公里/小时,坐一百人的电动公汽车都有了,你以为中国的厂家没有实力啊,是有实力但不敢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以有了科技,有了生产力,却不准生产.哈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作者: chinaev    时间: 2005-7-30 07:04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看来你不甚了解京声,他可是电动车的铁杆。
作者: zhoufs    时间: 2005-7-30 10:29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我早就说过,京声同志是属于逆来忍受的一类人,不懂得怎样去为自己争取该得的权利。
作者: kk99    时间: 2005-7-30 10:31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下面引用由chinaev2005/07/30 07:04am 发表的内容:
看来你不甚了解京声,他可是电动车的铁杆。
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革命不够彻底。 :em01:
作者: madapmuwang    时间: 2005-7-30 12:08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现在反腐倡廉也要从娃娃抓起了!
作者: 老捌    时间: 2005-7-30 12:26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中央有那个胆量,在全国禁止汽油车的行驶。
这样一来,也不用进口那么多的汽油了,政府也不用采购什么洋鬼子的什么车了?也不用控制什么大排量小排量的了,还能完全杜绝公车私用腐败现象的发生。
最好全部换成电动车,时速控制在25公里/小时。
呵呵,看那些头头脑脑会不会气得头脑发涨????
到那时你才会感受到当一个小百姓是多么的不容易。。
省得某些狗屁官禁什么电动车,好象电动车和这些狗官有什么天大的仇恨试的。
如果这些狗官没有小车座,他会这么恨电动车吗?
所以全面禁止汽柴油用小车,对取得民心、对消除公车私用腐败均有极大的好处,请中央尽快出台此政策。。(最少也要尽早出台禁用出口车的政策,对用进口车的官员一律就地免职,开除公职。所有政府官员出行一律乘座国产车或国产电动小车)。
作者: zhoufs    时间: 2005-7-30 12:50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下面引用由老捌2005/07/30 12:26pm 发表的内容:
...对用进口车的官员一律就地免职,开除公职。所有政府官员出行一律乘座国产车或国产电动小车
    等你做了总书记,你还会这么想吗、还会这么说吗?
    中国历史上每次政权更迭,其实都是如出一辙:未取得政权前,高喊xxx诱人的口号,什么民主、自由、土地一均分、人人平等....,但一旦取得政权,过不了50年,又是沦落到上一个朝代的模式,甚至变本加厉。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作者: chinaev    时间: 2005-7-30 15:33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不过是ev阿Q罢,在这里发发牢骚,呵呵。发到官方论坛去。。。看不把你们的JJ给削了去,哈哈。
作者: kk99    时间: 2005-7-30 16:40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为了论坛着想,还是不讨论算了。唉~
作者: 机器人    时间: 2005-7-30 20:33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下面引用由kk992005/07/30 04:40pm 发表的内容:
为了论坛着想,还是不讨论算了。唉~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作者: winding    时间: 2005-7-30 22:29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这个贴子最后由winding在 2005/07/30 10:34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机器人2005/07/30 08:33pm 发表的内容: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这个口号不合适,才不选择死亡呢,电动车是不会走向死亡的,只有汽油动力的汽车才真正是短寿者。不要看今天的小汽车大街上是神气活现,死亡进程早已经开始了。
专家估计大约14年以后石油开始走向全球枯竭,而电动车到那时早已是如日中天的辉煌时代!
除非新的能源被发明出来——太阳能——能效过低无法转换——至少现在还看不到!
所以口号为:电动车——
“不在白日下全胜,也在黎明中等待!”——所幸之事:我们大家都可以看到燃油小轿车的衰败和走向死亡。
电动车(甚至包括电动摩托车)问题再多,它也是生命力极其强盛的新生力量。
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作者: 水穷云起    时间: 2005-7-30 23:25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下面引用由winding2005/07/30 10:29pm 发表的内容:
新的能源被发明出来——太阳能——
太阳能也要转化成电来用吧?那还是电动车啊。
作者: dafeng    时间: 2005-7-31 00:25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太阳狠狠的晒,电池缓缓的充,两套电池换着使,我有太阳不用油.
作者: weilanyu    时间: 2005-7-31 00:51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我主要是觉得支持电动车不是像他这样支持的,我是学电子的,知道电动车如果加上电子控制系统会比汽油车操控起来更好,简单的想一下也知道,用汽油爆炸方式驱动的装置会比用电流控制的方式更好控制吗?只不过是汽油车发展了这么多年,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还有就是人们已经适应了这种控制方式,但让生手来开这两种车,一定会觉得电动车会更容易上手.在我国政府还在觉得电动车是洪水猛兽的时候,我们作为其中的公民,不发出我们的声音,一味附和那些无知的某些官员,不是阻碍社会发展是什么?
作者: winding    时间: 2005-7-31 02:15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下面引用由weilanyu2005/07/31 00:51am 发表的内容:
我主要是觉得支持电动车不是像他这样支持的,我是学电子的,知道电动车如果加上电子控制系统会比汽油车操控起来更好,简单的想一下也知道,用汽油爆炸方式驱动的装置会比用电流控制的方式更好控制吗?只不过是汽油车 ...
可爱的知识分子,你不要老是一口一个官员如何如何, 好象你是天上的,我们都是干技术工作,谁都知道中国事情难办的都是官员造成的麻烦。但是你我的薪水都从人家那里拿,所以,我虽然很支持你的前段意见——电动车由电子控制——不见得比汽油爆炸的内燃机难以控制!——的观点,但是你对京声的观点是极不理解的,因为你总从理想出发想问题。其实这样打横炮对行业和技术界的团结没有什么好处。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7-31 13:27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个人觉得,以最高速度来划分电动车为机动与非机动的看法不合理,想想,变速自行车的最高速度在环法赛是58.7公里每小时,当然,有人会说这是专业车道上的行驶,不具有代表性
那么,回到我们平时的车道来看,变速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一般的男子都可以轻易的用快档上到3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我的好些爱好变速车的朋友都随便的做到这个速度,那么,如果按照定性以20公里做为公水领划分机动与否,这个时候就不合理了,具备最高速度35码或以上的变速自行车按照国内划分电自的标准来判断,是以机动车上牌?还是不准其上牌上路呢?
所以,我觉得京声的出发点虽是好的,但是以超过30公里作惩罚性收费的观点却是不妥,这一惩罚很可能就要惩罚到变速自行车上...呵呵

作者: winding    时间: 2005-7-31 14:42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人力车是不一样的了,他就是骑到了50公里的竞技速度,你交警也只好干瞪眼
作者: 水穷云起    时间: 2005-7-31 22:26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这个贴子最后由水穷云起在 2005/07/31 10:28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winding2005/07/31 02:42pm 发表的内容:
人力车是不一样的了,他就是骑到了50公里的竞技速度,你交警也只好干瞪眼
不错,骑到100KM的时速,也不能叫机动车,脚踏车控制性能好,带动力的就不一样了。
作者: suzou    时间: 2005-7-31 22:38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下面引用由水穷云起2005/07/31 10:26pm 发表的内容:
不错,骑到100KM的时速,也不能叫机动车,脚踏车控制性能好,带动力的就不一样了。
水工,低速时也许脚踏车的控制还可以,可是到了高速时,因重心和重量、及轮子宽度过窄等问题,就很危险的了,远远要比机动车危险得多。我曾经试过骑变速自行车和一男伴比赛,速度达到32码时差点出事了,那变速车的制动虽好,可是几乎把我给摔了出去.....

作者: kk99    时间: 2005-7-31 22:56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我历史学的不好,但记得有个故事是说秦国要灭6国的时候,有个小国向其它几个国家借兵,但其他几个国家认为自己实力不如秦国,而秦国又没有来灭自己,所以不同意借兵,后来小国一个个被灭了后,后面被灭的小国想起借兵的事,但无处可以借了。现在京声同志就象最后被灭的小国,先想的是如何保证自己所处于的一部分人利益,而不是想法保护整个行业的利益,甚至不惜靠排挤同类来讨好某些势力。
珠海和其它一些地方现在的做法就是这样,先禁摩托车,再禁3轮车,然后压缩非机动车,最后将非机动车也排挤出去。现在很多城市压缩非机动车道就是一个例子,当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难以行驶时,ZF就会出台相关文件说非机动车与人行道混行,导致安全隐患,阻碍交通,同时影响城市形象等理由禁止非机动车道上路行驶。最后能在路上行驶的就只剩下达官贵人的公家或私家小车,还有拥挤的公交车。
作者: winding    时间: 2005-8-1 00:58
标题: 对李京声关于一种值得推广的政策的浅驳.
[这个贴子最后由winding在 2005/08/01 01:00am 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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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k992005/07/31 10:56pm 发表的内容:
我历史学的不好,但记得有个故事是说秦国要灭6国的时候,有个小国向其它几个国家借兵,但其他几个国家认为自己实力不如秦国,而秦国又没有来灭自己,所以不同意借兵,后来小国一个个被灭了后,后面被灭的小国想 ...
说珠海先禁摩,然后禁非机动车,再又禁电动车等等,好象一个大阴谋在逐渐地实施着。这恐怕是你主观杜撰而已。说得好象整个的珠海ZF行为,全部是对人民不利的,是有步骤、有组织的反人民行为,这个有点牵强了,令人想到了不是实事求是的许多案例……
容我说得明白点是中了过去的流毒,你就象公安过去在抓右派,一定需要完成定额似的,抓一个然后要挖出整个的组织等等,不要如此勉强去定义一个政府,一个组织或一个人吧。而是要实事求是,是怎样就怎样,何必东拉西扯,说禁摩就单说禁摩。说禁电就不要扯上过去的禁摩,因为两者根本就是有着本质区别。
当然,边玉峰也许认为禁止摩托车很容易,所以同样可以禁止电动车。大错了。
其实禁摩容易,并不完全是因为你去禁的功劳,而是摩托车本身致命的问题所致。
回过头说,禁摩托车总的方向还是对头的。摩托车在珠海被禁得没有脾气,不单单是因为政府去禁的原因,而是因为摩托车出事率极高,还有在特区它简直不是个人交通工具,而主要涉及营运商业追逐之中,形成草芥人命的马路杀手,甚至沦为犯罪工具,留下骂名不绝。
最要命的是汽摩本身的污染,如果无法控制,成千上万的摩托车就成了几十万个日夜轰鸣的噪音马达,在大城市里到处散布噪音污染。成了几十万个烟囱,在为整个城市增加空气污染源。
现在又想用老办法对付电动自行车,而电动自行车恰恰全身都是优点!连边玉峰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好处很多。但是他偏偏又错误认为可以象禁摩那样随心所欲地禁掉它。
电动车是大不一样东西。电动车是那么好禁的吗?要知道你想“立法”去禁一个小小电动自行车,是把矛头对准了谁——你侵害了多数人的根本利益——生存权利中的出行权益。
中国俗话说得好:“罚不责众”,又说“众怒难犯”。古人遗训可是千万年的实践真理。
所以奉劝边玉峰,你最好还是收手,叫做亡羊补牢知错必究,也许就还是好同志,否则性质就会发生转化。一个人在台上时间有限,不要为自己留下骂名。即使你感到做好事太难,至少不要干损人利己的事,别人不干,让你干你就去干?至少积点阴德给后代,让大家知道你老边为珠海立法还是做了实事的,算是一个懂得事理的明白人。
总之电动车是新生事物,不是随便可以禁止得了的。在这环保已上升成为主要议事日程、汽油价格飚升的现代社会里,电动车就象一个应运而生呱呱坠地的婴儿,虽然他目前暂时还有些麻烦事,虽然非常弱小,但是生命力无比强盛!历史的辨证法就是如此奇妙!
而且他面对需要竞争的对手,却是一个喝汽油吐黑烟的钱大气粗的家伙,别看电动车的对手一副膀粗腰圆、不可一世的样子,可是他的寿命已经接近尾声。如今不用问权威、专家,就是问问随便遇上的一个中学生:“电动车和燃油小轿车,到底谁正在走向没落?”他就立即会把100分的满卷答案告诉你——必然是后者——而电动能源交通的前景将会无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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