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印本页]

作者: 修复    时间: 2006-4-22 08:24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是一位电动车经销商,刚开业几天,工商局的人就来了,拖两辆电动车说是江苏省统一抽检,我于是就找了熟人去看看怎么回来,顺便想把车拖回来,可那熟人回来说不好办,说要罚几千元钱,说什么车子超速超重,我说这是电动车的普遍问题,罚个几百元钱就算了,怎么罚这么多呢,请大家说说,这不明显是敲诈吗.
作者: 运河    时间: 2006-4-22 10:40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叹息一下
企业是唐僧肉,大家都来咬一口
作者: 布衣维修    时间: 2006-4-22 22:27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表同情!中国就是这样啊!
慢慢谈价,几百应该能搞定.做生意嘛,看作是领导对你的上岗培训了.(不过这次是你砍价)
作者: 西部电动车    时间: 2006-4-23 13:41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借口是假,要钱是真!
作者: q61017691    时间: 2006-4-23 18:13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死工商 就不是人 就是要钱
作者: 杭州佳丽奇    时间: 2006-4-24 19:41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技术监督局也一样.
作者: 运河    时间: 2006-4-26 06:29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企业就是如此
作者: 我是电动车    时间: 2006-4-26 09:55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那些不被监督、只有权利的部门,最好要给它们一些腐败:送送礼,请去嫖一个,再交个不要发票的罚款,估计就能还的低些了。
作者: 我是电动车    时间: 2006-4-26 10:00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实做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管理者,应该很清楚的明白:现在的电动车超标是全国性的,你即使要管理本地市场,也应该先做口头警告,罚款在真正的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永远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肯定用不了罚这么多。不知道“修复”兄在哪个地方?
作者: 吴歪歪    时间: 2006-5-1 16:10
标题: 经销商与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前年还是工商所的,现在出来做了,据我所知,他没有这个权力罚你,这个依据明显的错误,你可以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他.
不符合技术要求是要由技监局作出认定的,工商局没有这个权力.所以你一定可以要回来,还可以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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