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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鸟的“罪己诏”看电动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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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79a
时间:
2006-7-1 14:14
标题:
从小鸟的“罪己诏”看电动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从小鸟的“罪己诏”看电动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中国人历来有报喜不报忧的心态,对于自身行业、企业、员工存在的种种问题与诸多不足,大多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予以低调处理。就是嘛,家丑不可外扬,遮掩还来不及呢,谁还大张旗鼓的揭发自己的矛盾,这分明不是自掘死路么?
温和尔雅、戴着一付金边眼镜的小鸟公司老总张彦峰先生在开业两年之际发表了“小鸟热销中的冷思考”,多么真诚的十条“罪己诏”呀!不由得让自己为其真诚的行为而甚为动容。“既要喝庆功酒,又要敲警示钟,稍稍冷静以下,就不应该被这种繁荣热晕头脑”。可以说,张先生道出了整个行业所有厂家的老总所正在面临的问题,对兄弟单位也起着强烈的警示作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方为上上之策。
综观电动车行业,产品的严重同质化、狂吹猛侃的广告宣传、不合适宜的行业标准、鬼子扫荡般的处罚等等诸多或许在业内司空见惯的现象正在影响着行业的规范发展及打击着终端消费者对电动车的信心。谁应当为这些承担相应的责任呢?谁应当在此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发布电动车行业的“罪己诏”来重塑行业的形象,引领整个行业与时俱进,真正走上健康、快速、规范的道路上去呢?
想到古代的“罪己诏”,对于缓解社会矛盾、安抚众人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积极的作用,毕竟中国人以性格温顺、善良著称。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电动车行业是因循守旧、还是与时俱进,是整个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也是整个行业所有矛盾的焦点所在。在最近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为电动车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相信当下议论不休与争执不下的“电动车标准”之争正成为电动车行业能否快速发展的最后绊脚石。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一个作为从穷乡僻壤的农村出来的小毛孩子尚且通晓这样浅显易懂的道理,何况是为整个行业掌舵、领航的行业领导者。作为电动车行业的卑微之流,自己初涉入本行业,就如同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一样,到处是高贵繁华、随时是绚丽春化,为自己能有此机遇而惊叹而折服。不想,在美丽的浪花下面竟也涌动着激流暗礁,必须抓住“硕鼠”,方解心头之惑。
提到电动车的质量问题有多么多么的高,危害怎么怎么的大,难道真的仅仅是厂家的质量控制不严么,品管整天都在聊天睡大觉么?我看未必。说到底,还是产品的标准化的问题。如果质量有瑕疵,相信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不会购买其产品,在没有销售能力的产品及品牌终究遭到淘汰。电动车的“轻摩化”问题已经成为中自协最为头痛的问题。据称,在最新版的电动车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更加突出了电动车的自行车的属性。不管争议与否,豪华款的电动车的销售比例已经逐步提高,在个别的市场甚至占据了近八成以上。
其实,个人真的没有搞明白“轻摩化”到底有什么不好,查找相关的资料也没有令个人折服的理由,甚至有的甚为可笑。大家知道自行车在起初是没有脚蹬及链条的,靠着脚在地面上向后踩才能够向前进;后来安装了上述配件使得自行车能够更加快速的前进;现在电动车的出现,使得两脚又重新解放了出来。这样,某些人居然不舒服了,自己留恋过去自己骑简易款的电动自行车也就罢了,然而居然利用自己的权力强行要求所有的电动车必须装上上述配件。真是十分可笑而滑稽的借口。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清末的一场关于下跪的大辩论,当时的康有为居然说出“生膝又何为”的感叹,真是一脸的奴才相,这也成为大家茶前饭后的谈资。当然自己并不是否认其在其他方面对中国近代化历程所做的贡献与成就。比照过去,看看现在,情形是多么的相似与雷同。历史是一面镜子,她可以让我们回味过去,品味现在,展望将来。个人真的佩服马克思先生那看穿几千年的眼光、敏捷的洞察力与拨丝抽茧的思维力,感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自己无知也就罢了,起码对社会没有多少危害。然而,如果一个行业的领导鼠目寸光的话,那对行业的影响可想而知。
暴露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是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方法。个别人无视“豪华款”电动车的存在,一再强调自行车的属性,对群众利益于不顾,官官相庇护,对消费者限制上路权,对电动车厂家予以处罚。更为可笑的是,在被处罚的产品上有时居然贴着“信誉标志”的帖花,多么滑稽的情形呀!这恰恰说明了行业组织的短期行为,只管收钱玩乐,有钱就发标,那里还管什么质量、引导。作为产品标准,仅仅拘泥于原来的旧标准,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审时度势的修订,尤其是在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估计行业领导也没有象小鸟张先生那样“宰相肚里能乘船”的大度心胸,更没有足够的魄力直面繁荣而惨淡的行业市场进而发布自己任职期间的“罪己诏”。那么,小人就越俎代庖,以小人之见列举其十大罪状,望高不可攀的行业领袖能够笑纳一二、行业内处于水深火热的众兄弟理解其二三,小人就心满意足了:
其罪一:没有能够从交通工具演变的长河中把握、引导电动车所面临的历史机遇,授人于“螳螂挡车”的笑柄;
其罪二:没有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意识到电动车的规范发展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其罪三:没有能够作到与时俱进,审时度势,对电动车行业进行修订,阻挠、矮化行业内希望修改标准的正义之士,跟不上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其罪四:在目前电动车激烈竞争的状况下,人为的设置生产许可证、各省市重复目录上牌的困扰,分散了企业的精力,提高了行业内进入市场的门槛、成本;
其罪五:在固守旧标准的情况下,权权结合,与其他不明真相的权力部门勾结对持不同政见的业内人士进行打击报复,没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荣,以假公济私为既得利益着想为耻”的荣辱观念;
其罪六:四处招摇,搞得业内乌烟瘴气,增加了行业内部沟通、协调的成本,不能够使整个行业齐心协力,一致对付其他交通行业的竞争与压力;
其罪七:误导新闻媒体、终端消费者,使其无所适从,极大地损伤了外界对电动车行业的良好印象,减低了电动车的美誉度,增加了整个行业的宣传成本;
其罪八:偏离了行业协会的职能职责,脱离了企业等的群众性基础造成了曲高和寡的局面,失去了领导整个行业所具备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企图使整个行业误入歧路;
其罪九:整个行业内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市场秩序的维护力度不够,造成行业低层次的竞争,外部环境恶化;
其罪十: 思想上观念落后,仍处于计划经济时代,注重行政化、人治化的手段,忽视或抛弃法制化、市场化的引导行为。
“眼前有路忘缩手,身后无路想回头”。想想红楼梦中这句浅显易懂又孕育着多么丰富的哲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件事物离开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必将走向没落。事情作到极点,即便是“回家种红薯”,相信刘姥姥也未必乐意,“千万别辱没我们穷苦老百姓善良而真诚的美好名声呀!再大的领导咋地啦,名声不好,俺也不稀罕!”
奇文共欣赏,歧义相与析。个人才疏学浅,望各位予以批评、指正。
李锋 13757251444 邮箱:jack79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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