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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无牌电马儿5月5日起禁止入三环--电动车上新牌成都首日不打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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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21:5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成都无牌电马儿5月5日起禁止入三环



来自:华西都市报  2008-2-28 9:30:21



  成都有证电马儿5月起免费体检换发牌证,不合格者2010年10月起不得进城行驶

  成都市交管局昨天发布通告称,从5月5日开始,超标且没有领取到合法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将被禁止在包括三环路在内的城区道路上行驶;对此前取得了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将免费进行再次检验、换发牌证,没能通过体检获取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在2010年10月1日后,不能进城行驶。


  有证电马儿 5月5日起全面体检

  据了解,目前成都的电动自行车总量已经约有120万余辆。通告称,成都将对新增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通告要求,交警将从今年5月5日起,对成都已登记并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一次免费安全检验和换发牌证。如果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交警会换发新牌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换发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则从2010年10月1日起,不允许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这一免费检验工作将持续到今年10月31日。未取得成都市城市道路通行许可标志的外地籍牌证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禁止在成都市绕城高速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无牌电马儿 5月5日起不能进城

  通告还规定,今年5月1日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且未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两轮电动车,也要向交警登记。但发放的牌证将有不同,这种车也不能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此外,各区(市)县内的这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经交警登记后,只能在当地交警允许的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以后,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交警将依法严格取缔。此外,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侵走机动车道、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也将被严禁。通告从5月5日起施行,违反该通告的,由交警扣留车辆,责令其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给予处罚。

  各方反应

  走路的开车的:电马儿早就该管一管了

  市民刘钧承以书面的形式向本报提供了一份关于成都电动自行车的 《情况反映》。去年9月3日上午10时,刘先生在清江中路被一辆电动车撞翻,造成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至今尚未痊愈。他发现,成都电动车总量已超极限;电动车的事故越来越多;电动车本身及行驶存在很多问题。几位司机说起电动自行车就气得摇头,他们都曾遭遇过“电马儿惊魂”,尤其是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的时候。

  造电动车的:电动车市场正急剧萎缩

  成都市电动自行车协会副会长周卫标说,“目前全国电动车行业的从业人员有1000多万,这一规定触动了全国电动车行业的神经。”他说,“我能理解政府出台这一文件是为了方便管理。”去年,成都交警曾一度收紧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多个品牌旗下的多款电马儿因不符合国家标准被交警拒绝上牌。从那时到现在,成都市电动车的产销量已经下降了至少50%。



[ 本帖最后由 jsy 于 2008-5-7 0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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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22:39: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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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11:12:06 | 只看该作者
开始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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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9 12:26:15 | 只看该作者
[新闻报料]成都交管局要求5月5日起电动自行车换发牌证


作者:jwztt 提交日期:2008-2-28 10:51:00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今年5月5日起,交管部门将对全市已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免费实行安全检验、换发牌证。自2010年10月1日起,未取得新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将禁行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
  换发新牌证需要哪些手续?不符合国家标准、但已经上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处理?今日起,市民若对《通告》内容有任何不理解之处,请拨打本报962111热线,记者将及时联系交警为你答疑。
  
  
  新增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
  
  
  据记者了解,目前成都市共有电动自行车107万余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高发。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市交管局在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出《通告》。
  
  
  该《通告》明确表示“我市新增电动自行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总量控制”。未取得我市城市道路通行许可标志的外地籍牌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禁止在我市绕城高速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5月5日至10月31日 换发牌证
  
  
  《通告》中提到,今年5月5日至10月31日,交管部门将对我市已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免费实行安全检验、换发牌证。电动自行车要经过检验、符合国家标准,才可以重新换发牌证。
  
  
  记者了解到,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包括以下几点: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轮胎宽度不大于54mm;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km;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20km/h。
  
  
  据悉,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换发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自2010年10月1日起,不得在我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禁止电动车在道路上停放
  
  
  《通告》中还提到,今年5月1日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且未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不得在我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各区(市)县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只能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划定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交管部门还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做出规定。5月5日《通告》正式施行后,电动自行车必须进入交管部门规定的停车场(点)停放,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车费。城区道路上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
  
  
  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 将被扣留
  
  
  《通告》再次强调,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必须严格遵守《道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将被交警依法严格取缔。同时,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一旦有侵走机动车道、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停放等违法行停行为,也将受到交警的依法严处。
  
  
  据悉,此次《通告》于今年5月5日起正式施行。过去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此次《通告》不一致的,以此次《通告》内容为准。有违反《通告》上路的电动车骑行者,交管部门表示将依法扣留其车辆,并责令骑行者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给予处罚。(交宣 本报记者 周滔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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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9 12:27: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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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9 13:31:05 | 只看该作者


成都电马儿牌照拟分红绿牌 绿照才可进城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2-29 06:42:49)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无牌电马儿5月5日起禁入三环》后续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对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的通告作出解读。记者了解到,按照初拟的方案,电马儿新车牌将分红、绿两种颜色:绿色车牌可以进城,红色车牌不能进城。而目前使用的蓝色车牌可以继续沿用到2010年10月1日。不过,这种分色管理的车牌方案,有待交警总队的最后审批。

  交警答疑

  总量控制主要是控制新增部分

  昨日本报报道了成都交警的通告后,不少市民打进本报热线86969110咨询相关问题。一些有超标车的市民提出:“那么多车子都超标,总得给咱们找个出路吧?”成都市交管局此次发布的“通告”是作何考虑?成都市车管所业务指导科副科长黄梅馨作出了解读。

  黄梅馨说,通告中所说的“实行总量控制”,主要是对新增部分进行“增量控制”。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下半年,成都交警就通过停止给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使无牌电动车限时离开城区,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控制。

  在警方严控之前,成都每个月的上牌车辆都在1万辆以上。到今年2月,上牌量只有468辆。

  这两天买的新车到时也要去体检

  刘先生说:“我春节前才买了一辆豪华型电马儿,5月5日后咋办?”

  据介绍,对于刚买的新车,如果是符合国标的,即使现在领取了车牌,也要参加5月5日后的检验,换发新牌照。现在买的超标车,到时候也要去检验,只不过发放另一种车牌。

  如果你有一辆超标车,认为反正不能进城就不去交警分局登记的话,可得注意了——对于没有牌照的电动车,交警会予以扣留,骑车人还得接受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

车牌是否终身使用?还在制定

  从5月5日开始,成都交警将在全市设立多个检验、登记点。此外,新车牌是否是终身制,在2010年以后车牌又如何管理,新行驶证的式样等具体内容,目前正在制定中。

  新牌照

  拟分两种颜色绿牌进红牌禁

  在成都交警支队上报给交警总队的牌照方案中,新的电动自行车牌照可能会分为两种颜色来进行管理。类似于货车入城证或者说小汽车的环保标志的方法。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交警设置的检验点进行检验、登记之后,交警将发给绿颜色的牌照,允许在城区行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需要到检验点登记,不过交警将发给红底白字的牌照,但红牌照车不能进入三环路行驶。

  如果这一方案通过审批,5月5日之后,成都的电动自行车总共会有三种颜色的车牌:绿色车牌可以入城,随便跑;红色车牌只能在三环路外跑,不能进城;蓝色车牌暂时也可以入城,但有效期只到2010年10月1日。

  据了解,现在只有成都准备采取两色管理办法。由于全省其他城市的交通状况、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都不尽相同,会不会全省都用这种“两色管理”的方案,交警总队最迟在4月份出台相关文件。

  黄梅馨介绍,目前成都五城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约有102万辆,“现在街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都摩托化了,不符合国家标准。”

记者李东阳摄影雷远东

  现有“蓝车牌”还可用两年

  张女士说:“我有一辆电马儿,以前上了车牌,这次要不要去检验呢?”

  据介绍,在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即使已有车牌,也要在5月5日到10月31日期间,到交警指定的检验点进行检验。符合国标的车辆,可以免费领取新车牌。超标的车辆,现有的蓝色车牌可以继续沿用。但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不能再进入三环路行驶。据分析,在有蓝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中,目前绝大多数车实际上都无法换领到新的进城牌照。因此,通告中规定这一部分车在2010年10月31日前可以进城。“这样规定,实际上是给了这部分车两年缓冲时间。“黄梅馨说。

  相关链接

  超标车的4大特征

  成都市场上的超标电动车存在四类常见的不标准情况,包括“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轮胎宽度大于54毫米”,以及“没有安装脚踏”。







[ 本帖最后由 jsy 于 2008-2-29 14: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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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9 14:07:22 | 只看该作者
成都交管8项新规 107万辆电动车限时重检换牌
2008-02-28 11:06:49

目前,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107万辆左右。昨(27)日,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要求5月5日至10月31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成都市已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安全检验、换发牌证。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换发牌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换发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自2010年10月1日起不得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调查 市民:有人欢喜有人忧

  驾驶机动车的杨先生说,他完全赞成通告的规定。“这些电马儿就是应该好好整治一下,电马儿太野了。”杨先生说,他的爱车在一个月内就被电动车挂伤了4次。63岁的戴婆婆也表示赞成。她说,有一次在太升南路街沿上正常行走,背后一辆电动车就撞了过来,她在家养了两个月的伤。

  也有一些市民对通告的内容表示不理解。王先生说,他的电动车是花了近3000元买的。“不符合国标,购买了电动车的钱谁来赔我?”张女士则表示担忧,她是做推销的,每天都需要满城跑,如果她的电动车超标,不知道用什么交通工具来工作。

  行业:应征求各方意见

  成都市电动车协会副会长周卫标说,自1999年《电动车技术标准》出台后,至今仍没有新的标准出台,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陷入矛盾之中。一方面是法律规定要按国标生产;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适当提高时速等要求。周卫标不愿意对成都市交管局此次出台的通告发表过多意见,只是希望政府在制定一个行业的制度时,能参考行业以及市民的意见。

  成都市交管局八项规定

  一、我市新增电动自行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总量控制。

  二、未取得我市城市道路通行许可标志的外地籍牌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禁止在我市绕城高速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三、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10月31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我市已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免费实行安全检验、换发牌证。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换发牌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换发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自2010年10月1日起不得在我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四、2008年5月1日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且未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不得在我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各区(市)、县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只能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划定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五、在城区道路上停放电动自行车,必须进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停车场(点)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车费。禁止在道路上乱停乱放。

  六、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取缔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依法严处电动自行车侵走机动车道、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停放等违法行停行为。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责令其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给予处罚。

  八、本通告自2008年5月5日起施行,过去本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适用本通告。

  ★现状 电动车九成不能上户

  成都80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60多家生产商,正在遭遇一场严峻的考验。自去年7月6日交管部门收回市区28个非机动车上牌点后,交警各分局电动车上户点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1999年国家标准,严格审核电动车上户,目前成都市面上销售的97%以上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能上户。

  电动车经销商黄贤称,自己卖电动车已有6年,目前库房里还放着300多辆超标的电动车,这些电动车卖不出去,厂家不收,现在损失惨重。

  ★背景 电马儿伤人太多

  成都市交管局昨日透露,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成都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891起,造成83人死亡、963人受伤,经济损失达124万余元。

  相关人士分析出台通告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电动车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常识理论水平低。另一个则是因为电动车普遍“超标”,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业内人士称,目前成都市场上不能上户的电动车存在着4类常见的不达标情况:“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轮胎宽度大于54毫米”、“没有安装脚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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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9 14:32:18 | 只看该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8-2-28 4:40:49

解读

  5月起 全省电马儿启用新式牌照

  关于电动自行车严管举措中涉及的一些相关问题,记者昨日对省市交管部门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按照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全省的电动自行车今后都要像机动车一样进行“有牌式”管理。据省市交管部门相关人员介绍,与目前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牌照样式有所不同的是,新式牌照很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方、区域打印不同的区域名称,如“成都××××”。这样一来,本地、异地电动自行车牌证将会有明显的区别。按照市交管局的通告内容,5月5日起,未取得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在成都市绕城高速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关于新式电动自行车牌照的颜色、款式、内容和字体等细节及电动自行车新式的行驶证款式,省车管部门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之中,4月底将公布最终的定型式样。

  考虑到“五一”节休息日的影响,《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虽然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市交管部门将从5月5日开始换发新车牌,此项工作要一直延续至10月31日。对于成都市已办理了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免费实行安全检验、换发牌证,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换发新式牌证。通告要求,《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实施前购买的超标且未登记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不得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对于电动自行车5月5日起必须进行定点停放一事,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可供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地点主要有三类,除了中小街道旁的定点式非机动车停车点和路旁临时设置的流动式停车点等两类免费停车点外,还有一类就是有专人守护的收费式的非机动车定点停车点。5月5日后,如果电动自行车违规乱停乱放,将被交警实施现场处罚,目前,交警对于该类违法行为一般处以20元至30元的处罚,《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对于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顶格是50 元。

  调查

  销售商:正规车商不受影响

  对于交管部门出台的这一最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红星路一段某知名品牌的电瓶车经销商表示“早已有心理准备。”据经销商钱先生说,早在去年7月,电瓶车协会就召集了他们开会,主要是宣传电瓶车在管理方面的一些规定。钱先生说,他们店里经销的电瓶车全都符合国家规定,“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一些不合规定的经销商来说,可能是致命的打击”。钱先生表示,对电瓶车的严管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他们这种合格的电瓶车经销商。

  市民:很关心具体操作办法

  昨日傍晚下班时间,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电瓶车车主。市民王小姐说,她的电动自行车是去年元旦买的,是有牌照的。但她对于安全检验、换发牌证的具体操作办法很关心。

  市民刘先生去年以2150元买了一台电动自行车,是上了牌照的,但不符合现在的国家相关标准,那么就意味着只能骑到2010年。刘先生说,存在这种担忧的市民不在少数,主管部门应该对整顿电瓶车市场有一个更为完善的解决办法。交宣 本报记者 龚锐 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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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 12:11: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川办事处 于 2008-2-29 13:54 发表
成都市交管局昨日透露,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成都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891起,造成83人死亡、963人受伤,经济损失达124万余元。”以此定电动车的罪纯粹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涉及”就是电动车的罪?没有一起交通事故不“涉及”人,是不是交通应该全面禁人?数据中仅提及数量,不提及事故率?是否是电动车的事故率是最高的?如果列举机动车的相关数据,那将是多么“可怕”的数据。如果没有电动车,这107万人也会选择其它交通工具,那么107万的其它出行选择难道会低于891的交通事故?损失124万元,一辆大奔都不止这个价,107万人的交通工具报废就是20亿的损失,还不值124万元?“99标准”是一个缺少科学依据的标准,40公斤能做出来的车,钢管和电机用料肯定不足,那才是根本不合格的电动车。40公斤的标准就是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以后,合法不合格的电动车走在路上,才不知道会有多少交通事故发生。制定这一标准的是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而自行车标准中如果加上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相信没有一辆自行车合格,自行车中的“公跑”可以轻松上45公里/小时,中自协的王凤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一方面死咬住99标准不放,另一方面却阻止中国汽标中心的介入,才导致了10年不变的标准阻碍绿色新型交通工具的发展,如果说中自协及王风和之流是无知的罪人,那交通管理部门则是扮演着破坏和谐的隐形杀手的角色。如果你禁止了50%,说明了你无做为,中国的老百姓可以忍,而明显,这不是禁止一半这么简单,这一刀下去,就是成都电动车的99%变成废铁,直接的社会经济损失就高达20亿。这107万辆电动车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是生存的工具,有人骑它是为了每天多送几张几票,有人是为了多跑几笔业务,有人是为了离家三十公里以外去上班,你们就一句不好管理就要砸人饭碗,剥夺低收入人群的生存工具,是一种变向的“杀人掠物”,这样的官与强盗有什么区别?目前,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电动车标准都没有重量限制,欧盟国家的电机限制是600W,美国的电机限制是750W,而99标准却是240W,这严重与国际社会脱节。谁也不会坐视自己的生存工具变废铁,很难想象,届时为了逃避交管的处罚,这些可怜的人们会不会冒险冲灯,会不会死伤一遍,可悲,可恨,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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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 12:12:55 | 只看该作者
炮轰老国标,催生溶入国际化的新国标是中国电动车业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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