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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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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2-13 13:4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中午我在北三环辅路上正骑着电动车,忽然四通桥由东往西方向传来连续的刹车声,非常刺耳!我一看,一辆白色桑塔纳在上桥处最里侧车道左右摇摆,车速很快,不断撞击左侧的水泥隔离墩,眼看就要失控,刹车产生的一道道白烟非常壮观!旁边的车纷纷急刹躲避,看的我心惊肉跳!这车开了几十米,终于稳住了,象没事人一样继续往前开走了。
我真是后怕啊!虽然离我很远,隔着几条车道,但万一这车不在最里侧,而是在最外侧车道呢?简直不敢想象!对这种人应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
2#
发表于 2007-2-13 21:32:25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撞死几个才好
3#
发表于 2007-2-13 22:32:38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下面引用由junren2007/02/13 09:32pm 发表的内容:
撞死几个才好

为什么要撞死几个呢?
路边这么多的无辜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他们也要撞死几个才好吗?
4#
发表于 2007-2-14 00:02:17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下面引用由junren2007/02/13 09:32pm 发表的内容:
撞死几个才好
如果刚好撞死的是你呢?善哉,说话还是要积些阴德。
5#
发表于 2007-2-14 09:22:13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危险危险,建议安全行车!
6#
 楼主| 发表于 2007-2-14 09:44:53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要死也应该是那个司机去死
7#
发表于 2007-2-14 13:58:26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喝多了,或者是睡着了
8#
发表于 2007-2-14 22:55:45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这个贴子最后由junren在 2007/02/15 03:41am 第 2 次编辑]

昨天中午我在北三环辅路上正骑着电动车,忽然四通桥由东往西方向传来连续的刹车声,非常刺耳!我一看,一辆白色桑塔纳在上桥处最里侧车道左右摇摆,车速很快,不断撞击左侧的水泥隔离墩,眼看就要失控,刹车产生的一道道白烟非常壮观!旁边的车纷纷急刹躲避,看的我心惊肉跳!这车开了几十米,终于稳住了,象没事人一样继续往前开走了。
我真是后怕啊!虽然离我很远,隔着几条车道,但万一这车不在最里侧,而是在最外侧车道呢?简直不敢想象!对这种人应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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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误解!我是见着新手频频出事的报道这么多,就烦那些交钱买驾照的腐败事!
我的驾驶证可是硬考试过来的,但亲眼所见,……明白里面有多少猫腻呢!
轿车新手频频出事,汽车是真正的马路杀手!再想到电动车被这帮人打入冷宫边缘化的事实,心里怒火就不打一处来!所以随口蹦出一句:撞死他几个才好!!!
实际的详细意思是:某些人(包括他们的家属)-用纳税人的雪花银买公车、养公车,还老出事,老撞人,老下车打那些环卫工人、修理老工人!这样的家伙,真希望肇事后被撞死他几个,才解恨!

图片说明:最近2月9号的事:大公司老板开车挂了垃圾车,逼被撞垃圾车女工下跪-受辱后的环卫女工吴萍娣神情恍惚。

[2月9日,江阴市顾山镇一企业老板酒后驾驶别克君威轿车,自撞环卫女工的垃圾车后,为一道划痕对环卫工人大骂出口、百般羞辱,称“你这条命还不值我车子上的一道划痕”。环卫工人最后当街下跪,该老板才扬长而去。(2月12日《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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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2-14 23:01:37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更正一下:我是说我也是考驾照来的,亲眼所见过,所以明白其中有多少钱权交易的猫腻~!
10#
发表于 2007-2-17 14:52:51 | 只看该作者

昨天路上所见惊险一幕!

为什么酒后驾车不能按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予以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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