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刹车信号灯;急刹爆闪灯

电动车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4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电动车行业怎么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2-25 17:0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动车行业怎么啦
                                ――合肥箭九科技有限公司 韩树叶
近来我国电动车行业就“争议电动车”问题讨论的沸沸扬扬,这场争论表面上看是电动车能不能上路问题,实质上是电动车行业将来往哪个方向发展的问题,下面就“争论电动车”问题发表以下几点看法,供各方有识之士参考,同时声明我的某些观点,可能触动某些人的即得利益,欢迎大家心平气和地协商讨论,不要用文革的言词也对我口诛笔伐。我想我的这篇文章比起那些在全国遍地“放火”,南征北战的“行业斗士”,只是点了一盏很小很小的灯,试图照亮一些还有理智的人,让他们了解一下什么是电动自行车,让他们看看电动车行业到底是怎么啦?
一、什么是电动车
电动车可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三大类产品。通常前两种称为轻型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国家权威部门是这样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按照该定义,我们知道,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特种自行车,其定义有四个要点:其一,它是用蓄电池作辅助能源;其二,它有两个车轮(区别于各种三轮车);其三、能实现人力骑行(现在市场上的电动摩托车没有了人力骑行功能);其四、它可以纯电动前进,也可以电助动前进(日本只有电助动功能,没有纯电动功能,当人不踏时,电助动是停止的)。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就可以知道,现在路面上的电动车,大多为电动摩托车,而不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对待,电动摩托车按机动车对待。
二、关于电动车的有关政策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产品,它具有节约能源、缓解中国石油危机;减少污染、改善空气环境等优点。我们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广和支持电动车的发展。特别是电动汽车,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专项资金来发展这一行业,轻型电动车主要以民间投入进行研发与生产。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政策,现已公布实施的有两个文件:其一、2004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残疾人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5KM/H,” 其二,1999年由中国自行车协会起草,国家权威部门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这两个法律条文应是解决现在“争议电动车”问题的根本依据,也是目前唯一依据。第一个法律条文解决了电动自行车准许出生的问题,第二个法律条文解决了电动自行车应该出生个什么样子问题。现在有些电动车厂家,打着推动行业进步和解决消费者生活幸福的幌子,生产一些超标电动车,还要求国家权威部门认可它是电动自行车。我认为这些厂家是在偷换概念,浑水摸鱼,他们生产的产品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电动自行车,是电动自行车产品中的一个怪胎,说本质上,它已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摩托车了,理应列入电动自行车以外的电动摩托车管理,按机动车进行对待。
现在再看看外国对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在日本,早在1993年7月,日本政府就将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同等待遇;在美国,2003年美国总统布什,签发法令:将电动自行车由CPSC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来管理。原来电动自行车在美国由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管理,定为机动车。布什签发文件后,按非机动车来管理;在欧盟,也大力提倡市民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英、法、瑞士、德等都是按非机动车来对待。
三、关于电动自行车有关标准的技术参数
        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电动自行车有以下几个技术参数是必须执行的。其一、最高时速小于20KM/H(日本、英国为小于15KM/H,法国为小于25KM/H,德国为24KM/H);其二、整车最大重量小于40公斤;其三、必须有脚踏功能,并且脚踏行驶力大于7KM/0.5H;其四、充满电行驶最大距离大于25KM;其五、电机额定功率小于240W(日本小于250W, 英国小于200W, 法国小于500W,德国小于250W)。另外还有对噪音、能耗、制动距离等各方面要求。其他国家对骑行人的年龄甚至也做出了规定(美国大于14岁、日本大于15岁、瑞士大于14岁、法国无年龄限制)。了解了以上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再看看街上跑的电动车,就知道哪些是电动自行车,哪些不是电动自行车。明白了这些,还有争论的价值吗?
四、中国电动车行业状况
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电动自行车在我国投放市场以来,由于这一行业是一个低门槛的螺丝刀生产行业,使这一行业成为飞速发展的行业。现在全国大大小小有1000多家在生产电动车,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轻型电动车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2006年5月份公布的研究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电动车年销量为675万辆;2005年总产量为960多万辆,其中近1/3出口,实现工业产值200多亿元,2005年全国电动车保有量达到1500万辆。这个课题组还预测:2006年全国电动车产量将达到1500万辆左右,到2010年有望突破年产3000万辆,年出口600万辆以上,行业工业产值700亿元,包括上、下游带动产值的产业总体规模,则可达到1300亿元,这一行业是一个非常大的行业。然而由于有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政策制定滞后,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了这一行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这一行业成了“争议电动车”行业,甚至在中央电视台进行PK什么的。我认为造成中国电动车行业“争议电动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根本原因有两个;其一、政府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造成的。国家的新《道路交通法》58条,准许电动自行车出生,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范了生产厂家,你应出生一个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不是要你生产厂家出生一个超标的怪胎,不是要你出生一个披着羊皮的电动自行车。那么你们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交管部门,有以上两个法律在那,有法可依,你们干什么去了?造成了这一行业混乱局面,我想国家权威机构这时应该出来表达一下了。我对于中国自行车协会王风和理事长维护国家标准、维护有关法律的壮举表示敬意!其二、有些电动车生产厂家利令智昏,偷换概念,混水摸鱼是造成这一行业混乱的另一主要原因。个别生产厂家,打着推动行业进步,解决消费者生活幸福的幌子,为了追求企业个体利益,置国家法规、法律而不顾,拼命生产一些超标电动车,还打着电动自行车的旗号在非机动车道上跑。这些电动自行车中的怪胎,这些披着羊皮的电动自行车理应符合电动摩托车行业、理应按机动车进行管理。让它们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对其他非机动车用户的生命安全将造成很大的威胁。然而若不规范其行为和标准,就让这些电动摩托车上机动车道上跑,也等于把这些电动摩托车消费者往死路上逼。这就是这些生产电动摩托车企业生产的产品,对消费者解决的幸福生活,这就是所谓领导了行业进步的先进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后果。总之,现在电动自行车行业是披着羊皮的电动自行车,在与偷懒的政府捉迷藏、玩概念。他们为了个体小集团的利益,在那偷换概念、混水摸鱼,置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于不顾,无序生产,低水平发展。
五、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思路
        解决中国现在电动自行车行业混乱局面的根本出路有两点:其一、规范市场;其二、技术创新。
1,规范市场。现在电动自行车市场上,在质量方面鱼龙混杂,参差不齐,在式样方面,千车一面,孪生遍地,一家开发,千家共有。我认为对现在电动车行业,政府部门要切实行使好自己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进行科学分类,根据性能不同,电动车就应该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三类。不同类别产品,按不同类别标准进行管理,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为机动车。不能没有标准,就让一些厂家为了个体利益,打着为消费者谋幸福的旗号,让消费者骑着一个马路杀手在路上横冲直撞。政府也不能光听个别企业在那里叫叫嚷嚷,也应该听一下有理性的消费者的意见,听一下相关行业专家意见,考察一下外国同类产品成功管理经验,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产品分类标准,评定一个都能接受的电动车行业游戏规则。现在有些生产厂家说什么消费者需要我们就应该生产,就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是有前提的,就是要遵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去满足,不是盲目去满足。很多消费者都想拥有一把手枪,腰间别着一把手枪多酷啊!那么所有的机械厂都去生产手枪吗?老鸨将良家女子变成了妓女,这是逼良为娼,这违反了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国家要坚决打击。个别厂家将电动自行车做成了电动摩托车,这是生产出了电动自行车的怪胎,这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国家有关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和法律,同样也是不允许的。我认为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就应该依法上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坚决不能上路。北京市做的非常对。广州市做的有些违法,浙江江苏在马虎行事。在电动自行车车行业不存在有什么“救世主”和”行业斗士”在“为获得电动自行车的生存空间不懈抗争”问题,因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在1999年就可以依法上路了,并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永远不会被推向机动车道。现在的问题是个别电动车企业将电动自行车概念异化了的问题。
    2,技术创新
        纵观中国电动车行业状况,电动车行业在低水平上,拼命增加重量,玩命提高速度,还讲什么这是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实质上这是让电动自行车变成马路杀手,置消费者死活于不顾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从消费者需求方面的知识来认识一下这个问题。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人类需求的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前面两个我们都可以认为是高物质方面的需求,后面的三个需求可以认为是高精神方面的需求。电动自行车的出生,满足了人们骑自行车太费力方面的生理需求,即物质方面的需求,但最初的电动自行车它比较丑、不好看,满足不了人们精神方面的需求。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人数的增加,不同方面需求的消费者也就出现了,出现了追求过大、过重、豪华气派和追求速度快满足高精神需求的消费者,因此电动摩托车应运而生(另外摩托车行业由于各地禁摩,他们也找到了一个迅速施放生产能力的地方和空间,原摩托车生产企业的进入,又对这一行业混乱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就是说原来简易款电动自行车,满足了人们高物质方面的需求,豪华款电动摩托车满足了人们精神方面的需求,但这两类电动车走向了两个相反的方向,各有所长,但却偏离了电动车行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即要高精神属性价值又要高物质属性价值。行业发展出现了错位。我认为电动车行业发展应该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出既轻便实用满足人们高物质方面需求,又美观、时尚、前卫、个性、身份象征的产品满足人们高精神属性方面需求。这样一来,电动车行业在款式、外观、价格、性能上均走向细分化,解决了千车一面、低水平上发展的状态。
    电动车行业的创新,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其一、电池方面,解决电池轻量化、高能化问题。据报道2002年3月,日本研制了一种助力超轻车,整车重量18.8KG,用镍氢电池作动力,每天使用一次,每周充一次电,可以折叠放在汽车后备箱中,到户外使用。在电池方面可以创新即具有绿色环保特性又有轻量化、高能化的动力镍氢电池和动力锂离子电池,代替传统的铅酸电池,这样一来就可以促使新能源行业在改进电池原料、改进生产工艺上不断创新,加速电池行业进步;其二、充电器方面开发智能充电器。实践证明“电池是充坏的,不是用坏的”,若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不超过100%的充电和放电,蓄电池寿命可以达到1000次以上,而现在市场上使用的充电器都是用电池充电电压控制,当电池充电电压达到某一值时,停止大电流充电,转为小电流充电,而同一组电池,在不同季节环境温度不同时,在放置时间长短不一样时,充电电压都是不一样的。因此这样的充电器经常使蓄电池处于过充状态,严重影响电池寿命;其三、研发新型电机,提高电机效率,减少电机阻力和噪音;其四、改进车身,研制新型材料,降低车身重量,提高新型合金钢强度,促进新材料行业创新。
合肥箭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镍氢电池和充电器的企业。企业从2001年开始关注电动自行车市场,积极研发为电动车配套的镍氢动力电池及其充电器。2003年底与中国科技大学合作,自主研发的镍氢动力电池产品获得成功,并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2005年开始,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的要求,我们又自主研发了充电器系列产品,使用于不同需求的电器产品。我们研制的镍氢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器,通过负脉冲充电、负电压变化检测和温度控制等智能手段,很好地配合了镍氢动力电池的性能发挥,使电动自行车更是如虎添翼。该充电器可以大大延长电池使用寿命,使镍氢动力电池寿命达到2年以上,远远超过了铅酸电池的一年时间。另外研究新型能源的还有苏州恒星电源有限公司的锂离子电池产品,应用锰酸锂代替钴酸锂,不仅具有耐过充,可高倍率放电等优点,而且客服了普通锂离子电池充电易爆炸等缺点,但其比能量还待进一步提高,现在与镍氢电池比能量差不多,而且寿命只有200次左右。台湾必翔公司也推出了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该种电池可以降低锂离子电池的价格。江苏春兰集团也在开发方形镍氢动力电池,其产品主要用于电动汽车上。在轻型电动车上的应用还没有完全推广。
结束语:电动车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家要大力支持,并让其有序发展,有关部门要切实行驶自己的权力,依法制定相关标准和政策,依法行政,不能像广州那样,简单地粗暴的一禁了之,这是一种执政无能的表现。上法(国家法)与下法(地方法)相冲突时以上法为主,这是法律常识,不知道广州的禁止电动车上路是以什么法律为依据来制定的。电动车行业就应该按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三个不同类别行业进行分类和管理,制定并完善各类电动车国家标准。电动车行业不能一味的在低水平上,追求大追求快进行发展,要进行行业创新,开发出一种既满足用户轻便实用需求又满足用户美观、时尚、前卫、个性、身份象征等方面需求的产品。我们坚信电动车行业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序快速的发展。
地址:合肥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1号楼207室
电话:0551-5312890, 13955139768
传真:0551-5326372
EMAIL: han@jianjiu.cn
Website: www.jianjiu.cn
2#
发表于 2006-12-25 18:45:40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行业怎么了

你分析的很好,我想做电池和电动车维修,有兴趣的话和我联系。QQ:53620124
3#
发表于 2006-12-25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行业怎么了

精辟一针见血,我们拒绝恶意炒作。恢复电动车行业清白的面目
4#
发表于 2006-12-25 22:58:53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行业怎么了

简单的把所谓“超标电动车”纳入到机动车范畴,是对机动车驾驶者的不负责也是对“超标电动车”驾驶者的不负责。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7 08:53:35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行业怎么了

目前急切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出台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动车论坛 ( 京ICP证041302号 )

GMT+8, 2025-12-20 14:20 , Processed in 0.07800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