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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ZF存在“禁电”情结始终纠结的四个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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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6-7 17:3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6-7 17:35 编辑

部分省市ZF“禁电”情结,如下4因素缺一不可!

(1)各省市政府在一窝蜂大上“汽车交通”的同时(不是和谐共存发展),存在故意压缩民众非机动车出行的不良动机:

非机动车道被各省市政府(悄悄)被取消,把自行车赶上“人车混行道”(与行人挤压、争夺路权)。目的:扩建机动车道。这一举措最大的效果,就是成功地迁怒和引发了部分市民对电动车比肩擦过时的厌恶心情。
(相反:如果仍然保留有非机动车道而实施和谐地“各行其道”,部门“禁电”的口实就基本不存在)

(2)交警部门出于自己职业方便的角度,成功地利用了部分市民“厌电”抱怨:

把“混行道”的弊病嫁祸于电单、而提出禁行电动车。以彻底根除一项“非机动车辆管理”工作的麻烦。
(相反:如果交警负责任管理起来:严格区分责任而行执法,电动车主对人车交汇时的“扰民”也会防范)

(3)自从电动车问世就缺乏教育和引导所产生的误区:

电动车问世后数年内,(不是所有城市的)交管部门出于疏忽和麻木、和不敏感,而迟迟不做任何反应。以后乱象开始,部分城市交管又出于懒政,对市民从不进行一些最基本的、适当的引导、宣传和教育,尤其是这类新型车种行驶时应该注意的要则规定。导致购买者从开始购车就一头陷入了“能买就能骑、无需懂交规”的大误区。
而更糟糕的是,当骑电出现部分的乱象,交警仍然坚持不予以引导只是一味敌对式的禁行。或是放任自流放羊式管理(教育不够、处罚不严)。但是电动车交通带来的便捷、节能和低碳环保的强大优势,又促使电动车获得市场的空前欢迎!于是形成警民在电动车观点上处于长期僵持焦灼状态。
(相反:如果交警按照交通法规定,注意搞了宣传引导、教育和管理,甚至发动社会有关机构商会对购买者群体实施短训、实施供求双方连带责任的责罚制度,则供货商积极性被调动,会对车主群体完成一种监督管理机制的良性循环)

(4)制定法规和标准的部分同志,思想仍然还是停留在50年代。

中国进入经济发展时期以来,全球全中国的一切交通工具:无论飞行类轮船类、还是汽车类、自行车类,同时纵观全社会、人的思维、人类生活等等的一切,其速度都已经获得大大提升的背景下,有人却出于各种动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的速率规定,被部分有话语权群族强调,必须停留在5、60年代水平的15-20公里的水平,这就引发了21世纪一个巨大的笑话和悲剧。
如果不是这个误区,如果不是《交通法》错误地强调规定“是否允许电动车上路、由各地政府自行决定”而是交通法一开始就毅然决然地像四部委3.18文件通知精神《全国实施电动车登记管理》,那么禁电就失去了最最基本的依靠。
那么各地交管部门就会认真地正视“电动车交通管理”这一新课题,而根本不可能出现各自处于自私目的发生的“禁电”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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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3.18《全国实施电动车登记管理》】
http://www.x3cn.com/thread-186147-1-1.html




.
2#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7:46:19 | 只看该作者
如上各条,几乎是缺一不可。
如果有其中一条没有实现,部分省市的反对电动车上路的声音和强势,也可能难以获得实现和成功。
但是,在非机动车市场强大、经济发展强劲的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和成都等,即使以上4因素统统存在,也都被强大的一泻千里的发展势头所攻破。唯有在部门势力强盛,民生声音微弱的地区城市,才可能被4因素钳制夹击,形成长期禁电尘上的格局。
3#
发表于 2011-6-7 19:03:1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加强引导
4#
发表于 2011-6-7 20:35:55 | 只看该作者
部分省市ZF“禁电”情结,如下4因素缺一不可!

(4)制定法规和标准的部分同志,思想仍然还是停留在50年代。
京声 发表于 2011-6-7 17:34

京兄分析得很好,而核心和根基是法规和标准制定的不合国情不合民意,中国GDP很快就要赶上美国了,如果法规和标准与美国接近,比如最高速度定在30公里,相信大多数电动车人都原遵守的.
支持京兄,顶!
5#
发表于 2011-6-7 20:47:21 | 只看该作者
如上各条,几乎是缺一不可。
如果有其中一条没有实现,部分省市的反对电动车上路的声音和强势,也可能难以获得实现和成功。
但是,在非机动车市场强大、经济发展强劲的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和成都等,即使以上4因素统 ...
京声 发表于 2011-6-7 17:46

成都从03年起电动车市场一直强劲,近两三年全市电动车保有量约300万辆,加上100多万辆私家汽车,也没见有好多交通事故(同等位城市横比).如果不是四部委今年发的这个文件,我们的踏板车是可以放心的一直骑下去的.
6#
发表于 2011-6-8 17:52:58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才能将我们的效益最大化?怎样才能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指标?交警部门很头疼。
现在猪已经养成,可以禁和罚了,终于将我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了,我们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
所以不能禁产,只能末端截流,多聪明的思路啊,屡试不爽
7#
发表于 2011-6-9 11:39:44 | 只看该作者
你碍了领导的事。
8#
发表于 2011-6-9 12:19:55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才能将我们的效益最大化?怎样才能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指标?交警部门很头疼。
现在猪已经养成,可以禁和罚了,终于将我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了,我们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
所以不能禁产,只能末端截流,多聪明的 ...
zotefg 发表于 2011-6-8 17:52


好个 “末端截流”!你这不是在揭伤疤吗?
9#
发表于 2011-6-9 12:22:19 | 只看该作者
8# sheji

不对,是抓小JJ,是想抓小JJ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3:18:44 | 只看该作者
为钱只是小儿科,整个的战略还是着眼于对1亿多缺乏话權骑行群体的極点歧视性谴责.忽略这种歧視性谴责,而仅仅归结于个别腐败现象的捞钱的小事上,这几乎是一种近于低智商的自我解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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