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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电动车上路规定被指“违规” 未征求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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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3 20:0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要] 近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从6月6日到12月5日,在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网民称深圳此举有悖方便市民出行的目的。

  据新华社2011-06-13 电 近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从6月6日到12月5日,在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网民称深圳此举有悖方便市民出行的目的。

  被冻结资产达数亿

  据统计,目前深圳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为50万辆,全国拥有1.2亿辆。

  深圳市公安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深圳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68宗,造成64人死亡。这也成为深圳公布禁行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原因。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一辆电动自行车通常价格在1000元到2000元之间。按深圳50万辆保有量来算,被“禁电令”冻结的资产达到数亿元。

  有网民提出,今年3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是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政策是引导而不是简单禁止,深圳此举有悖方便市民出行的目的。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无论企业采用机动车代替、扩张服务门店,甚至将罚款列入成本等做法,结果必将导致企业将提升的经营成本向服务价格传导,最终还会由普通消费者“买单”。

  规定未征求民意

  深圳一些电动自行车主表示此前没有任何听证或者征询民意的环节,值得商榷。

  虽然深圳随后提出将以大力完善公共交通为补偿,新增77条公交线路,但是不少市民担心,这都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城市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都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唯有如此,才能让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制定得更为科学合理,也才能更为切实有效地呵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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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0:39:33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06月13日 袁其才:“禁电令”是不折不扣的“慵懒思维”
        
近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从6月6日到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作为全国第一个对电动自行车“一刀切”的规定,深圳的“禁电令”在互联网上迅速引发众多网民的热议,纷纷质疑一纸“禁电令”既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也无法达到提高城市交通安全系数的初衷。(6月13日《燕赵都市报》)

在一直备受纷争的电动车问题上,此次深圳成了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角色。可是,这种“可嘉”的勇气,令亿万民众不得不跟“慵懒思维”的联想挂上钩。

深圳方面此番行政的依据是,去年深圳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不少。若按此施政逻辑,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给毫不犹豫地全部打入“冷宫”;那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不会少,是否也给干脆给彻底禁了;飞机要出事故都具有毁灭性,那也把飞机场给关了。对了,自行车的事故也不少,毫不客气地统统禁了吧。让深圳成为纯粹的步行城,那就不用为交通事故而操心了嘛。

更让民众瞠目结舌的是,深圳此次还炮制了“土法”高于“国法”的反常规举措。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于今年3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是电动车行业的政策是引导而不是简单禁止。对此,深圳理直气壮地认为“禁电令”更是服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体现。可该法的规定是,交警等部门采取的限制、禁止通行措施,时限较短,在尽力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秩序正常运转之后就会取消,况且首先取消或限制的应该是机动车的部分或全部路权。深圳此举显然凭借苍白,有悖于规定,公然地野蛮执政。

从城市的健康发展角度看,应该一方面考虑到现阶段工薪百姓的利益,包容电动自行车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也需要科学地整治电动自行车。就深圳而言,是电动车的重要产地,应该从企业源头毫不留情地把好电动车的重量与时速关;在城市的道路规划上应适度人性化地给予电动车的行驶空间,不能盲目取消自行车道,造成无奈抢道,人为增大危险系数。一句话,在当前的社会状态中,对于电动车而言,宜疏导,不宜粗暴禁行。

深圳“禁电令”的昭然出现,让人担忧这一纸“禁电令”的背后,泉州、厦门、成都等多个城市都在蠢蠢欲动。如此畸形的风向标,难保全国1.2亿电动车车主不得不被动地忐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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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0:4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en 于 2011-6-13 20:49 编辑

深圳迎大运禁电动车遭质疑 央视:管理不应简单粗暴
http://news.cntv.cn/china/20110609/113486.shtml
  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1+1》2011-06-10

  ——电动车限令,为何陷争议?

  导视:

  解说:

  主要区域24小时 电动自行车深圳遭禁令。

  交警:

  从六月六日开始到年底不要上路了,注意安全吧。

  这是限行的通知,你要自然只有,深圳部分区域是不可以行驶的。

  解说:

  有些人拍手称快。

  深圳市民:

  (骑电动车)很危险,要是取缔的话就更好。

  解说:

  有些人叫苦不迭。

  深圳市民:

  禁行电动车的话,我们的工资也少了一半了,电动车送四六十个,自行车最多送二三十个了。

  李先生:

  你想一下一桶水四十斤,送五六桶水,自行车能承受得了吗?

  解说:

  安全隐患、管理难题、现实需求,一座城市如何平衡这多重考量?《新闻1+1》本期关注——“限电令”为何陷争议?

  主持人(劳春燕):

  大家好,欢迎收看《新闻1+1》。

  电动自行车也就是电动车,让很多人是爱恨交加,爱它的人说电动车又经济又实惠,而且也很环保,恨它的人说电动自行车在街上横冲直撞,造成不少交通事故。到底怎么管,怎么治,反复了很多年.深圳有了50万辆电动车,现在最新的做法是限制电动车上路,这个“限电令”也是引发了很多的争议,一起来看。

  (播放短片)

  黄维江(罗湖交警大队东门中队交警):

  这是限行的一个通知,现在我贴到你车上,你要自己知道,现在部分区域是不可以行(驶)的。

  解说:

  近两天,深圳的一些电动车突然被贴上的执法通知,车主被交警口头劝告,电动车不能上路了。对于深圳50万辆电动车车主来说,6月6日是一个转折点,从这天开始,深圳主要区域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而这个决定来自深圳紧急下发的一纸地方“限电令”。

  字幕提示:

  2011年6月7日新闻

  口播新闻:

  今年8月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将在深圳召开,为了给大会营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深圳从昨天开始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解说:

  消息来的有些突然,上个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和交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6月6日开始,到2011年12月5日全天24小时深圳主要区域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深圳交警部门的解释是,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大幅上升,影响了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此举也得到了一些市民的赞许。

  深圳市民:

  像这样转弯的话,他们都不理的,你像开车他就直接打尖过来,很危险的。我觉得要是取缔就更好。

  解说:

  虽然禁令已下,但是如今深圳街头还是能看到不少电动车的身影。深圳相关部门表示,本月是政策实施的缓冲期,以宣传教育和劝阻为主,从下月开始,违规上路的驾驶者将面临200元罚款的处罚。

  黄维江:

  往后延时一个月,是一个警告执法(期间),派发这个通知,还有一个口头上的教育,转变一下他们的出行方式,比如骑自行车啊,搭公交车啊。

  解说:

  安全隐患、事故多发,有公众为此叫好,但也有不同的声音,因为这会带来不便。

  深圳市民:

  确实是很不方便,你看我们在中心区那边上班的话,你不可能步行,那边又没有地方住,这是很困难的,公交车又没有。

  解说:

  深圳市民李先生平时经常要帮人送水或送货,电动车禁止上路让他措手不及。

  李先生(深圳市民):

  你想一下一桶水四十斤,送五六桶水,自行车能承受得了吗?从这里送到地王那边,一身汗也送不到。

  解说:

  灵活实用的电动自行车被认为是快递行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交通工具,深圳市5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里跑速递的起码有八九千辆,如今的一纸禁令让深圳的快递送货人员叫苦不迭。

  梁先生(深圳市民):

  一般送快递、送水自己方便,帮老板打工送点货。那就没自己(以前)那么方便了嘛。

  龚明豪(快递员):

  禁行电单车的话,那我们的工资也少了一半了。(以前一天快递)送五六十个,自行车最多(送)二三十个。

  解说: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广东省的快递服务量已经占到全国的约四分之一,其中深圳又占广东市场一大部分份额,辐射影响到全国的快递网络。

  快递员:

  钱也挣不到,还不辞工干什么呢,反正都是份苦工。

  郑艳玲(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秘书长):

  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就涉及到企业的经营成本,深圳这个顺风速运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的速运公司了,它在深圳就有1800辆电动车,之后用什么来替代?换成自行车,深圳也没有自行车道,企业可能换成面包车,我觉得应该出台一个停靠的特殊的政策,否则他走街串巷,我也要停在停车场,这个可能是不太人性化,政策出台应该给企业起码一年的调整周期。

  解说:

  面对企业成本剧增,华南部分快递企业甚至开始批量采购自行车。京东商城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就说他们将不得不租赁更多站点,成本可能一下子提高40%。

  快递门店负责人:

  就是说像我们这些速递行业,看下是要办牌还是怎么样,最好是能继续使用电单车。

  解说:

  对于此次电动车禁令,深圳市有关部门称是依据《交通安全法》,该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制电动自行车,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经公开征求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金心异(深圳市政协委员):

  涉及到公众的权力和福利的这些公共政策,在出台之前都应该有一个比较长的沟通,让他们有充分的诉求表达,然后有一个充分的这样一个论证的过程。

  主持人:

  应该说这次深圳出台这个“限电令”,可能也是考虑到了可能会有的影响,所以它一方面在地区上也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是进行限电,而是在一些重点地区进行“限电令”,另外在时间上也是半年,已经是考虑到了一些影响,但是为什么这一纸“限电令”会引发那么大的争议?

  白岩松(评论员):

  其实在8月12日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深圳正式召开之前,我是很怕在深圳再传来禁这个,限那个,类似这样的消息,但是还是来的,因为又来了一个限电动车。虽然在他的这份通告里头只字没有说是因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等,但是大家还是容易产生这方面的联想,因为这样的通告也给了大家这样联想的空间,第一个,6月6日开始实施,然后7月1日正式开始罚款了,甚至扣车,这时候离8月12日的开幕已经很近了。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本通告的执行期限从6月6日一直到12月5日,12月5日之后怎么样没说,所以大家会有这样的一个联想。我觉得很多政策的这种出台,大家希望它是多动智慧、多动脑子,少动手和最简单的笔,限和禁是最简单的一种管理方法。

  主持人:

  也有人说这可能是在试探民意,花半年的时间看看大家是不是能够接受这个“限电令”?

  白岩松:

  别,这不像是其它的事情,你试探一下,大家有什么意见你听听部分,这没有试探,上来就是改变很多的行业和改变很多人们生活的一个举动,它不是一个试探。你比如说从这一天开始,快递可能就不会那么快了?快递,快递在于一个快,但是相当多的电动车在深圳承担着这样一个快递的任务,但是他的工作量如果改成自行车的话,可能一下子减半,甚至更多,我假如作为在深圳的消费者快不起来了。还有送水,你想想我们可能一天、两天,最多两天就要换一次水,过去是打完电话没多长时间来了,现在很难,时间会拉长,这不是试探,这是直接带来人们生活的改变。

  主持人:

  对,可能执法者、管理者也没有想到,“限电令”也许能够让交通秩序得到一些更高的效率,但是另一方面会影响到快递业,会影响到这些行业,这可能是没有想到的问题?

  白岩松:

  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没有想到特别有意思,没有想到这方面我觉得可以分好几个层面去理解,我们对决策出台者的要求是很高的,不仅仅要求他想到这个出台了之后,他期待的那个结果会出现。比如说安全,那是,没了肯定这个领域里的不安全因素就会减少,这个他想到了,他期待这个结果,但是带来的综合反应,任何一个决策在出台之前是都要细致的考虑到的,只有都想到了,没有很多的没想到,一个公共政策出台的时候,才会被社会顺利的接受,只要一个政策出台的时候,只想到了你希望的,而没有想到别人希望的话,出台就会不顺利,就会引起争议。

  主持人:

  这个政策其实还给很多车主带来一个难题,因为“限电令”只有半年的时间,这个车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怎么处理?

  白岩松:

  是,你比如说我们不是说所有的限或者是禁都投反对票,不一定。你看有的城市里头,包括深圳在内,和之前的广州禁摩托车,“禁摩”,虽然有一些争议,慢慢大家是接受了,因为它有一个很长的时间过渡,比如说开始不上牌了,新买的车就不会再上牌了,慢慢的过渡,大家有一种预期。这个你注意到,新闻消息里是叫紧急出台,或者说突然出台,大家没有太多的准备时间,这是前面。后面又来了麻烦了,就像你刚才问的这样,这个通告只写了到12月5日,那请问比如说我白岩松有一个电动车,或者劳春燕有一个电动车,我是卖还是不卖?怎么去处理它?我们怎么去期待12月5日之后的那种有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情况,所以这种预期不清晰的公共决策也容易陷入到争议之中。

  主持人:

  那我们也来说一个支持方的之间,支持方说不就是半年的时间嘛,为了大运会,为了大运会期间交通安全、交通面貌,所以出台这样一个措施也是可以理解的。

  白岩松:

  我想可能大家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办大运会更从容一点,不就是一个开心的大Party,这个城市原本是什么样,就把它的魅力很自然的展现出来就好了。第二个,的确可能一个大运会,这个城市会有压力,会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但是这个管理需要在一个民主决策,像公众的听证会,更多的征求意见,让大家一起成为你公共政策出台的支持者,而不是相当多人的利益受损。我觉得任何一项公共政策不能仅仅站在大多数人利益就觉得没问题了。不要说50万辆电动车,哪怕是5个人的利益,在一个城市当中,如果你出台的政策限制他的利益出台的过程不够民主,然后不够符合程序,不像大家期待的那样的话,即使5个人利益受损,我们也要捍卫5个人的利益。

  主持人:

  看上去深圳是50万辆电动自行车,但是它其实关系到的不仅仅是50万个人的利益,电动车关系到这个城市的管理水平。那么为什么电动车它会事故频发?它的危险的根源到底在哪里?电动车到底应该怎么来管、怎么来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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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0:42:22 | 只看该作者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深圳卫视资料

  解说:

  一辆蓝色的深圳本地牌的泥头车停在一边,而车的后面地上有一辆被撞的支离破碎的电单车。

  夏旭昆(深圳市交警局指挥科科长):

  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整体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普遍安全意识比较单薄,也没有经过任何安全培训,缺乏专门的安全驾驶技能。

  解说:

  近三年来,152人死亡,685人受伤,在深圳的本次限令公认的理由就是安全隐患,但是原罪是否都在电动自行车本身,还有驾驶者的意识则意见不一。

  金心异:

  自行车主要是在人行道上去骑的,电动车如果让它像原来自行车一样在人行道上骑的话,那显然是非常危险的,但是你要让它在汽车快速干道上行驶的话,那也非常危险。深圳的路况没有给电动车一个足够合适的路权空间。有一些小汽车很多情况下会把电动车撞到倒地上的。

  记者:

  你是希望深圳有一个专门的电动车的车道吗?

  深圳市民殷先生:

  希望倒是希望,但是实际上执行,几乎等于不可能。

  解说:

  市民希望拥有专门的电动车道让出行更加安全便利,但作为城市的出行管理者也同样拥有他的难处。

  1997年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其中在第三部分道路交通与市政工程设施一章中,提出自行车交通宜与机动车交通分离,自行车道可与人行道并建,设置时人行道宜在自行车道外侧,从此深圳开始了自行车与路人并行的时代。

  夏旭昆:

  为什么当年把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合而为一,由于非机动车出行的需求萎缩得已经非常小,整个深圳市一共才6万余辆自行车,这种情况下你再有一个三块板道路自然就浪费。

  主持人:

  进入新世纪电动车逐渐开始在深圳市兴起,发展至今已经超过50万辆,而深圳电动车的兴起与自行车的萎缩不无关系,但速度更快的电动自行车也带来了更大的道路隐患。

  夏旭昆:

  北京、上海这些城市机动车道两边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深圳的路网特点,在很多道路上没有开辟专门的非机动车道,如果电动自行车大面积发展的话,它会有一个严重的交通干扰。

  金心异:

  我们完全全盘改造我们的路网结构呢,还是说禁电动车呢,这两者可能要必居其一吧,所有的主次干道上都要有自行车道,有电动车道,这个我觉得非常不现实。现在的路面的压力非常大,两者相权的话,可能选择这种禁电动车。

  解说:

  而除了城市路网结构上的限制,深圳也与全国一样面临着对电动车法律认定上的难题,这也让这座城市对电动车的管理难上加难。

  金心异:

  电动车一直没有得到一个法律界定,它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它又介于两者之间。

  夏旭昆:

  国家规定对机动车有个强制检验,有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但是电动自行车现在应该说是一个空白,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出厂的都没有一个强制检验。部分电动自行车根本没有限速阀,如果任由这样车上路,那它肯定是马路杀手。

  解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深圳对电动车上路的限制将于今年12月5日解禁,而最近国家四部委有关电动车限速20公里以下的讨论也愈演愈烈。那么解禁后的深圳,面对国家四部委的限速政令又会何去何从呢?

  夏旭昆:

  这个通告到期之后,我们将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市民意见,总结实施经验,然后逐步扩展限电动车的范围。

  金心异:

  我觉得大都市的话,还是应该以公共交通为主要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地铁形成网络之后,可能是比较理想得出形方式。

  深圳市民殷先生:

  还会一直骑电动车,除非真的给没收了,我依然会开到30公里,不会只开到20公里。20公里的话会比单车还要慢。

  主持人:

  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会事故率高,甚至会成为马路杀手,原因到底是什么,是因为没有分道行驶,是因为驾驶者的交通安全的意识太差,还是说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实在是跑的太快了?

  白岩松:

  我更多的是觉得我们过去在这方面的管理方面刚开始没有足够的警觉,因此等他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规模的时候,就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去纠正过去在决策,或者说在管理方面所欠缺的东西,刚才我也听到了深圳的交警谈到了意识薄弱,相关的培训都没有。那我们可以反过来问,为什么不进行呢?为什么不用自己在方面添更多的麻烦,去减少用者以及城市通行这种麻烦呢?所以禁是最简单的方法,所以接下来恐怕我们也要以建设性的角度去看待深圳下一步该怎么走。

  主持人:

  您说到这个规模大的问题,深圳是50万辆电动自行车,但是我也看到有一个数据,台北据说有100万辆摩托车,但是台北摩托车的管理似乎是很在轨道上。

  白岩松:

  因为它给摩托车专门划出的摩托车的通道,你想台北才260万人,但是有100万辆摩托车,而且摩托车过红绿灯的时候,他的道口都是提前的,可以保证他快速通过,而且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所以人们不讲规则有的时候责任不应该全打在用户的身上,管理是否足够严格,在过去是否足够的规范,同时在他通行的过程当中,给他提供相关的便利,也有人会开玩笑地说,台北不敢禁摩托,因为他那是给他的市长选举投票的,你要一禁,一百万票也没了。我们这儿也打分,市民打分,你这一禁50万个,可能50万个就不会给你相关部门打这个高分了。所以这么去举例我们想说的是有几个建议是可以有的,你起码应该有半年到一年的缓冲期,提前告知,让大家可以去做一个相关的准备,有的不买的就不买了。另外还有一个我特别觉得不该在夏天实行这个禁令。

  主持人:

  为什么?

  白岩松:

  如果要挪到秋天或者是冬天的话会更好。因为电动车的使用者往往是一个城市当中不是强势群体,要强势群体富裕的就买车了,他是相对的弱势群体,他很多的电动车需要替代工具的时候,就会选择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可是公共交通也有人说了现在你的相关线路不够。我为什么要说不在夏天出台呢?当他换成自行车去送水、去送快递,去送其他东西的时候,一身汗,热的够呛,对他的体力,对他的身体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一个政策应该也会有人性的这分析的一些更多的考量。这样的话一个政策的出台,因为它的温暖便更容易得到市民的更广泛的接受。

  主持人:

  我们在出台一个政策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想的更多一些,想的更加精细一些,把所有人的利益都考虑到?

  白岩松:

  我们经过了30多年的改革之后,现在城市的管理越来越是一个挑战,这个挑战解决之道就要建立在一个民主和精细这几条道路共有,开放然后跟大家进行沟通,民主这样的渠道,听证会等等,同时一定要细,相关的数据进行调查。我很欣赏刚才交警调查我们是多少辆自行车,但是这是动态的,也许随着一段时间过后,骑自行车的人越来越多,在欧洲比如说在德国的丹麦等地方,自行车的数量开始在一些城市当中已经超过了汽车的数量,在柏林这样的地方有专门的自行车车道,到处是骑自行车的。我们会不会也会有这种返潮,管理要有一个未雨绸缪的提前。所以我觉得透过深圳的这次禁电,我们不希望拥有如此简单甚至是粗暴的这样一个容易看到效果的方式,需要用一个更柔和、更精细、更开放的这种方式让大家都接受。

  主持人:

  确实我们也看到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会闯祸,有很多种原因,比如说他跑的快的问题。

  白岩松:

  这个不能打在使用者的身上,要回到这个产业如何进一步的规范,别悄悄的已经把电动自行车伸展的跟电动摩托车差不多,那当然会扮演杀手的角色,这个时候国家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所以这需要一个相辅相成大家去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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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0:49:21 | 只看该作者
“禁电令”出台,电动车妨碍了谁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信息,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大部分地区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由于电动自行车是目前快递公司在“最后一公里”配送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分析称“禁电令”将令快递行业和部分自建物流的电子商务企业的时间和成本压力激增。(5月31日人民网)

  不久前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旨在抑制近年来,因为不按规定生产、销售,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由此带来道路交通事故。”关于规范电动车的通知已经不知是第几次了,每次似乎都是不了了之,这一次作为改革开放桥头堡的深圳却迅速反应出台了“禁电令”,在全国带了一个头,只是其效果难以让人乐观。

  现在网购日趋流行,我周围的很多同事都是“网购达人”,鼠标一点,快递员便会将自己心仪的商品送到家门口,而且“省事省力又省钱”。“禁电令”施行后,这样的情况可能要有所变化:原本三天能收到的商品可能需要四天了,而且快递费用可能要增加。

  其中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快递中的“最后一公里”。假设我住在深圳,网购了北京一商家的产品,从北京到深圳要走航空或者火车这是不变的,但产品到达深圳后如何送到我家,这就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而且是快递中相当关键的一环。据报道深圳目前60多个快递品牌因为“安全、廉价、灵活、实用”都把电动车作为“最后一公里”配送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一旦实行了一刀切的“禁电令”,按任何一个大中城市的交通状况,其配送速度必然大幅下降。还有不少类似的情况,比如快餐店的外卖,为深圳的白领们捏一把汗,可能以后中午叫的外卖要到下午上班以后才能收得到;还有骑电动车的上班族,以后可能要早起半小时,去赶拥挤不堪的公交、地铁。

  这样的状况,缘于四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市区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这个标准其实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早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就是其中的条款。而业内人士称,目前市场上八九成的电动车“超标”。12年前的标准,12年间几乎从未真正的落实,导致了现在绝大多数电动车“超标”,因而这次四部门的《通知》指导性意见多一些,深圳这样雷厉风行的“一刀切”似乎有点“冲动”。

  深圳此次的“禁电令”拿安全问题说事,深圳市交警局透露,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大幅上升,去年更是发生了268起“涉电”交通事故。我不想再罗列数字。毕竟电动车开不到“70码”,李刚的儿子也不会骑着电动车去泡妞。安全问题确实是存在的,但安全的隐患更在于驾驶员的素质而不是电动车本身!大禹治水的经验告诉我们,解决问题宜“疏”不宜“堵”,法律和法规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在落实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

  深圳方面公布6月6日起至6月底为“宣传引导期”,马上就要到了。在此之前,我们并未听说有关方面进行过所谓的民意调查,在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被广泛看好、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的今天,一纸“禁电令”,关乎数以万计电动车的命运,同时也将影响很多人的生活——而且极可能是负面的。恳请深圳市相关部门,听取一下民众的呼声:电动车到底妨碍了谁?

[稿源:红网]
[作者:薛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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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1:19:16 | 只看该作者
行人乱穿马路1年造成深圳交通事故死亡352人

    深圳新闻网2008年03月17日讯(记者 陶静 通讯员 宋学德)3月17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部门获悉,根据粗略估计,在深圳每天至少有千人以上的行人不守交通规则。2007年度,全市共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1420起。

  据了解,这些事故多数是因为行人不遵守规则横穿马路造成的。事故共造成352人死亡。14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2.16万元。此类现象关外比关内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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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1:22:03 | 只看该作者
查了一下2008年深圳行人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发现问题十分严重,建议深圳交警下一步应该考虑禁止行人上路,以减轻交通压力,确保大运废正常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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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1:34:36 | 只看该作者
大河网2011-06-10 :禁止电动车上路 大失特区风范

[提要]  过去在深圳街头,不时看到电动自行车在大马路的车流中见缝穿插、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横冲直撞……深圳市公安局日前依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从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过去在深圳街头,不时看到电动自行车在大马路的车流中见缝穿插、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横冲直撞……深圳市公安局日前依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从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6月8日《人民日报》)

  在公平正义成为举国诉求的语境下,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都应该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只对中产阶层以上的社会精英负责。深圳禁“电”,初衷是为了降低交通事故,最大限度保障市民人身安全,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却很大程度影响了工薪阶层、弱势群体的生活节奏和质量。作为“敢为天下先”著称的深圳,此举却“先”过了头,大失特区风范。

  深圳市交通警察局的统计数据表明,近3年来,深圳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已造成152人死亡、685人受伤。在该局眼中,此种死亡事故率,“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但是,放眼一座上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并不扎眼。更值得强调的是,深圳现拥有50多万台电动车,禁电后,车主们生活,或许会陷入一团糟。而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有关负责人言之凿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危及自身和孩子的安全,用电动自行车营运更是违法的。

  诚然,用电动车营运,会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应该坚决禁止,但是,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学,很多时候都是没办法的事,谁家如果有轿车还会骑电动车。显而易见,电动车多是外来务工人口等弱势群体的主要交通工具。尽管深圳在禁电的同时,也加大了公交、地铁的建设运营力度,但是,无论公交和地铁,都是要花钱买票才能乘坐。对于电动车而言,一块钱的电费,或许就可以骑一天,而可用来坐公交和地铁够吗。假如禁电后,每位电动车主的出行成本增加5元钱,以50万车主数量来计,每天增加的成本就是250万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这种巨大的社会成本,谁又能来埋单。

  此外,新闻中提到,很多电动车用于物流快递业。那禁电后,快递司机面临下岗,相关公司面临倒闭,一些市民也面临无人送货的不便……这都是些很现实的问题,有关部门在下决心之前,是否都深思熟虑过。

  电动车超速、逆行等交通违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但说到底,这还是个管理问题。假如管理得法,或许,年均50多人的电动车事故死亡率,还会呈下降趋势,但现如今,打着安全的幌子一刀切,这种简单、僵化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方法,受到舆情质疑和批评,当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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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3 22:32:28 | 只看该作者
汽车撞人平均死亡率达到 90%
原因在于汽车太重了。
按照车速80公里计算,如果要使平均死亡下降到50%的水平,那么限制车重是必需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参数!
这个参数是多少呢?这个可以计算的,交管部门有专门的计算手段,他们的数据合法。因为我说了也不顶用,所以就不说了。不过我可以给大家一个参考重量,这就是12公斤。
10#
发表于 2011-6-14 07:25:23 | 只看该作者
开大运时。肯定有禁止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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