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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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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8-5 08:4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评《珠海特区报》等关于“多数市民支持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报道
作者 江云林
珠海官方报纸的“珠海特区报”于8月3日刊登报道,说广大市民支持禁止电动车上路(后附)。但报道的内容不少是不合情理的。文章本意为珠海人大封杀广大市民赖以维持生存的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寻找理由托词。不过由于报道不实,难以令人信服。相反,因为政府去立法禁止老百姓的电动自行车,作为一家官方报纸,组织事后报道,发文为立法禁车做事后的舆论,不禁让人想到“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笑话。令外人担忧珠海人大对此项立法,事先是否有按照正常程序,了解民情然后依法立法?是不是匆匆过场的,以令代法、以罚代管的行为——所以才要如此反复强调其立法正确?因为如果是真正通过了市民充分讨论的立法,前期工作必定将做得很充分的。这样事后反而还要做报道来佐证它的正确性,不是显得有点画蛇添足了吗?
其实,珠海人大在立法禁止电动车问题上,或许是维护了小部分先富人群的利益,但至少没有为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考虑,立法本身没有按正常的立法程序操作,因为全市90%以上的市民毫不知情,立法过程中,人大领导层几乎对媒体也是守口如瓶。这是对珠海人大工作的失误,是对国家宪法和神圣法律的亵辱。
这则报道为了使读者们更加相信珠海这种不经公开论证就下令立法禁车的做法的正确性,匆匆举出了一些禁止电动车一个月前后的事故率对比数字,本想以此来让人信服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的如何正确,其实也是适得其反。因为这些数字丝毫说明不了禁止电动自行车是否正确。相反这种“论证”恰恰又是“露了大怯”的——这么匆匆地拿出短短一个月的数字想牵强附会地证明什么,不是显得禁车的理由,原来是十分的空虚吗?谁都知道这些数字毫无意义。因为只要是强行禁止,对任何一种车辆都是事故率降低为零。这就好比理由是有一个孩子吃苹果噎住喉咙送医院抢救了,因此老师经过研究,决定今后立法,禁止儿童们在幼儿园里吃苹果,孩子们当然毫无办法,就只好不敢吃那可爱的苹果了。由于校方怕家长和上级知道了会有意见,于是校长在公告中宣布统计结果:通过立法禁止吃苹果以后,孩子们被苹果噎住送医院抢救、以及孩子中浪费苹果的事故率,从立法前的15%下降为现在禁止吃苹果后的0%。下降了整整100%!请问这种统计数字到底有无价值??
珠海拥有私家汽车的一族,包括家属在内约全市人口20%不足。全市需要依赖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生活、工作和生存手段的人口占有全市人口的80%。由于珠海市人大取缔电动自行车出行权利,属于暗箱操作行为,有不少珠海人处于根本不知情。迫于无奈对此选择了沉默,而报道竟然说多数市民还会对此表示“欢迎”,纯属想当然的。更加可笑的是,报道甚至举例说有一个电动车车主,对珠海禁车表示称赞,说为了“他人的安全”,他完全支持禁车,并把电池拆卸下来骑行,表示主动配合政府的禁车规定云云。读到这里人们不禁哑然失笑,这种报道真实性何在?就算有一个什么人这么说过,那又怎么能代表全市几万名市民呢。所以珠海特区报的这种报道存在严重失实,而失实报道的后面的文章,自然是显而易见了。
报道引述一位被电动车撞伤的罗姓女士的话表示要坚决支持取缔电动车,也是典型的做秀。根据最近新闻报道,统计显示在所有的交通肇事中,汽车的肇事率是最高达到了47%。而电动车的肇事率为所有车种中最低的,仅为1.79%。也就是说汽车的肇事率是电动车肇事率的30倍左右,换句话如果一个城市里,发生电动车撞伤一个人的话,汽车就已经撞伤了30个人!难道能说凡是撞到了人,就可以证明某种车辆必须禁止上路?而且即使要禁,也不能禁止事故率最低的电动自行车!罗女士是被电动车撞伤的,除了说明珠海市在新车种的交通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有很大欠缺外,还能说明得了什么有半点价值的问题呢?这个报道其实更加使珠海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合理性受到了质疑,因为自古以来不出一点事的交通工具是根本就不存在的!而任何一个交通工具要运行得顺畅,都会有一个疏导和管理的问题,人们出行权益才是大事,这是不容儿戏的,因为出行是市民生存和工作的需要,用下令禁止、堵塞的办法不妥而应当疏导和加强管理解决。作为地方政府动辄用“因噎废食”的做法来对待人民喜欢使用的新生环保型电动自行车,就实属不公平了。
无独有偶,南方某报在8月3日的报道中也提到有珠海人竟表示,珠海的电动车被禁止了,但是小轿车降价了,很便宜,所以完全可以去购买一辆低价的小汽车来使用。……以此报道来引导广大读者,无非想证明电动车在珠海的确应该禁止,因为可能“每个珠海人都可以买得起小汽车了”?这种报道的虚头实在很大。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根据新闻报道,珠海市民的生活水平并不算高,珠海财政欠债达到了200多亿元人民币,长期经济发展缓慢。一般职工和工薪阶层生活收入有限,加上一般的家庭需要支付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压力不小,医疗费用、住房生活等费用更是水涨船高,珠海工薪层的平均月收入也就在2000~3000元左右。这样的收入如何谈得上购买汽车这样奢侈的消费?珠海的工资可能比内地会高一些(但是很有限),因此中等家庭或许买得起一些廉价微型车,可是谁都知道,如今买车早已不是主要的开支,关键还是养车、修理开支大的困难。举例而言:买最廉价的捷达之类轿车约需要12万元,但是养车和修理维护费就合计需要25万元!把买车和养车的巨大差别掩盖起来,于是这篇报道实际上故意误导了大家,竟然把买车和养车混为一谈,制造一个让人感到“只要买得起车也就万事大吉了”的假象,殊不知更深的陷阱还在以后十几年的“养车”上。为了上班,养车消费?这对珠海多数工薪家庭来说不啻是一个恐怖的梦,一个沉重的消费包袱!正如珠海一个公务员感慨的说:“如果一个人养家,就是有这上千元的车补,我也不可能去买车!”换句话说,对于待遇丰厚、国家支付车补的少数公务员阶层,他家里也必须夫妻双双是国营单位职工,才可能谈得上买车消费。因为养老又养小的,还要每月花费收入的三分之一去养一部车(而这个车只有上下班和购物等纯属消费作用——十年以后则全部报废)。这样消费又如何生活?
所以南方某报的报道是虚假的,把买车说成是主要开支,所以由于轿车降了价,就等于大家都消费得起!——报道这种误导读者的消息,是十分不道德,也是完全不负责任的。
珠海媒体,你究竟为何说话?
(江云林/文)
新闻链接
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减少九成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一月来
   本报讯(记者刘宜凯)《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个月来,我市的交通事故大幅度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一个月来,全市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5239人次,设置固定执勤点518个,查扣各类违法摩托车2930辆,其中包括电动车734辆。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187宗,死亡2人,受伤39人。6月1日至30日,交警部门共接报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警情62宗,伤25人。7月1日至31日,共接报同类警情6宗,伤6人,较上月分别下降了90.32%和76%,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大幅度减少。
摘自2005/08/03《珠江晚报》重要新闻
http://www.zjwb.com.cn/zjwb/200508/zjwb20050803/03.htm#5
从禁行电动自行车看强化城市竞争力
珠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已经一月,一个月的实践证明,这个禁止令不仅十分及时,十分合理,十分成功,而且对形成珠海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说其及时,是因为以前一段时间,电动自行车在珠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渐成蔓延之势,珠海长期保持的交通秩序井然的局面,受到严重干扰,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面临此种状况,珠海果断立法,令行禁止,确实体现了特区立法的勇气和魄力。
说其合理,是因为禁行令并非少数人一时心血来潮,主观肆意而为。从禁行令立法到实施,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直到确定禁行令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并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才慎重推进,所以得到群众广泛的理解。
说其成功,是因为禁行令实施一个月以来,交警部门严格执法,各方面积极配合,即使是违章上路的电动车主被罚后也是心服口服,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一个城市要有自己的竞争力,关键是自身的特色。特色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的成就,体现在基础设施等硬环境上,也体现在软环境上。而法制、秩序便是构成软环境的重要因素,比如香港,比如新加坡,便是以健全的法制、优良的秩序赢得世界的广泛赞誉,成为全球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区域之一。
珠海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担负着改革开放试验田的历史重任,珠海要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先行示范市,除了要大力壮大经济总量,同时也必须不断形成并强化自身的特色。有了特色,珠海就有了优势;有了特色,珠海就有了魅力;有了特色,珠海就有了未来。在这个意义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可以说是强化珠海特色的重要举措。
那些对禁行令仍有疑虑的人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放任电动自行车在城区横冲直撞,那珠海还是那个宁静、祥和、让人心旷神怡的珠海吗?
答案不言自明。(报文)
摘自2005/08/04《珠海特区报》要闻
http://www.zhuhaidaily.com.cn/zhuhaidaily/200508/04/01.htm#9
2#
发表于 2005-8-5 10:12:45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是D的喉舌,一点也不奇怪呀!
3#
发表于 2005-8-5 10:58:33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这个贴子最后由京声在 2005/08/05 11:15am 第 2 次编辑]

“那些对禁行令仍有疑虑的人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放任电动自行车在城区横冲直撞,那珠海还是那个宁静、祥和、让人心旷神怡的珠海吗?
答案不言自明”。
以上的说法有严重的错误。请这个作者可否举得出例子说明:——
有哪一种车辆是不用管理就会按章行驶的?干脆说,如果放任不管理,有哪种车辆不吃人?
横冲直撞还是井然有序行驶。车辆之所以会“横冲直撞”,这完全是管理好不好的问题,而与车辆种类根本毫无关系!这已经是一种常识。车辆就是国家合法的车辆——有什么过错可以责难到车辆的头上?把车辆乱行完全赖在无辜的车辆的身上,而不从管理上寻找原因,这完全是主次颠倒,十分可笑。按照这个逻辑,新的交通车种不再需要发展了,只有训练有素的汽车可以上路?那请问,到石油开始枯竭只剩下10多年时间,按照如此僵化的思考是不是有问题?
再请问:
交通秩序是为人服务,还是舍弃人本位来为交通秩序服务?
连交通的概念都本末倒置的人,还来奢谈什么“竞争力”,“城市特色”呢?
4#
发表于 2005-8-5 11:22:09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我是D的一条狗.D叫咬谁就咬谁.
这句话多留行好多年了,还不知道.
呵呵呵
5#
发表于 2005-8-5 11:33:26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下面引用由iloveev2005/08/05 08:49am 发表的内容:
说其及时,是因为以前一段时间,电动自行车在珠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渐成蔓延之势,珠海长期保持的交通秩序井然的局面,受到严重干扰,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比汽车还高吗?如果不是的话,那汽车对珠海交通秩序的干扰就更加严重了!
6#
发表于 2005-8-5 12:44:13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只许州官坐小车,不许百姓骑电动车” …
7#
发表于 2005-8-5 17:23:34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支持珠海电动车的朋友,请你们赶快到这里: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730813
发贴,不要让它沉下去。
8#
发表于 2005-8-5 17:45:40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沉默的珠海人....
9#
发表于 2005-8-5 18:25:15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可怜的珠海人。
听说10月1日开始,我们这里(江苏张家港,一个小地方)也要禁电了,看样子也要成为第2个珠海了。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10#
发表于 2005-8-6 01:28:52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媒体为谁说话?

听说油价年底还要上涨到10元。电动车就会受追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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