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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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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8-8 10:0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今天第二届电动车发展论坛上主要讨论电动自行车,我觉得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尽管国家交通安全法里面把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好象给了一个正式户口,但是在人们的心目中,好象电动自行车就是下三滥,找几个电工,找几个汽车修理工组装一下,把油箱变为电池,把发动机变为电动机就是高级的东西了。我在此呼吁,提高电动自行车在整个科技界的地位,因为它代表了交通工具电动化这个方向,而且在中国首先实现了产业化,这是对世界进步的一个重要贡献。



   



  第二个,现在在电动自行车界,我不清楚电动自行车得罪了谁?中国的很多官员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了鄙视,甚至扼杀的态度,在这个问题上,我想请社会名流、各界人士,特别是请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去宣传电动自行车,它代表的是一个方向。
  第三个,现在大家争论比较多的是关于摩托化的问题,我今天在这个场合再次宣布,今后谁也不许再反摩托车,电摩本身就是一个高新技术产品,它有更强的生命力,为什么要去反呢,它代表的是技术革命的方向,谁反了就是反革命了。不过现在存在技术和法规上的误区,摩托工业属于汽车协会管,作为一个二级协会,他没有能力,或没有精力搞电摩的标准,假如我们把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分为两类,有脚踏骑行功能的叫电动自行车,还有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的,但是也是老百姓比较欢迎的,时速也不高,就像现在的所谓摩托化,叫做电动微摩,也是一个很好的产品,如果能上路,我们同时给他上路的条件,这个时候我们还有什么争论呢,就没有什么争论了了。所以今天是中国消费者报主办的这么一个发展论坛,起动电动自行车,或者叫电动微摩的行业标准,是保护千万消费者利益的一个重要事情,因为国内已经有至少几十万所谓的摩托化的车在行驶,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所以我呼吁,尽快制定电动微摩的国家标准。如果摩托车协会表示他没有能力,那行,我们来干,我们也制定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经验,只要给我这个权利,我们很快就能制定出来,这样的话就不存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和摩托车的国家标准打架的问题了。摩托化是新生事物,你凭什么反对,最后你反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且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企业的权益,而且对电动车的发展是一个损害,我再次说,希望大家今后不要再提反摩托化的问题,我也希望在座的媒体,不要再说反对摩托化倾向,这本来是两个兄弟,为什么反呢,应该扶持它,支持它,让它更加健康地发展。我也希望在座的企业家们,大家不要光看到眼前的一点钱,而是要为这个行业,为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2#
发表于 2005-8-8 10:08:5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这个我最支持,中国人就喜欢窝里斗,结果都被灭了,谁也没好处。
3#
 楼主| 发表于 2005-8-8 10:11:57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反对轻摩化的声音还来自电动自行车产业界内部。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轻摩化电动车不仅个头相对笨重,而且速度也超过国家标准,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这种本不属于非机动车的产品冒用电动自行车的名义,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仅侵犯了非机动车行驶者的权利,加大了管理难度,也使电动自行车产品受到牵连。任其发展,势必影响电动自行车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自行车协会反对放宽电动自行车时速、重量标准,主张修订和严格标准,强化电动自行车的自行车属性?并希望业界人士能统一认识,自觉自律。
  对此,支持轻摩化者主张与时俱进修改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一直参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制定工作的浙江电动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倪捷认为,电动自行车现行国标是1997年起草1999年实施的,1997年是我国电动自行车刚起步阶段,那时电动自行车的概念还停留在自行车加电机等于电动自行车的水平上。随着城市市区的扩展、电动自行车市场向农村消费者的延伸,原有最大行驶里程的标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如果按照30公里行程计算,仅电池的重量就要增加至少9公斤。”倪捷说,由此带来的电机重量、附件重量及车架重量的增加“最少也要十几公斤”,“按照简单的数学加法,最后得出的总重量远远大于目前规定的40公斤标准”。
  倪捷反对将禁止外形轻摩化进行技术立法,“按照《标准化法》及据此法制定的各种法规,只有涉及安全、环保及社会公共资源利用的,才可以设定强制性标准条款予以禁止,轻摩化电动车不存在重大技术缺陷或安全隐患,也没有占用更多的道路资源,不存在以立法禁止的理由。恰恰相反,较小的轮径和较低的重心更适合女性和年长者。其次,其框架式的车架结构,全面采用现行高档摩托车的轮系和制动系统,比自行车式的电动自行车更安全。
  尽管轻摩化电动车备受争议,但数据表明,它仍然以其无可争辩的实力击败了普通的电动自行车。据估计,轻摩化电动车已占据了超过50%的市场份额,在2004年,675.71万辆总产量中,轻摩化电动车占了60%以上。看来,不是简单的一个标准修订或不给上牌的禁令,就可以让上百万辆轻摩化电动车消失。有关人士认为,应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利,同时兼顾管理者的管理难度,站在产业发展的高度,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的标准和措施,才能使这个产业健康地发展。
4#
 楼主| 发表于 2005-8-8 10:12:5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我也强烈支持电摩。
5#
发表于 2005-8-8 10:21:3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有毛病才会支持,禁摩那么多年,现在反而倒退。
“轻摩化电动车不存在重大技术缺陷或安全隐患,也没有占用更多的道路资源”
简直就是放屁
6#
发表于 2005-8-8 10:25:01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我今天在这个场合再次宣布,今后谁也不许再反摩托车”
呵呵,你以为你是谁啊?还想控制媒体,控制别人的思想。
7#
发表于 2005-8-8 10:29:31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有人就象找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可惜看看“还有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的,但是也是老百姓比较欢迎的,时速也不高,就像现在的所谓摩托化,叫做电动微摩,也是一个很好的产品”
不是有些疯子喜欢的用着汽摩配件,时速5,60的东西。
8#
发表于 2005-8-8 10:44:27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下面引用由NTFS2005/08/08 10:11am 发表的内容:
尽管轻摩化电动车备受争议,但数据表明,它仍然以其无可争辩的实力击败了普通的电动自行车。
  在那些保守派(可能因年龄偏大,思想守旧)看来,似乎只有带脚踏的那种车才是“武林正宗”,轻摩化电动车则如同洪水猛兽,不仅自己来路不正,还让那些当权者找到了禁电的理由,使“武林正宗”受到牵连。可老百姓心里最清楚他们需要的是什么车,市场最有说服力!
9#
发表于 2005-8-8 10:50:0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禁摩本来就不合理,这不存在倒退不倒退的问题,自己心态不正,却要说别人有毛病。速度快有错吗?汽车速度快,先禁汽车啊,飞机速度更快,也禁了,火箭航天飞机速度更没法说,干脆都禁了,你骑什么自行车啊?自行车比走路快,走路去好了,走路比爬要快,你慢慢爬去好了。
10#
发表于 2005-8-8 10:52:22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反对摩托化之风不可长

[这个贴子最后由nitta在 2005/08/08 11:01am 第 1 次编辑]

呵呵,我年龄可不大,但是我懂得从全局,从别人得感受来看问题,而不是仅仅从一种很自私得角度出发。ps:这位马某人恐怕不年轻,而且还称得上老。
老百姓需要什么就给什么?那是不是还应该卖淫嫖娼合法化?市场?企业眼睛里只有7前,什么赚钱就搞什么。还拿电视做例子,彩电得价格战最后谁得利?还不是厂家,成本一再降,现在是没几个像样得彩电可以买。炒作等离子,液晶的是谁?还不是厂家,这些东西真的好吗?去专业论坛了解下吧。
别说什么市场有说服力,恐怕是无知消费者造成的非理性的市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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