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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珠海市立法禁电“拔苗助长”想到历史上的浮夸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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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08:1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珠海市立法禁电“拔苗助长”想到历史上的浮夸风》
插图的说明:
“市民赖以生存的电动自行车被封杀以来,迫于生活和工作的需要,仍然有不少市民骑行电动车上街”。【本报记者于欣7月25日摄于珠海】。

《从珠海市立法禁电“拔苗助长”想到历史上的浮夸风》
中国有个城市——珠海市,多年来因种种原因导致了财政亏空、债台高筑,经济发展缓慢。按说它的政府应当鼓励人民节省能源,尽量减少奢侈消费,然而该市法工委主任的边玉峰其人,竟然不惜扮演侩子手,用立法来封杀(甚至提出要销毁)国产合格的优秀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权,边玉峰等人竟然将买不起轿车及不愿意超前浪费的大部分珠海市民,强行推回到人力车和步行时代,鼓励少数人们超前高额消费汽车交通,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对国民经济极不负责任的“拔苗助长”行为。
电动自行车是全新的现代交通代步器,其环保、节能和安全已为国内绝大多数省市的政府和群众认同和接受。在油价节节攀升、污染日益严重、泡末经济此消彼长的今天,电动自行车的出现令人耳目一新而具有广阔市场和辉煌前景。更广阔的意义上说,发展电动车交通,符合中央政府号召国民要大力宏扬节能、节约型生活方式,淘汰屏弃奢侈浪费生活方式重要精神。
偏偏在世界对电动车进一步了解和作出明智选择的时刻,珠海,这个特区城市居然利用地方的立法权利,不顾各种上位法律的重要精神和原则,不仅未经人大讨论无视宪法赋予公民权益,擅自取消几条主街的非机动车道,而且对先进的交通工具竟做出没收、重罚甚至销毁的所谓“首创”。珠海这样做主要目的是维护汽车消费者的局部利益,也就无端地侵害了大多数珠海居民出行的合法权益。这实际是一种鼓励浪费的超激进计划,由于政府利用职权,对汽车消费实施鼓励的同时,竟然在汽车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之间,由政府出头来人为制造对立,打破交通能源均衡及多元发展的自然法则,不顾环境恶化和遗祸子孙,实质上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府渎职、管理不作为的严重犯罪行为,这种极不负责的行为无疑将受到历史的清算。
也许珠海边玉峰等决策人他们以为,超激进的姿态可以取悦上级,表示珠海的工作做得多出色:制造一个“珠海的人民不再需要机动车”的假象——其实是利用职权强加给市民——以表示他的政绩是多“好”,GDP的多么高(财政巨额的欠债的负增长,当然被“忽略不计”)。
必须看到,这恰是陷入了一种历史性错误的怪圈。今天的珠海,竟然以一种“不作为”的封杀政策代替交通管理,以“左”的面孔,一意孤行要让那左倾年代的政绩浮夸风重现。
珠海市如今鲜为人知的事实,就是财政上债台高筑的巨额天文赤字。但是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面对全市的一百万衣食父母的居民百姓的出行需求,政府不去做扎扎实实的交通管理工作,反而对全市职工市民的生活交通、谋生工具进行无理的封杀,以激进的姿态转移人们视线,让人光想着全市充斥着(污染严重的)漂亮汽车,认为这样就可以显示领导的“政绩”?这其实正是大错而特错。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在反复说明一个道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只有循序渐进发展才是最上策,任何从狭窄私利出发企图去“拔苗助长”的浮夸行为,就是对历史、对环境和子孙后代的犯罪”。城市建设管理和交通管理无不是如此。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奉劝边玉峰和珠海的决策层知错而改,为了珠海几十万老百姓扎扎实实办好几件实事,这才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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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 08:20:14 | 只看该作者

《从珠海市立法禁电“拔苗助长”想到历史上的浮夸风》

自从“禁电”后,无牌摩托车生意开始好转,为什么?有需要呗,况且碰到交警查处的时候,可以加大马力开溜,这应该是珠海政府始料不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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