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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 公共停车场禁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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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1:5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息时报2014-10-11讯(记者 孙婷婷)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法制办获悉,为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广州拟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在相应限行区内的“禁售令”以及加油站“禁油令”、停车场“禁停令”纳入地方立法。昨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集意见。广州市还将于11月1日举行立法听证会,即日起公开向社会征集18名听证代表和10名旁听代表。 非机动车摩托车管理由区负责

  广州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需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改变单纯依靠道路执法的管理方式。《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及第三章明确了市、区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镇的职责。一是明确由区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统一管理工作,质监、工商、交通运输、公安、经贸、安监、宣传、环保、城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责的管理体制;二是明确市交通部门完善公交网络,满足居民出行需求;三是各区政府应当推进便民车、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车等便民措施;四是明确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加大宣传力度。

  公共停车场禁停电动自行车

  五类车的问题可谓广州城市管理的一个顽疾。为了从根源上杜绝“五类车”,广州市拟将“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纳入立法。

  针对生产、销售环节,拟参照北京六环路以内禁止生产、销售三轮摩托车的管理方式,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通过设定禁售区域控住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流出源头。

  同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供油,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从而切断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油源,迫使车主放弃上路行驶。

  此外,《条例》还规定,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禁止上路行驶,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条例》还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摩托车,以清除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滋生土壤。

  新型电动三轮车也算摩托车

  广州市早已禁止摩托车上路,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规避管理,市面上大量存在“超标”车辆和各类“新型”车种,如电动三轮车、油电混合动力车、微型燃油车等。

  法制办人士表示,这些车辆由于在驱动方式或者外观结构上具有一些新的特点,很难纳入传统的非机动车予以规范管理,应如何定性和处理,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从而致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实践中的做法不尽统一,有损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对此,《条例》明确将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符合国家关于摩托车标准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定性为摩托车,统一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禁售”: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

  “禁油”: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供油,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

  “禁行”: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禁止上路行驶

  “禁停”: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摩托车
2#
发表于 2014-10-11 19:04:48 | 只看该作者
人力车确实应该取缔,因为已经没有人了。
3#
发表于 2014-10-12 19:13:06 | 只看该作者
老顽童 发表于 2014-10-11 19:04
人力车确实应该取缔,因为已经没有人了。

说得对!但应该开放畜力车,因为畜生多了!
4#
发表于 2014-10-12 22:10:35 | 只看该作者
哎,那些豪车为什么不禁?老说。。。。。为民办实事?这个民指谁
5#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3 15:40:37 | 只看该作者
  正在征求社会意见的“五禁”条例一石激起千层浪,省人大代表呼吁管理切莫“一刀切”
  新快报讯记者董芳报道《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消息一出引发多方关注。新快报记者走访的部分依赖电动自行车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确对此措施表示反对,甚至有快递员称如果“禁电”将立刻辞职。
  如果要“禁电”,他们说—
  电动车销售者:
  十年生意料月亏上万元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靠近客村立交桥下的路段,聚集了六七家电动自行车店,其中张姐的店已经开了差不多十年。她店里出售的电动车全是产自广州番禺沙湾镇的一品牌。当记者告诉她广州拟对电动车出台“封杀令”后,张姐立刻表示“不支持”。
  她颇为委屈地告诉记者,之前政府要求不允许改装电动车,她出售的全是符合标准的锂电池电动车,每小时最高时速才18公里,相比加油的摩托车,速度不快又节能环保,是很多市民上下班和接送小孩的必需品,如果禁止电动车上路,肯定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而对于她自己来说,更是斩断了其主要经济来源。
  张姐称,前几年广州也曾要求不许电动车上路,那段时间生意低迷,但之后“屡禁不止”,买电动车的人还是很多。“现在又说要‘禁电’,这段时间人家肯定不敢买车了,我也不敢进货了。估计这两个月我要亏一两万。”
  “有些骑电动车的是不太守交通规则,但问题出在人身上,为什么要禁售电动车呢?”张姐认为,政府应该首先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天河东快递员:
  送货艰难快递费肯定涨
  谢先生做快递员多年,每天要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天河东一带,“几乎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都在电动车上,不骑让我怎么送货啊?”
  谢先生说,做快递这一行是风里来雨里去的苦差,全靠揽件送货计件算酬,公司里99%的快递员都是骑电动车送货,如果将来“禁电”,他们是不可能骑自行车送货的,“一次装不了多少货,要往返多次的话,身体肯定吃不消,除非快递公司再多请人,那快递费肯定也要涨”。
  谢先生称,外界传快递员们收入高,其实是“血压高”,因每天上路都要时刻担心交通安全、货物安全,有时遇到态度差的货主还要忍气吞声,“如果将来不让骑电动车送货,我和我不少同事肯定要辞职,干不下去的”。
  布匹市场店主:
  4000多个档口怎么送货?
  每天下午三时后,广州市海珠区的中大布匹市场周边便开始了“晚高峰”,大批送货的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挤占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整条瑞康路变成一团乱麻。虽然这些两轮、三轮车严重影响道路畅通,但若禁止上路,布匹市场4000多个档口业主的生意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一家专卖牛仔布料的档口店主告诉新快报记者,每家档口每天发出大量布匹,虽然次数多,但数量不太大,基本都通过电动车和摩托车运送,不仅要雇个体送货仔,自己店里还专门买了两台电动车送货。“我们也担心店员骑电动车出事故,但目前没办法。如果政府要禁止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希望在立法前先解决我们送货的问题。”
  代表有话说
  省人大代表:
  政府应细化交通管理不应“一刀切”
  关于“禁电”,广东省人大代表辛瀑也持反对意见。
  他认为电动车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尤其是城郊等公共交通不到位的地方。而且电动车对于快递业、餐饮业、电动车研发制造业等行业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更解决了不少就业问题。而且电池驱动也比较环保,“政府不是一直在鼓励市民买电动汽车吗,买车还给折扣。电动自行车就是少了两个轮子,为什么就要封杀呢?到底是真环保还是假环保呢?”辛瀑认为,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两种态度,令人难以信服。
  至于政府为何要“禁电”,“我猜是不好管理,让人看着市容特别乱。”辛瀑表示,确实有不少骑电动车的人不守交通规则,但归根究底,出现混乱说明政府的管理智商还不够,在交通管理上还不够细化,所以索性“一刀切”。
  “但管理不能是‘一刀切’的懒政,而是长久的疏导、不断规范、共同提高这样无止境的长跑。”辛瀑认为,政府首先是要在交通管理、文明出行宣传等方面做工作,其次出台促进电动车行业有序发展的条例,才是符合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
  反对
  声音
  “有些骑电动车的是不太守交通规则,但问题出在人身上,为什么要禁售电动车呢?”
  —电动车销售者张姐
  “几乎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都在电动车上,不骑让我怎么送货啊?”
  —快递员谢先生
  “如果政府要禁止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希望在立法前先解决我们送货的问题。”
  —某批发布料档口店主
  条例解读
  电动车或遭全面封杀,摩托车呢?
  摩托车限行范围没变增禁售禁油禁停限制
  新快报讯记者占文平报道广州拟“五禁”封杀电动车摩托车报道在新快报见报后,昨日有读者咨询:摩托车是否全市都不让跑了?就此,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法制办获悉,广州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并无变化,仍按“穗府〔2011〕29号文”执行,但是《条例》对摩托车有了新的限制措施,除了上面29号文规定的限制行驶,还规定摩托车限制行驶范围内禁售、禁油、禁停等。
  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示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规定,对摩托车也有“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规定,但范围仅限于“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新快报记者,广州摩托车的限行范围并无变化,仍按照市政府于2011年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2011〕29号)执行。该文确定的范围内(具体下附),才禁止摩托车销售、行驶、加油和停放。
  此外,有市民担心,现在公共交通还不够方便,如果电动车都禁了,给摩托车也设置诸多限制,今后出行恐更不方便。对此,《条例》第五条规定:市交通部门应当扩大和优化公交网络,推广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指导区政府推广社区便民交通工具,完善微循环公共交通系统。
  哪里不能开摩托车?
  1.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一)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东至黄埔区、萝岗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区域内限制摩托车行驶的具体措施按照《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2010〕71号)执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行驶。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3 15:43:28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在折腾,现在又开始,洗澡水脏了,连孩子一块儿倒掉,干净!多省事啊!以后肯定就不脏了!孩子?反正不是自己的,呵呵……
7#
发表于 2014-10-14 08:16:23 | 只看该作者
下一步就是分区域限行小排量车、便宜车,1.0的就别想进城市。最后就是P民都趁早自行了断,只让富人活-----------日他们先人板板的
8#
发表于 2014-10-16 21:33:51 | 只看该作者
话说人比人真气死人,街上每天都见到未上牌的高大上的SUV新车,怎么那么有钱。
9#
发表于 2014-10-17 11:03:26 | 只看该作者
能民主就好了,
10#
发表于 2014-10-17 21:14:28 | 只看该作者
记得鲁迅说过,
广州是革命的发源地,也可以是反革命的发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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