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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的真正目的终于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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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08:4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en 于 2009-12-7 08:45 编辑

明年实施电动车新规 非法上路按汽车标准罚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童丹 黄鹏 关键字:电动车,机动车,新国标广州虽然从2006年起就明确禁止电动车上路,但目前,仍有很多电动车拉客仔活跃于地铁口及公交车站附近。新规: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广州虽然从2006年起就明确禁止电动车上路,但目前,仍有很多电动车拉客仔活跃于地铁口及公交车站附近。记者 叶伟报 摄

  (记者 童丹 黄鹏)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电动摩托车新规,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今后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手续才能骑电动车。

  广州虽然从2006年起就明确“禁电”,但据了解,目前街面仍有过万辆电动车。新规出台后,广州交警对电动车非法上路的处罚将更加有理有据,驾驶人或面临2500元的罚款、扣车和拘留15天。

  新规: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要求:车主要考驾照,电动车要上牌,买交强险。

  处罚: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将被拘留15天,另罚款2500元(驾驶无牌车罚1000元,无证驾驶1500元)和扣车。

  新规影响:广州今后“罚电”依据更充分

  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

  新规或暂缓执行

  不过,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并称“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陆金龙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不回避这个问题”。

  “更有利于交通整治”

  “广州市区已经‘禁摩’和‘禁电’,此次国家标准有所改动,但对广州影响不大。”昨日,交通管理人士对记者说,新规的出台,有利于打击市区内电动车搭客现象。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广州自2006年11月16日起已经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2006年11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然而,广州的道路现状却是电动车仍屡禁不止,且有抬头之势。

  记者近日巡城发现,广州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等地的城中村附近、地铁出入口仍随处可以看到电动车的影子。有专家估计,目前广州至少有过万辆黑电动车在路上。其中八成以上是搭客用的,只有小部分是市民自用。

  记者近日在海珠区、荔湾区地铁沿线看到,不时有开着电动车的搭客仔堵在地铁出口招揽生意。交警表示,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对扣查车辆称重,如果车重超过40公斤,行驶时速超过20公里被判定为电动摩托车归类机动车,驾驶人如持有驾驶证将被罚款1000元,另按非法驾驶无牌车被扣罚12分。如果是电动自行车,则只作出数额较小的罚款。

  交通管理人士表示,“新规一出,以后驾驶电动车,如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则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将被拘留15天,另须罚款2500元(驾驶无牌车罚1000元,无证驾驶1500元)。处罚根据更加明确,处罚力度加大,这将更有利于交通管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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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8:44: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en 于 2009-12-7 08:46 编辑

  行业协会:上路电动自行车多数“超标”

  “广州解禁电动自行车难度大。”昨日,就电动自行车新标出台,记者采访了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马助森,他也提到了基础设施的问题,并直言,广州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目前并不适应自行车、电动车行走。

  另外,他也提到了电动自行车本身存在的问题,“国家新标是行业自己逼出来的标准!”他说,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达两千多家,虽然广东只有将近200家登记在册,但是还有无数的地下加工整装工厂,他们不仅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所在,即使有牌的工厂也存在问题,并没有完全按照标准制造电动自行车。因为没有国家标准,他们把电动自行车往“机动车”行列里赶。在广州交通道路规划还不完备的情况下,电动车上路会使道路“乱套了”。速度问题成为新标出台的起点。

  马助森还表示,电动车的速度也成为“正规军”摩托行业的强有力威胁,因为速度和摩托车正常行驶并无多大差别,摩托行业又是国家支持的符合标准的企业,却一直承受着电动车行业的市场挤压,肯定会奋起反抗。“其实,按国家新规生产电动车的厂家一直都有。”马助森说,40公斤以下的电动车往往都是锂电池,成本花费一辆可能要两三千元,这样的产品大多都是作为出口,在国内卖不动。现在那些超标车都不是锂电池,成本低,一千余元就可出手,投入成本低,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地方屡禁不止的原因,用来运营一个月就可以回本了。

  交管部门:暂未考虑开禁电动车

  就电动车到底该不该解禁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很多市民,大家的意见也是赞弹不一。

  “小排量都解禁了,电动车也应解禁”

  “小排量汽车都已经解禁了,作为环保车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也应该解禁了呢?”近日有市民向记者表示,目前广州的公交车、地铁站点等配套设施仍存在缺陷,市民出行问题较为严峻。另外,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私家车,如果解禁电动自行车,既环保,又方便市民出行。

  “没有专用车道,不能解禁电动车”

  但是也有很多市民持有反对意见。私家车主陈先生表示,“开车时最怕旁边窜出一辆电动车,没有独立车道,只能和机动车抢道,左摇右摆的很让人担心。”陈先生表示,把顶着“摩托车”名号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往“机动车”行列里赶,将大大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几率。

  也有市民表示,解禁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个前提,广州在道路规划上要增加专用的电动自行车道,将这些速度不太慢的电动自行车与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隔开。但是目前广州道路行车本身就十分拥挤,堵车越来越严重,自行车道原本就没有几条,不可能让出车道给电动车。

  “广州暂不考虑开禁电动车”

  对此,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人士回应:“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有无可能解禁,暂时未接到相关通知。”他表示,根据目前的路况,广州暂未考虑开禁电动自行车。

  如何区分电动单车和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4个条件: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必须小于或等于20公里/小时、总重量必须小于或等于40公斤。4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属于机动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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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8:49:19 | 只看该作者
环环相扣,天衣无缝,广州警察要发财了!
广州骑电动车的朋友主意保护好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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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09:22: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09-12-7 09:24 编辑

利益既得集团在行动
中国国民各自多保重
老夫骑电整整过八年
再有N年也要放弃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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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09:22: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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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0:13:44 | 只看该作者
转行开个停车场,专门接受没收的“非法电动车”
这生意比电动车行业油水大n倍,赶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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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0:20:54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全国电动车大佬们
转入毛十六字游击战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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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0:31:50 | 只看该作者
在地铁出口和居民小区之间来回穿梭的电摩的也是挣钱的热门。在这条线上开一家电池出租和快速充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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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1:37:54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大家都来参与讨论。

中国的事情就是如此——众怒难犯,
只要大家拧成一股绳,搞的这种闭门造車的垃圾东西就无法行得通!
10#
发表于 2009-12-8 18:02:2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法规主要是针对社会最底层的平民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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