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刹车信号灯;急刹爆闪灯

电动车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冷看“信誉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7-1 14:1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LBSALE[50]LBSALE[watermark]冷看“信誉标”
作为电动车行业的无名鼠辈,对中自协的“信誉标志”是相当的崇拜,可以说是“顶礼膜拜”的程度,毕竟是也内最具权威的行业机构评选的最有威信的集体商标。取得此荣誉的企业及产品在行业内部可以说是予以认可的,大家并不持异议。当然,自己也有一丝不解,容我设一个小小的悬念,卖一个关子。
然而,随着对电动车行业的熟悉,自己作为“电动车人”的一分子,自知才疏学浅,愚昧不知风情,发现在取得此标志的企业当中有部分产品恰是“信誉标志”的限制条款所不允许的,特别是豪华款及电摩款的电动车,不知道是协会的信息闭塞,还是默默允许,甚至是暗中鼓励予以支持。不过,个人以为后者的可能性很小,哪里有“自己打自己嘴巴”的事情呢?
在行业内关于豪华款电动车的议论,或是支持,或是反对,或是旁观,三者人士均有。现就以下几方面发表自己的井底之蛙鸣,让大家见笑:

1、 别拿电动车的事故率说事。
拥有一份宽容之心,留有一丝放纵之意。纵然有部分车辆的时速超过20公里,多者甚至超过45公里。个别人以此为借口,大放厥词,恶意的抨击。其言语多有些须的道理。但试想,我国公路的时速限制大多限制在100公里左右。难道其最高时速就不得超过100公里么?汽车的最高时速与经济时速并不是一个概念。对电动车而言,为何不引进先进的理念及技术规范呢?
再者,电动车的事故出现,并不全部是电动车质量的原因。任何事物本身无所谓恶善,人们利用事物的目的及性质方才是人们评判的关键。一把水果刀,通常人们利用它削水果,不能因为极个别的犯罪分子利用来实施犯罪而去否认水果刀利用的正当性,连水果刀都禁止生产、使用岂不是“惧噎废食”么?我想每个人给小孩子洗澡,谁也不会连小孩都泼出去吧!
其三、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并非一般的行政力量所能够改变的。以汽车为例,国家对民营造车的限制甚为苛刻。而如今,在某种程度上,民营造车现象正如同其他行业一样,正在迎头赶上,相信不久也会逐步引导中国乃至世界汽车研发、生产、消费的潮流。试想,李书福、魏建军在没有目录的情况下,顶着国家的法规制造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比,想想汽车的危险性,按照电动车行业那些人的僵化思维,那我们国家的“汽车狂人”岂不是早应该推上“断头台”。

2、 民事主体与准行政主体的区别。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对于民事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则允许;对行政主体则恰恰相反,法无允许则禁止。换言之,民事主体的权利是无限的,行政主体的权力是有限的。
既然个别人视豪华款、电摩等电动车不是自行车,那么谁又在擅自扩大自己的职责而对相近的行业妄加干预,应该在自身的职能范围内做好自身的工作而不越权管理。个人以为,在中国现阶段,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及规范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个别的协会领导本身就是从政府部门退下来,转而成为所在部门之附属的行业协会,可能仍会享受原来的部、局级的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些须的官本位思想也在意料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政治体系的逐步改革,相信这种协会伦为政府部门养老院的局面将会改善,真正成为为广大的企业服务的机构。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新的交通工具的出现后,其并没有积极地采取措施予以规范服务,考虑更多的是又多了一个创收的渠道,暴露出以小团体利益为核心的思想态度,表面上还是打着“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幌子招摇过市。长此以往,何时实现、接近“以人为本、以民为重”的和谐世界。

3、 批判没有电动车的国家标准而禁止生产、制造的谬论。
以民事案件审判为例,法院不能够以没有国家的明文规定而拒绝审判,可以依据国家法律的原则甚至是社会的通秩良俗来决定。在其他行业中,在涉及产品的生产、制造方面,首先应当遵循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则遵循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遵循企业内部的标准。在目前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个别人不积极引导、规范建立国家标准而一味的围攻堵截,可见其用心良苦呀!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小平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再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个人以为,市场是检验产品的唯一标准。凡是消费者所需求予以认可的产品,厂家当然可以生产、销售;凡是消费者不予认可的,企业再生产必将会遭到市场的惩罚。在微观经济学中,市场需求与产品供给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面对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涉及到出行的问题,有关部门并没有毅然决然的采取措施,给电动车一个适当的名分,在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颇有些无奈与遗憾。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当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中也体现了“以真正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为荣、以自私为既得利益团体庇护为耻”的正确观点与强烈愿望。

悬念的解析,在取得“信誉标”的产品及厂家当中,还有一些大众消费者所熟悉的品牌并不在其内。例如:凤凰、永久、飞鸽、绿源等等。如果是前三者对此并不热心,甚至是不屑一顾,我还是相信的,毕竟论名气、论声望三个品牌远比“信誉标”大得多。说得令部分人尴尬的话,在终端消费者的观念当中,可能“信誉标”并不比才花两三万块钱卖来的“央视上榜品牌”强到哪里去。然而,作为一直在为电动车行业发展助威的绿源电动车问鼎“信誉标”应当之无愧。但在人情味很浓的中国,可能在人际关系方面不能与行业领导“保持一致性”而被排除在外。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你倪老先生没有“政治觉悟”,不识时务,不团结在以行业协会为中心的周围,高喊政治口号呢?更有甚者,走向“反革命”了,演出了一场“口水官司”。在古代,这可是以谋反、叛逆论处。当然,或许对手就是“商纣王”,逆天而行,不听比干的建议,予以封杀、遏制,可能会成为“烈士”,可能会成为“一代枭雄”。

线不梳不清,理不辩不明。这让我想起1978年的关于真理的大讨论,从此揭开了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篇章,成为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折点。对于电动车行业的讨论与辩解,这未尝不是一件坏事,“磨刀不误砍柴工”,至少它会让我们更加理性的、更为全面的了解此行业,促进整个行业全面、健康、快速的发展。

个人对倪老先生,可谓神交已久,虽未曾谋面,心灵却相通,当然,更多的使晚辈向其学习与讨教,成为“忘年交”自己非常知足,倪老未必乐意。个人以为,大凡中外古今风流人物,谁不是誉满天下,谤满天下,轰轰烈烈,成就自身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生。对于“电动车第一人”的荣誉。可谓颇有争议,但其对电动车行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客观事实,为企业安身、为百姓立命,称为电动车行业冲锋队伍中的排头兵应受之无愧的。

电动车行业到底何去何从,让我们拭目以待!!!


奇文共欣赏,歧义相与析。个人才疏学浅,望各位予以批评、指正。
李锋 13757251444 邮箱:jack79a@163.net
[/watermark]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动车论坛 ( 京ICP证041302号 )

GMT+8, 2025-12-10 16:59 , Processed in 0.06240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