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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专家解释电池回收新法规,厂家经销商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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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11:5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watermark]从环境保护来说,电动自行车又带来一些负面的问题,就是铅酸电池的二次污染,本来电动车是一个绿色环保产品,为什么又出现了环境问题呢?原来在废铅酸电池的回收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现在一些电池由于回收渠道不正常,没有理顺回收和运输方面的管理,使电动自行车铅酸废电池被一些小商小贩收购去了,他们收购去以后锯开,把里面的废酸就地处理了,有的进入下水道,有的排放掉,这样就带来了二次污染,日久天长,对土壤和水源产生了严重的污染。引起了国家环保局的重视,在昆明市的一个县级市,每年产生的废铅酸电池达到20万只,其中80%跨省运到浙江去处理,另外20%下落不明,不知道去哪儿了。总之出现了废铅酸电池处理的环境问题,这个问题,我想应该引起我们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重视,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它会影响我们电动自行车的寿命和声誉。电动自行车不是没污染,是有二次污染的,前几年北京市之所以要禁止上路,他们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说电动自行车有污染,其实行驶过程中是没有的。      
  (马贵龙:北京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不是铅酸电池,而是捏造了一个理由,是30%的镍铬电池会污染水源,这是冤假错案。)
  这个问题后来应该说通过国家的安全交通法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北京现在是可以上路了,总之这个问题也放宽了,所以北京市现在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也出现很兴旺发展的局面。
  铅酸电池属于固体废物,而且是危险固体废物,国家安全法把铅电池归定为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有几个特点:有爆炸性、有易燃性、有腐蚀性、有毒性等等,危险废物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方法,要求比一般的固体废物严格,因为废铅酸电池的铅是有害的,废铅是有毒的,我们要重视它,要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加以管理。现在国家的《环保法》特别对固体废物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管理法》,这个法律有很多新的内容。
  第一,国家鼓励废弃的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怎么把废物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这是这部法律的很重要的理念,把资源回收,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怎么把有价值的废金属回收再生,这是这个法律的一个很中心的理念。
  第二,对法律责任的延伸。产生废物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就是使用电动自行车产生了废的铅酸电池,你也有防治污染的责任。特别对生产电动自行车的厂家来说,它的责任也延伸了,电动自行车售出之后,要对铅酸电池的二次污染负责,国家的法律把这个责任延伸了。产品整个生命全过程厂家要负责,从原材料的选择,生产工艺的选择,一直到产品销售出去之后,厂家都要负责任,都必须要对铅酸电池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负责任,不是卖完电动自行车就没责任了,现在的法律是生产铅酸电池的工厂,生产电动自行车的单位对生产的产品要一直负责到它寿命终止,就是电池已经报废了,还要负责任,负责回收处理再利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新的内容。
  第三,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储存的时间,跨行政区域的运输,都要经过审批,企业对过去遗留的有害的固体废物要负责到底,遗留的历史问题,也要追究企业的历史责任,不是说过去生产了,现在不管了,或者企业结束了,但企业还是有这个责任的。
  总之,这个新的《固体废物管理法》,对电动车企业,对电池生产厂家来说都是很重要的问题,我希望在座的专家,各位同志们对这个新的《固体废物管理法》要很好地学习,认真领会其中的内容。核心的内容就是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的责任的延伸。所以希望我们在座的同志回去之后对这个《固废法》好好学习学习。
  至于产生二次污染是什么原因,刚才我也说了,大体上有这么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觉得电动自行车行业没什么太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因为电动自行车生产本身不产生什么污染,不像硫酸厂,冶炼厂,排的废气废水,电动自行车行业本身是比较清洁的,所以不太重视。第三个原因,主要是处理废铅酸电池没有积极性,因为这个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回收之后运费也要增加。有一个例子,山东某铅酸电池公司,很重视环境保护,认真回收用过的铅酸电池,并把电池运回宁波电池厂,但是运一组电池要增加成本一百块钱左右,这样成本太高。所以也就调动不起来回收铅酸电池的积极性。所以电池不能顺利回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铅酸电池的二次污染怎么解决呢?我想首先要提高认识,大家对环境保护问题要重视,大家都知道国家的生态环境很脆弱,到处污染很厉害,城市里面的大气污染,特别是汽车尾气的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第二点就是要理顺废铅酸电池的回收渠道。
  有媒体报道,国家应该建立废电池管理条例,统一收购,统一处理,在大城市设立废铅酸电池处理中心,这个建议不错,但是实行起来不是那么容易,因为这并没有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我想,首先应该提高认识,就是循环经济。其实循环经济,早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斯在资本论第三卷里就阐述了循环经济的概念。他说一个工厂的废弃物可以在本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转化为新的生产要素,他称这样的一个行为叫做生产条件的第三经济,现在咱们国家称之为循环经济,所以大家要对这个循环经济提高认识,怎么样把我们资源回收再利用。
  关于废旧资源的回收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必须在社会大生产和现代科技及现代管理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所以我的想法是由专业协会牵头组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和电池生产企业及回收铅酸电池的冶炼厂,共同组成一个废铅酸电池回收处理公司。把储藏,运输处理都管理起来。但是一定要与经济挂钩,因为企业有经济效益才会有积极性,做好了将来是很有发展前途的。因为很多冶炼厂把废渣进行处理,变废为宝,现在发展得很好。 我就谈这些,谢谢!
  (张长青:我补充一下。关于国外电池回收,欧洲一些国家的状况是使用租赁化,回收强制化,处理专业化,回收电池是强制的,无论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如果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电池使用方法,是要受处罚的。使用租赁化是什么概念呢?生产厂家卖给自行车销售厂家的时候不是卖,是租。比如电动自行车卖500块钱一辆,那好,卖给消费者三千块钱,退回来以后,厂家再退2500块给你。这个经验并不是很成熟,但是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解决思路。)  [/water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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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12:27:5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专家解释电池回收新法规,厂家经销商要负责任

[这个贴子最后由zhoufs在 2005/08/02 12:43pm 第 1 次编辑]

废铅酸电池处理不当,确实会给环境带来污染。
问题是:
  除了电动自行车,汽车也使用铅酸电池,可为什么很多人(尤其是政府)唯独对电动自行车带来的污染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而对汽车电瓶带来的同样的污染以及严重的汽车尾气污染却视而不见?其中缘由,不能不令人沉思!
3#
发表于 2005-8-2 12:54:09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专家解释电池回收新法规,厂家经销商要负责任

我只想有人能够统计下,真正被排到自然界的废电池有多少?这些被排放的污染物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在我们这里,一组废电池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谁愿意把这些电池直接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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