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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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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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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5-11-26 18:01:53 | 只看该作者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下面引用由酣鼠2005/11/25 01:49pm 发表的内容:
我不认为海口交警查车是错误的,他们已声明查的是电动摩托车。国家已有颁布的相关标准。我赞同本论坛有网友的说法,电摩应归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应以车速度划分。但违反新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错误的,从法律 ...
普通交警有几个懂法的?不管哪个法,也没明确禁止电摩(正确的叫发轻型电动车)上路,电动车自行车确明确在法中规定按非机动车管理。
22#
发表于 2005-11-26 20:35:02 | 只看该作者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个贴子最后由6p3p在 2005/11/26 08:35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酣鼠2005/11/25 01:58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现在这么多人吸毒贩毒,按理说也是市场规律?
那是犯法的,你这叫环扯。
23#
发表于 2005-11-28 08:23:40 | 只看该作者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这个贴子最后由chenxun1221在 2005/11/28 08:28am 第 1 次编辑]

其实都是环扯,说这么多,交警一样的扣车。
其实电摩的不合法性是大家所共知的:
1.厂家:生产商是因为市场才生产,他们也知道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商家:销售商是因利才销售,但售卖时说的话模棱两可,要不干脆告诉买家,这车是什么境况,让消费者自己决定(商家还不是因为想赚钱,所以你买什么车他都会推荐),
3.用户:消费者自己也知道电摩随时都有被查的可能。
24#
发表于 2005-11-28 22:06:27 | 只看该作者

[讨论]海口电动车事件------愤怒的市民

我觉得还是管理部门还是没有管理协调好.
法制健全对我们来说,真的还有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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