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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12-8 03: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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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电动摩托车”,政治上是否合格???
[这个贴子最后由winding在 2005/12/08 04:10am 第 4 次编辑]
@@@转帖@@@
以人为本是一切法治社会的宗旨.今天的社会里存在一种误区就是忽略环保,汽车至上!综观过去,汽车撞死人不计其数,无数百姓、学生、甚至教授和军人,被卷到了汽车轮子下面。直到前期汽车轮子卷走十万公民以后,又一位英俊少校被汽车撞死,从而引发了中国人民的无限感叹!
汽车交通就象一只充满饥饿欲的大老虎,贪婪吞吃着除自身外的一切人和物,包括这位年轻有为的少校军官。
因为受到错爱加宠爱的欲望的激发,商人暴富的推波助澜,中国国内汽车的大大狂潮,如今又更加贪婪吞吃着包括为不懂环保领导者们所记恨的电动自行车和非机动车!
例如在珠海,少数公务员不经过听证,就操纵人大“立法”禁止了电动自行车上路,并逐渐压缩和取消自行车和一切非机动车辆的上路权利(取消主要城市街道的慢车道)。这样做实际是把法律的矛头,随意指向发展经济基本群体的道路权。为此,最近也引起了中央到地方各界的密切关注。中央电视台的《央视论坛》在今年8月,央视主持人张羽主持,对珠海上述做法引起珠海群众不满的事情初次报道,特邀专家和佳宾就曾严肃指出,珠海这样做,是把人民群众的“道路权”一刀切除。
今年11月,中央电视台再次由央视的女主持人和晶主持《谁来决定电动自行车的命运》实话实说节目,为珠海人民主持正义,申诉了公理。当在现场的观众表决时,对珠海市利用法律武器禁止人民群众在经济生活中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做法,竟然就有高达85%观众举起手中红牌鲜明表达了反对意见。
实际上,珠海地区凡本身能购买汽车,并有能力养好汽车的连带家庭人口,不过只占有全市人口12%。就是说他们竟然未经公开听证,可以无视80%以上珠海人的衣食住行中的“行”的大问题!这难道还符合中央提倡要建设和谐和节约型社会主义的目标吗?这难道还符合现代社会中“以人为本”精神吗?
2005年11月,北京大学著名的王鲁湘教授来到珠海论坛进行演讲时,严肃指出各级政府和国民,在当今西方500年工业文明涌入中国的狂热浪潮中,必须要有自己民族的冷静头脑:一方面要接受先进正确的西化内涵,但是绝对不应生搬硬套。他提出对趣味性的人文风土,对中国传统生活方式,和人类遗产,环保型的生活方式都必须要坚决保护,予以保留和珍惜——而不应当全面照搬。象现在,国民在享受到汽车的生活方式的时候,公务员队伍就特别需要冷静对待,不要单一发展汽车交通,而要注意交通生态模式的多样性,谨防工业狂潮,贪婪吞吃中国的传统生活方式,使基本国民和老百姓在自己纳了税的城市道路上无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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