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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交通专家:电动自行车不应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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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7-19 23:28:47 | 只看该作者
他也知道跳出来会有多糗,但他不怕,它有靠山。他写篇文章就跟大学生写毕业论文一样,一个字:编。中心思想已经确定了,他能干的就是围绕中心思想编出一片阅卷老师满意的文章,没办法,谁让他接受了人家给他的那么大一些光环呢,院长、总工、留学、、、、它愿作小人就做吧,那是他的选择,但历史会在他的名字上画个大大的叉,肯定的是这个叉无法涂改。
22#
发表于 2009-7-20 15:51:05 | 只看该作者
啊!政府给钱要我们诺雅电动车去武汉参加:电动车展览   

     7月15日下午,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在武汉香格里拉酒店就“江苏产品万里行”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武汉展销会将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
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总展出面积2万多平方米,设展览、展销展位870个。展会组织了江苏省600多家产品质量高、品牌形象好、特色优势明显的生产企业参加,其中苏州市近200家。展销产品包括服装、纺织、电子产品、眼镜、办公用品、日用品、玩具、家具、五金、文体用品、饮料及食品等消费品;还有数控机床、工具、模具、电工电器、输变电设备、纺机等投资类产品;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车辆类产品也有展出,展品多达数千种。
  本次展会除面向广大武汉市民直接销售外,还将邀请一批湖北及周边地区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到会进行采购、洽谈,并组织江苏名品专场推介会、江苏-湖北产业合作论坛暨汽车产业配套对接会等专场活动,以实现以展促销、展洽结合。在两省产业合作论坛中,苏鄂两省工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将就产业合作与发展发表演讲,两省企业家讲究配套合作、优势互补进行广泛地沟通、交流。

  本次武汉展销会由江苏省经贸委和苏州市政府联合主办,协办单位包括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商务厅、武汉市商务局以及江苏省13市经贸委(经委)等部门和单位。
23#
发表于 2009-7-20 17:59:30 | 只看该作者
弱势群体在任何时候都是悲哀的牺牲品。
2#楼才是专家。
10#楼有见地。
24#
发表于 2009-7-28 21:02:22 | 只看该作者
是的不应提倡,因为这样会辜负石油大佬和市府官员对他的殷切期望,同时也辜负了那笔丰厚的酬金。
25#
发表于 2009-9-13 20:31:24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来个禁大小便啊!
26#
发表于 2009-9-13 21:42:2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砖家”,全在为“党”说话,而不是为人民说话!!!!
27#
发表于 2009-9-14 09:37:11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话,什么阶级说什么话。毛主席说:“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 的烙印。”
28#
发表于 2009-9-14 17:15:43 | 只看该作者
因为这些"专假"和当官的有钱,不骑电车的,他们有的是豪华小车.而且走在路上常常会堵车,这时他们看到通畅的电动车就怀恨在心了,必除之而后快.如果说因为电动车经常出事故就要禁止上路,那么,小汽车更应该禁止或限速20KM/H,近来一连串的豪华车飙车撞人案就是见证.如果说因为蓄电池污染环境而禁止,那么核定载客10人以下的小车更应该禁止,它们也用蓄电池池的,而且还有尾气.
29#
发表于 2009-9-15 10:44:00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拍砖---------砖家
30#
发表于 2009-9-18 10:57:36 | 只看该作者
按照这个禽兽的观点,如果有超过1人想玩他的老婆,他就得把他老婆贡献出来。因为不能因为他1个人的利益,而让其他多人受损。
cww632151 发表于 2009-7-13 12:23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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