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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领导与网民微博互动热议“电动车禁行不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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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6-25 15:07:44 | 只看该作者

从此可以局部合法“吸毒”??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6-25 15:18 编辑
把电动车生产列入管制器械枪械刀具类就可以了。
老顽童 发表于 2011-6-17 19:46






毕竟是版主,老顽童概括的非常经典。
珠海法工委主任6年前就把电动车归入了军火、毒品一类。
边主任电视讲话说:珠海禁电后,电动车以后就是毒品和军火一样了,都是不准个人使用的。
边主任还说:可以卖电动车,因为“很可能有的市民喜欢买回家去做收藏品”

今天张强局长对珠海电动车的合法的使用功能,又增添了一项新的合法诠释:
珠海的电动车,可以在局部范围内使用,比如巡逻等工作。谢谢了,说明经过6年,这个“毒品、军火”也终于合法了。
从此珠海人可以局部吸“毒品”?还是被允许使用该件“军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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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6-25 15:34: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6-25 15:35 编辑
傻x真不少
ty7294 发表于 2011-6-18 01:27




是很困惑。本来珠海交警处罚500元,是因为毕竟无权收缴私人财产的原因。而总是有大量的傻逼(甚至包括骑电的市民)会像苍蝇一样地追着问:既然抓了,为什么罚款以后还要准许赎回电动车???

就好比被人打了左脸,立即反问:为什么只打我左脸?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
看到在一个新的城里,居然如蚂蚁一般,拥有如此多的脑残,真的让人很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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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6-25 15:36:43 | 只看该作者
给他几个高帽子戴戴,不要吝啬~~~~又不要你的钱,不给白不给,哈哈~~~
sheji 发表于 2011-6-18 12:22




别想那么美的事,你不懂
14#
发表于 2011-6-25 15:38: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6-25 15:44 编辑
行政许可准许销售电动自行车,而你张强在那里禁电动车,你这不是在反对国家行政吗?你是在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吗?你在反国吗?反党吗?
sheji 发表于 2011-6-18 12:20





道理是对的。问得好!
老问题。谁有权辩论?



0.
15#
发表于 2011-6-25 15:41: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1-6-25 15:44 编辑
张强对此做了解释。他告诉这名网友,电动自行车销售问题,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范畴,准许销售电动自行车,与我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并不矛盾。

还有这样解释的,哈哈
那是不是说可以开赌场、开妓院、卖枪支弹药 ?我卖给外国人的呀!!...
sheji 发表于 2011-6-18 12:18




说得对。本身他们就是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的。问题仍然是话语权的事。
16#
发表于 2011-6-27 14:35:3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想禁电动车,又怕销售、生产的失业。
17#
发表于 2011-6-27 14:39:14 | 只看该作者
骑电动车的团结起来!统一不骑电动车了。上班时间同时去挤公交,造成个大拥堵。看他们还躲在背后唱不唱高调‘什么妨碍交通啦、什么交通事故增加啦!’只有人民的力量是最大的,但又是最散的。唉!
18#
发表于 2011-6-28 14:15:52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想禁电动车,又怕销售、生产的失业。
diandongchemi 发表于 2011-6-27 14:35


把他们别想的太好心了。哪里是怕销售生产的失业?
是因为害怕这样仅仅由交警部门出面,禁止销售电动车,明摆着干涉了工商部门的权利,在法律和法规上无法操作、更无法交代。说白了,是行业之间的利益不得跨越,哪里会为你想到什么害怕“失业”?
19#
发表于 2011-6-28 14:20:03 | 只看该作者
骑电动车的团结起来!统一不骑电动车了。上班时间同时去挤公交,造成个大拥堵。看他们还躲在背后唱不唱高调‘什么妨碍交通啦、什么交通事故增加啦!’只有人民的力量是最大的,但又是最散的。唉!
diandongchemi 发表于 2011-6-27 14:39


國人的脑残真的很多。还是你在说梦呓?你这意思好像是在说——
“老爷您打了我的左脸,我们团结起来,都统一自己打自己的左脸了,免得老爷自己动手!!”

就算全部乘坐公交车,交警就会想让你恢复非机动车出行?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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