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售后服务政策
(自2005年06月01日起执行)
u 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6FM22和6FM24电池“三包”期为9个月(0-4个月有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负责更换新电池;5-9个月有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负责更换供方负责更换备用电池或者维护电池)。6FM14电池“三包”期为14个月(0-6个月有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负责更换新电池;7-14个月有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负责更换供方负责更换备用电池或者维护电池)
u 所有更换的电池生产日期与原来退回给供方的电池生产日期相同。凡涉及产品质量问题的必须经供方质检部检测鉴定,然后根据鉴定情况做出相应的售后服务。若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是客户使用不当或与其它相关配件搭配使用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均不属于“三包”服务。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供方不负责。
u 退池时,客户必须把所退回的每次只电池上的编号,故障情况,数量以及所托运货运站名称等做记录,然后传真到我公司本人收。以免发生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