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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9-17 19:2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骑电动车上路被扣12分罚款1100元

最近,家住中山市的刘先生碰到了这样一件“郁闷事”,感觉冤枉的他向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释,记者随后从中山市交警支队了解情况,执法民警对刘先生的委屈,一一进行了解答。

  疑问

  合格电动车变成“机动车”?

  刘先生:几天前,我骑着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外出办事,被交警拦了下来,称电动自行车是超标电动车辆,属于机动车,不能上路。买车的时候,商家给我配了一份通过国家检测的证明,为何在交警这变成了超标车?

  市交警支队:刘先生的电动自行车虽然有商家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但是这样的证明并不能被采纳。交警在执行检查时,还会对电动车进行检测,而是否超标只能以交警现场检测的数据为准。

  交警直接扣除驾照12分?

  刘先生:我拿出自己的机动车驾驶执照,谁知交警看过驾照不但没有从轻处罚,反而直接扣掉12分。我被吓坏了,骑电动车也能被扣12分?哪来的道理?

  市交警支队:刘先生的电动车超标严重,按照规定被划归为机动车,加上他提供的是小车驾驶证,并不是摩托车驾驶证,这样就出现了违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按照规定,要一次性扣除12分。

  再被罚款1100元?

  刘先生:电动自行车被处超标,驾照被扣光12分,交警又向我作出了罚款1100元的处罚!这么小的事情怎么会有如此重的处罚?想不通!

  市交警支队:按照规定,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除了扣分还要罚款1000元,而他又因为驾驶了超标的电动车上路,所以还要再加罚100元,一共就是1100元了。

  调查

  电动自行车商家

  不为罚款“买单”

  听完了交警的解释,刘先生只能接受处罚。他告诉记者,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轻信了商家的所谓“检测证明书”造成的,他希望商家可以做出一定的补偿,记者随后找到这家销售点,老板却表示:“所谓的检测标准是随进货的电动自行车提供的,只负责销售的他们不会对检测证明负责。”

  随后,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发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有这些所谓的“检测证明书”,可是当记者问及,如果被交警查到,这款电动自行车万一不符合有关标准,能否直接向专卖店进行索赔时,他同样表示,“我们是不负责赔偿额的”。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450173
2#
发表于 2010-9-17 20:37:03 | 只看该作者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所以,我一点都不怀疑。(但我也没肯定)
3#
发表于 2010-9-17 22:19:4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遇到此类事杀人,我想道理也基本说得过去了,不过我也不十分肯定,只是有这种想法。
4#
发表于 2010-9-17 22:55:18 | 只看该作者
是真的啊!因为拿出来的是汽车本子!
5#
发表于 2010-9-17 23:49:03 | 只看该作者
马云前几天说,杭州的政府不管,才出现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
我前几天骑电动三轮车。来了一批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也没有人管我。
不过听电动三轮车搞运营的说,用三轮车搞运营的,抓住了拘留10天,罚款5000。
就是这样,我们三墩有几十辆电动三轮车搞运输。没有人管。
6#
发表于 2010-9-18 01:01:14 | 只看该作者
市交警支队:按照规定,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除了扣分还要罚款1000元,

是不是有汽车驾驶证的人以后不能骑电动车,甚至是单车?因为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
7#
发表于 2010-9-18 03:06: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4go 于 2010-9-18 12:07 编辑

这个说的应该是事实,因为这几年来,每年最少被罚一次,只因我有C,E牌驾照,罚款才从50至300元不等,感谢档,感谢郭嘉,省公安厅陈厅长被强制休息后,那帮人才没有乱罚。单单处罚电动车估计就能让不少人发大财。
8#
发表于 2010-9-18 09:11:1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钻牛角尖咬文嚼字的人太多了,
9#
发表于 2010-9-19 23:14: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10-9-19 23:33 编辑

这种事,如此重罚程度,在国内的确是不太多见
不过在南方,某些大中城市,简直就比比皆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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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某城最近的一则通告                       (注:请各位大虾坐稳了看哈)


《广东ZH市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非法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二○一○年九月五日

   《Z.H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第八条规定,摩托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未登记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由于这种车辆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没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侵害。

    为了创造平安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广州亚运会和第八届航展,维护我市良好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自9月5日起,将严格按照《Z.H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非法上路交通违法行为。请拥有上述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员尽快对车辆做出妥善处理,不再驾驶上述车辆上路。根据《Z.H.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第三十四条规定,摩托车违法上路的,将依法予扣留车辆,并罚款1000元;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违法上路的,将依法扣留车辆,并罚款500元。

交警执法过程中,凡拦车不停、不服从管理、拒绝或阻碍执法,以及哄抢被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治安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上述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后果的,由肇事者依法承担责任。

特此通告

                                                      Z.H.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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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9-19 23:33:40 | 只看该作者
等到中国都是垃圾的汽油汽车,污染成了世界第一,党和锅家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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