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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偶遇说说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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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5-30 22:4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部委搅了一锅混汤,这两天各个电动车论坛转帖、原创热闹的不可开交,许多人丢弃常常君子般的挂在嘴边的“莫谈国事”,张口闭口矛头直指ZF,老房冷眼观看其中许多帖子基本是过过“嘴”瘾罢了,真正能够犀利说辞的简直是葱花姜末。咱说这话谁愿意拍砖就拍,没准转头多了盖间车库。
玩笑过后,老房说说就在今天(四部委搅和的节骨眼上)遇到的与电动车息息相关的事:
今天上午到齐鲁银行办事,骑电动车顺经二路向东行驶,在经二纬一路口与上红灯(济南的朋友知道这是一个小路口而且路面不平),当时与老房并排停下的也是电动车,小伙子挺帅的。这时自北向南车流断流,当时我方还是红灯,小伙子看北面来车距离还远,就一转把冲出路口,他那是所谓的电摩啊,咱老房只不过36V电自可没他那胆量,就这么一琢磨的瞬间,北面来的出租车在路口来了个急刹车,小伙子与他骑得电摩向路口东南角摔了出去,不过还真不是那出租车撞得,是那小伙子自己压了路坑慌神摔了出去。出租车司机骂骂咧咧的发动车继续向南行驶,毕竟与人家没有关系。小伙子裤子擦破,膝盖出血疼的坐在地下咧嘴。后面咱老房帮着他支起车子都不说了,但就事情过程分析一下,有心的看客们看看是否有道理。
首先小伙子犯了对来车车速判断的错误。一般讲人对面前横向运动物体速度容易分辨,但对迎面来的运动物体就不那么准确判断,当你进入路口准备横穿道路时左右方来车基本算是“迎面”来车了,车速度的分辨就不那么清晰准确,往往人的主观判断会潜意识的用自己的运动状态作为参照,所以大多会出现“误判”。这就是中国的现状下多数发生在交通路口的事故多是车与人的事故,或者是在横穿道路时发生的。这里面有两个方面因素起了作用,一是人的意识上的判断失误这也包括纵向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二是人们的交通意识以及社会素质。前者往往不好一时的纠正,但是后者素质的提高可以补充前者的误判。去过香港的朋友大都知道冬季香港大屿山不是旅游季节,人群稀少,特别是天气不好的时候马路上人迹罕见,就是这样车辆和行人照样按照道路信号灯指示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尽管左右没有来车还是在等着放行的信号。(不过08年春节的年初六有个例外,一个行人看见左右没有来车就快步横穿过去,嘿嘿,那人就是咱老房,,咱横穿后回头看看人家还在等信号的人们------咱脸红啊!所以以后再去的时候老房再也没有冒进信号的情况了)。
言归正传。小伙子犯得第二个错误就是对自己电动车车速(包括启动速度)太自信了。咱老房怎么就没那个胆啊,36V的破车咱心里有数。老老实实的等信号没错。咱也算是老机动车驾驶员了,深深的知道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驾驶员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是不敢撞你,但是他那辆破车谁知道敢不敢撞你,一旦驾驶员操作失误或者说机械失灵,人不敢可车敢啊。
所以,小伙子在错误的判断---(意识上的不足)。错误的自信----(是建立在对车子信任的基础上)。错误的时间-----(禁止通行信号的指示)从而造成了错误的结局。

看看这个链接:http://www.ddclm.com/bbs/thread-131599-1-1.html
恐怕对自己车子建立起来的自信比这个小伙子还要高。
2#
发表于 2011-5-30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都是有经历的人,不守规矩是中国特色。
3#
发表于 2011-5-31 05:41:5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规矩最多而最不守规矩
4#
发表于 2011-5-31 06:40:38 | 只看该作者
只有吃亏,受受教育
5#
发表于 2011-5-31 08:02:37 | 只看该作者
不怪四部委,不怪消费者,就怪电动车厂家无耻
6#
发表于 2011-5-31 11:13:41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小学教育没搞好,窃以为,守规矩的问题应在小学教育期间打好基础,一旦过了青春期,没戏了,成型了。
现在小学教育围着数语英转,属于本末倒置,小P孩做人都没学好,就学那么深奥的数理知识干嘛(有些题我都不会做!)?
小学教育最重要的应该是教语文、道德、法律,且三者最好互相融合,多实践,少说教。
7#
发表于 2011-5-31 11:33:4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小学生都知道遵守信号,到了中学就都不管不顾了。zf规定不准干的事情很多,可是从上到下不都在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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