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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宪法“保护人民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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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4-8 01:4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junren在 2006/04/08 09:24am 第 2 次编辑]

有人认为,“喝粥者”就是应该为“吃肉者”让开大道,不要妨碍人家先富起来嘛。
大概这个原因吧。珠海的边玉峰主任才决定:以法律强制把全市的国产电动自行车一律封杀,销毁。为小轿车让开大道!
让人想起过去百姓一见八抬官轿来必须让道,而且跪下,以表尊严的历史传统……
可是边玉峰忘记了,你暗箱操作通过的这个“法律”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因为全体公务员虽然有小轿车开出去兜风了,但是他们家里的桶装水、煤气罐、还有进出大小酒店吃喝造成的潲水油的运送、海鲜、菜肴的采购运输、还有几乎所有的饮食、水果店、甚至大大小小的贸易公司业务员送货员们,多数人都必须依赖于使用非机动车,更不用说千万个珠海辛苦工作的职业妇女需要电动车送接孩子、购物和珠海的中青年人、妇女和大批大批的退休职工那么需要、喜爱自己国家生产的电动车!
——不过遗憾的是,在珠海由于边玉峰的错误决定,这个城市人民生活和工作必须依赖的“非机动车道”已经几乎成为了“非法”道路——部分已经取消——80%的市民已经没有了道路权!
请问边玉峰:
保障公民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你老边的心目中——
究竟还算是个什么东西?
2#
发表于 2006-4-8 19:03:07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宪法“保护人民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亵渎?

边玉峰是个甚么东西?
3#
发表于 2006-4-9 00:28:12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宪法“保护人民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亵渎?

《边玉峰主任面对全国电视观众如何撒谎》【人民网】-转帖
边玉峰,珠海法工委主任。
2005年初,珠海立法机构进行调查,征求网民对珠海市区开通或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的问卷统计,调查结果显示97%网民都赞成对电动车进行管理、允许上路。
05年5月份,珠海没有经过公开听证程序,仅在领导层内部举手通过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广大市民骑国产电动车上路权益被取消的命运,基本上已成定论。
05年6月11日,边玉峰仅在电视台一个普通的谈话节目中,宣布自7月起在珠海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这样直到这一天,珠海市民才知道:珠海将在特区全部范围内禁止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消息。
05年11月27日,在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谁来决定电动自行车的命运?”中,面对着中央电视台和全国电视观众的置疑,边玉峰心虚改口说假话。
他避而不谈珠海已经是全面禁止电动车上路的事实。竟然改口说:“珠海禁止电动车并不是在全市范围内禁,而是在珠海的主城区香洲区禁,珠海还有两个区,这两个区并没有禁止电动车通行,珠海禁止在电动车主城区通行,主要是根据这个区的交通状况做出的这么一个规定。”
而事实上,就连斗门、金湾区这么偏远地区,也频频出现警察抓缴市民电动自行车的情况,甚至还引发过市民对交警的诉讼案件。
在央视节目里,作为一位公务员的边玉峰竟然用空头支票来蒙蔽舆论,面对全国媒体关注珠海市民被禁车后的巨大经济损失的质疑,他居然拍胸脯保证:“我们在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也考虑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他们要遭受到一定的损失,所以政府部门也在积极做这方面的努力,我们市联系企业采取收购,使他们的损失能够降低到最低的程度,这些工作在进展之中。”
而事实恰恰相反,当市民收看边玉峰讲话后,前往政府有关机构去询问此事时,得到的回答却是“没有听说有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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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4-9 06:35:39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宪法“保护人民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亵渎?

下面引用由x13662006/04/08 07:03pm 发表的内容:
边玉峰是个甚么东西?
欺上瞒下的疯子,边欲疯!
5#
发表于 2006-4-11 11:02:50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宪法“保护人民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亵渎?

好的城市、好的交警,好的市民,好的政府。
摊上这么个愚昧无知、欺上压下的蠢蛋——去当他们的法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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