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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电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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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4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作者:杨鹏/贺卫…

编者按:2006年11月21日10时,中国电动车的领军人物倪捷、著名学者杨鹏做客强国论坛就电动车的“路权”与公共决策与网友进行了交流。
【杨鹏】:朋友们好,很高兴今天能与大家一起就公共政策的决策进行一个探讨。
【倪捷】:朋友们好。我是来自绿源电动车公司的倪捷。今天到这里非常高兴,有机会来讨论消费者非常关心的广州禁止电动车的问题。我认为这一次广州禁止电动车是多年来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剑”终于落下来了,也是一片“乌云”终于化成了“倾盆大雨”,这个“剑”到底有多大的杀伤力?这个“雨”到底能够给我们多大的洗礼?我个人的感觉是电动车行业风风雨雨很多年了,都是对我们的考验,每一次考验都是一次可贵的经历,就像是到西天取经,也要历经九九八十一的磨难才能取得真经。所以,这个考验也是很可贵的。
要点在于决策的程序公开、民主
【杨鹏】:这次广州禁止电动车上牌上街引起了广大的电动车用户、厂商、经销商及一些市民和专家学者的关注,各大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我仔细看了论辩双方的理由,我感到大家更多是围绕是否该禁在展开辩论。但是我认为,要点不在于此,而在于决策的程序公开、程序民主问题。
[亿万年06]:杨先生,请你分析一下,这次“禁电”在法理上有些什么缺失?
【杨鹏】:《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6年1月1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为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安装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后,放可上道路行使。地级以上的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使做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这里最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公开征求意见”。据报道,广州市交警曾召开过三次座谈会,也许他们认为这就是“公开征求意见”了,但这一程序中有两个问题存在,一个问题是相关利益方,如电动车厂商、经销商、消费者、赞同者、自行车协会似乎都没有被正式邀请参加,“公开征求意见”不征求可能受公共政策影响和伤害最大的群体的意见,这就不算“公开”了。这样的座谈会是在座谈人员的选择上有意进行了控制,只选那些支持自己意见的人,这不符合公开性原则。其二,座谈会的主办方是交管部门自己,交管部门本身就是利害相关人,不适合由他来主持这样的会议,应该是由非利益第三方,如人大或政府法制办来主持才更为妥当。我非常希望广东省人大对“公开征求意见”进行解释,我更希望将这样模糊的、不具备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提法,改为“应当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是有法律规定的,第三方主持和利益相关群体参加,公开、透明、允许媒体报道,这些都是自然的内容。
[亿万年06]:请问杨先生,怎样通向程序公开和程序民主?
【杨鹏】:就广州电动车“禁令”来说,程序公开和程序民主可以通过召开一个公开的听证会来实现。目前,在价格、个人税收等许多领域也已经实践了听证会程序。听证会程序已是一个相对成熟的程序,他建立在公开和民主原则的基础上,所以,程序公开和程序民主就这件事而言,就是要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召开之前暂缓执行“禁令”。听证会上,在人大或法制办这样的立法机构主持下,利益各方平等的参加提出自己的意见,进行交流和讨论,寻求各方较能接受的共识,在这样的共识基础上,再考虑如何对待“禁令”的问题,如果有了公开、透明、民主的程序后,多数人认为应该继续落实“禁令”,那我个人认为也不是不可以的,重要的是,程序的公正和相关利益人的平等的表达权利。
[亿万年06]:请问杨先生,能否在立法层面上对公共决策机制加以明确?如何操作?
【杨鹏】:如果我们国家重大的公共决策都能通过人大来公开讨论、辩论、表决来决定这就非常理想了。因为,不同的观点可以自由的表达出来,形成平衡。在平衡的基础上,才有和谐社会,这并不违反我们目前现有的制度构架。
[顺便]:嘉宾:既然你们都认为广州“禁电”是简单粗暴的“禁令”,那么百姓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推翻这样的“禁令”呢?
【倪捷】:怎么样的法律途径,最有效的是行政复议,其次是行政诉讼,这些都是法律赋予人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我听说,我们广东的同行们正在研究通过合法理性的手段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希望广大网友支持我们。
【杨鹏】:在理性、建设性的前提下,把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用足,我们国家的法律赋予个人正当的权利、条款是不少的,但平常人们发牢骚多,却没有勇气去落实法律。
[说天道地]:请问杨嘉宾:国家对各地政府的行政条例的设立是怎样实行监管?
【杨鹏】:我觉得应该设立违宪审查机构,以宪法为标准对各地政府的行政条例进行审核。
我就是利益集团,但我是公开的利益集团
[一天一地一广仔]:请问嘉宾倪捷,关于电动自行车,能否谈谈您的创业历程,在背后都有哪些推动力量?
【倪捷】:我是1996年开始接触电动车的,到现在已整整10年了。开始的时候,我认为电动车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产品,后来产品做出来了,碰到的问题就是不能上路,不能上牌,我很奇怪。然后去看了当时的《交规》,那个《交规》上有一条著名的规定,“任何非机动车不得加装机械动力装置”,所以,一个新的生产力在一开始就处于了违法违规的状态。后来,我们在大力推进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加入了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条款,表现出国家法律的与时俱进的特点。
我后来认为,这样就会万事大吉了,没想到新的矛盾还是不断地出现。原因是在《道路交通法》中还有一个在理解上容易引起分歧的条款,就是很多人认为非机动车上路的权利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按我的观点,《道路交通法》的立法者并没有赋予地方政府禁止任何一种非机动车上路的权利。其实,从立法者的原意来看,非机动车是相对弱势群体的交通工具,应该具有更大的便利性。
就我自己的创业历史来看,我最感谢的是我们的消费者,他们对电动车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消费者的热情成就了电动车产业遥遥领先于世界的伟业。尽管我们现在的产品还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但是,它毕竟已经成为将近三千万普通老百姓的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对此我感到非常地欣慰。只要推动我们前进的力量,就是澎湃不竭的消费力。
[说天道地]:请问倪总:你骑电动车上班吗?
【倪捷】:我在“绿源”电动车的前几年是保持骑车上班的,主要是体会骑车的感觉,改进产品。说实话,这几年这样的机会少了,经过您的提醒,我以后会更多的骑车上班。谢谢。
[人人慰问]:杨鹏老师,您的公开身份是学者还是企业家或者是行业代表人?
【杨鹏】:我是学者,我也会关注发生在行业领域的社会不和谐问题,我希望用学识来服务社会,有时会服务到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时会服务到农民权利的保障;有时会服务到推进言论自由。
[不睡星]:请问倪总:你今天的访谈是否带有保护你电动车的私心?
【倪捷】:问得好啊。问得尖锐。我就是利益集团,但我是公开的利益集团,不像有的利益集团是躲在后面行动的。你想啊,“禁摩”之前“禁电”,汽车的销量就会大增,谁最有好处呢?不言而喻吧。谁还有好处呢?也不言而喻吧。其实他们都是利益集团。你说消费者是不是利益集团,也是利益集团。我其实现在最想去说服的是那些今天开汽车的人,他们比较讨厌电动车,他们经常说,这个东西不好,像个鬼一样突然出来,吓我一大跳,最好禁了。其实他们不知道,如果“禁摩”的同时坚决“禁电”,广州的汽车就会一下子至少增加50%,你还开得动汽车吗?你的燃油费会增加多少?你的时间成本会增加多少?你停车怎么停?你每年的罚款会比现在增加多少?你罚款的钱被谁拿走了?其实,现在开汽车的,也会成为禁电动车事件的利益受害者。从这个角度看,我欢迎他们也加入我们这个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的力量就会变得非常强大。私心每个人都有,关键是这种私心能否对社会有利,利人利己是最好的。当然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更好,就是这样的人比较少。但很多损人利己的人,是打着“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旗号的。所谓公信力的借口,就是如此。
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风烈]:“禁电”是否有为以后收费制造机会的嫌疑?
【杨鹏】:我个人认为,交警上牌及适当的收费有助于交警对电动车的规范化管理。国家相关交通法规把电动车等同自行车管理,这样交警没有收费的权利。我认为,这是交警同志讨厌电动车的一个可能的理由,问题是,收费收多少,这个问题也应该经过公开的听证程序让厂商、消费者、交警、各方来进行讨论和协商。我们应当用公开的、民主的、协商的办法来处理我们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工商社会,平等的谈判协商是一个基本原则,我们政府的管理部门要习惯于这样的原则,这样才能带来和谐的官民关系。
[不睡星]:为什么在群众普遍接受并普及的时候“禁电”,广州“电动车”在危及交通安全了吗?
【倪捷】:电动车是否危及交通安全,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我们从广州一直公布的数据来看,都用了一个非常暧昧的词,就是“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人数”,所谓“涉及”,就包括了被汽车侵犯致死的和自己去侵犯别人导致死亡的。其实,我敢肯定99.9%以上的电动车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在电动车与汽车之间。电动车与自行车或者行人之间也有一些交通冲突,但是,基本上属于轻伤、皮外伤,谈不上危及交通安全。在电动车的交通管理上最合理的办法是把交通弱势的车辆归为一道,不要混道行驶,这样就不会有大问题。
2004年,我曾经对浙江省的交通事故分类进行过调查。浙江省2004年涉及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是3731人,占总死亡人数的49.47%;行人是2100人,占29.08%;自行车是1194人,占 16.54%;三轮车是390人,占5.4%;电动车是129人,占1.79%,最低的是残疾人车,只有5人,只占0.07%。比较自行车与电动车的数据最有意思,两者的死亡人数比接近10:1,两者出行率的比例在浙江省当年大约是4:1。因此,从这个数据看,从自行车发展到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状态不是恶化了,反而是有所改善了。究其原因,主要是技术上的原因,重心低了,有一定的速度,容易平衡,轮胎较宽等等。
另外,我们在苏州可以看到,在宽度只有2米的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车与自行车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2,苏州的电动车总保有量大约超过60万辆,我们根本没有看到所谓的电动车危及交通安全的现象。苏州交警非常辛苦,对电动车管理也很得当,他们管理的重点就是防止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因此,就有效的保障了弱势交通工具的“生命安全”。我对他们非常尊敬,他们才是真正的人民好警察。
[永别了,武器]:请问嘉宾,广州禁摩禁电动车,你们怎么看?
【倪捷】: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有人怀疑,有利益共同体在推动这件事情,我认为有道理。所以,这件事情应该让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公平对等的发表意见,谁的意见合理,就听谁的。所以我是比较赞成在涉及很多人利益的社会公共决策出台之前,一定要召开公开的听证会,有理大家说。对此,我有一个经历,也是我认为中国民主化进程中我亲身参加的一个最为宝贵的经历。去年12月,海口的交警也提出要禁电动车,海南省法制办主持了一个听证会,事先他们通过媒体发通知,我在第一时间第一个向海南省法制办报了名,荣幸地被选为听证发言代表,排在第九个,比较充分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事后,我又给海南法制办写了书面报告,后来,海南的电动车争论就和谐的解决了。这个事情说明我们的政府是应该有能力来协调各种社会利益矛盾的。
[一天一地一广仔]:感觉有关部门就是想“一禁了事”、其他事都不做了,嘉宾是否这样认为?
【杨鹏】:我认为政府并非不想把事儿做好,而是做事的习惯有一些问题,例如,简单粗暴,不尊重政策相对人的意愿。现在百姓的权利意识日趋提升,他们会问:“凭什么这么做?”他们要你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和谐执政的前提是人民满意,而人民能表达自己对公共决策的看法,参与到影响公共决策中来,这是人民满意的基本条件。“一禁了事”,正好是“一禁了不了事”,简单粗暴的“禁令”,不尊重民意的“禁令”只会带来更麻烦的事儿,带来怨恨和社会的不和谐。
“绿色交通”就是在交通领域体现生态和环保的原则
[一天一地一广仔]:请问嘉宾,“绿色交通”具体是怎样的一个概念?
【杨鹏】:绿色的概念就是生态和环保,所谓“绿色交通”就是在交通领域体现生态和环保的原则,习惯上,将电动车称为“绿色环保车”,因为它在行驶中没有噪音污染,没有废气污染,所以说,它是“绿色环保车”。“绿色交通”涉及很多领域,例如,减少车辆排出的污染物,在一些区域,道路两旁有绿化,又比如,一些公路或铁路通过生物多样性较富积的区域,要注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
[犁]:二位嘉宾,我个人认为你们有责任协助政府管理好此事,不能仅仅站在自己的个人见解上说话.你们有你们的偏见,你要别人放弃偏见,也要注意自己的偏见。
【杨鹏】:我们每个人,社会是属于我们大家的,所以我们都有责任协助政府管理好此事。我们来参与这次讨论也正是希望将各方面的声音表达出来,然后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降妖服魔2]:刚在河内提出新能源倡导,广州交警当局出手扼杀!太嚣张了。
【杨鹏】:胡锦涛主席在河内提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问题,其实这个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中央一直在倡导和推进的,转变经济的能源结构,普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这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实现人与人和谐的重要前提。为什么这么说?化石燃料能源是稀缺的,其使用是不可持续的,由于稀缺能源的竞争,会造成人与人关系的紧张,电动自行车正好符合清洁能源和减少化石能源压力,这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自从中央倡导建设和谐社会以来,各地政府要以和谐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决策,要提高和谐执政能力。广东禁止电动自行车压制了国家所支持的清洁能源的发展方向,也造成了可能社会不和谐,和谐执政能力有待于提高。
【倪捷】:我认为电动车对节能和改善环境保护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我们就用最简单的交通工具来类比:比如说用一部电动车去替代一个燃油的摩托车,摩托车每百公里耗油按照两公升计算,年行驶一万公里,就是有200公升,相当于148公斤。摩托车的寿命是8年,在它的寿命期内,就要总消耗汽油1.184吨,用一辆电动车去替代一辆摩托车,它能减少汽油消耗1.148吨,目前我们国家有电动车将近3千万辆,一乘起来就不得了,总数可以达到3444万吨。
另外,每辆机动车的排放也是很高的,以摩托车为例,每公里的排放可以达到7克,其中一氧化碳5.5克,碳氢化合物1.2克,氮氧化合物0.3克,合计就是7克,年行驶一万公里就是70公斤,8年的总排放就是560公斤,再乘以3千万也是一个吓人的数字。汽车的排放就更加大了,大约是摩托车的4、5倍。用电能来代替石油能量显然是有好处的,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方向。
这位网友说得很对。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我们在能源问题上应该向世界表明,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而不是像广州交警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为了所谓的“管理方便”,打击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
[说天道地]:请问倪总:贵公司对酸铅电瓶的污染环境问题是怎么看和怎么处理的?
【倪捷】:在中国,铅蓄电池是基本上100%回收的,回收的价格前段时间已经上涨到每公斤6元,一组电动车电池最轻的也有12公斤,较重的17公斤,最重的超过20公斤。这样算起来,最少的残留价值也有72元,最多的达到120元,你想啊,有谁能够随便把70多元钱的东西乱扔呢?所以,他就没有机会来“因为废弃而污染环境”。回收的铅蓄电池是再生铅的主要原料,再生铅的转换比例大约在90%以上,国际上最先进的可以达到97.3%。我国有些地区的“土法”回收确实存在一定污染,但我认为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予以解决。
目前,在世界上,汽车仍然是铅蓄电池使用的第一大户。前几年,汽车蓄电池的产量仍然是电动车电池的5倍以上。在汽车使用这么多年来,没有人严厉的质疑所谓的“汽车电池污染问题”,为什么小小老百姓一用蓄电池就成为一个禁止电动车的官方理由呢?到底是借口还是理由,这是一个问题。
电动车的最大特色是有很高的能源效能
[一天一地一广仔]:请问嘉宾,你们认为“从电动自行车到轻型电动车最后到电动汽车”的梦想能够最终实现吗?会遇到哪些阻力?
【倪捷】:我认为是一定会实现的。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尚未立即达到汽车社会,我们的社会有太多的人需要对他们的交通工具进行有效的改进。尽管一开始的所谓的“微型电动汽车”可能性能根本无法与传统汽车相比,但是,我们有近8千万辆摩托车,有3千万辆电动车,还有近5亿的自行车群体,他们极有可能成为这种产品的首先消费者,这是全世界范围里面最难得的机遇。这样的群体在美国没有,设想一下,如果一个最高速度只有80码,平均时速只有30、40公里的车,在美国这样的汽车社会,有多少消费者呢?在中国就不一样,一定会有很多消费者。今天的电动自行车性能这么差,老百姓还急着想用,警察要禁,老百姓还反对,这就是一个我们最终能够实现梦想的现实基础。我认为应该好好利用、好好研究。
[历史的深处]:嘉宾,我对电动车不太了解,这种车到底有何特色和优势?
【倪捷】:电动车的最大特色是有很高的能源效能,它每一百公里的电耗只有1.2度,超重的可以限制在1.5度之内。如此算起来,每公里的电费就不到一分钱。所以深受普通老百姓的喜欢。从去年开始,电动车开始大规模的进入农村市场。在农村,因为停车非常容易,电池不用卸下来充电,农民就喜欢买容量大的电动车,充足电可以行驶60公里以上,满足了他们生活和生产需要。在城市,电池太重,限制了一部分人用电动车,所以,在城市,轻量化的电动车有一定市场。
中国因为有一个庞大的自行车群体,他们有变革交通方式的实际需求,所以,电动车的市场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在世界范围里面,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所以短短十年,中国电动车从只有日本的十分之一,发展到是日本的五百倍,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也是一个很好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
今年年初,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主体,成立了《中国轻型电动车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对中国的电动车发展战略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一种“自下而上”的交通工具电动化的发展思路,我对此非常认同。这应该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产业。
[亿万年06]:杨先生,很多劳命伤财的大工程的上马就是没有经过公共决策造成的,关于这方面决策机制,你认为应该怎么样?
【杨鹏】:我认为,中国正处于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民众在学习,政府也在学习,科学的、民主的公共决策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愿望,它也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的学习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或者说这是中华民族都需要补的课,有问题是正常的。就公共决策而言,我认为,民主科学决策,民主是前提,没有民主,很难科学。在公共决策领域,实施和完善听证会形式,这是目前一个比较适用的方法,重大工程以及影响许多人权利和利益的决策,不能只是某个部门自己说了算,他应该让各利益方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权利,这样才能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广州这次“禁令”之所以许多人不满,我认为,主要是公开性不够,民主性不够,对社会和谐的意识不够造成的。
[茉莉姐姐]:请问嘉宾:我在北京我正想买一个电动自行车,我可以买吗?我买了会不会也遭禁,钱白化了.
【倪捷】:可以买啊,北京不禁电动车。
[直言了3]: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一样吗?电动自行车是个人的,电动车是包罗万象。发展电动公车还是私人的,嘉宾走哪条路?这才是本质问题。
【杨鹏】:我认为电动公车和电动私车都应该发展。从道路上看,电动自行车是在自行车道上行走,电动公车是在机动车道路上行走,两者并不矛盾啊,两者都算是一种对没钱购买轿车人的社会福利。
[黄晨灏]:尊敬的嘉宾,您们好:请问,贵公司明年”直接和间接”的进入东南亚市场的电动自行车订单有多?可以公开吗?
【倪捷】:对不起,今天我主要讨论公共事务问题,有关公司业务,可以发邮件给我,不占用大家宝贵的时间。
首先是自觉,其次是勇气,再次是理性的办法
[一天一地一广仔]:有关部门在做事时总说自己代表了“绝大部分公众意见”,实际上不是。
【杨鹏】:什么是公共意见,要有一个标准和程序,例如,听证会规定,参加听证会的人是自动报名的,而广州这次“禁令”前的座谈会,采取的不是自动报名的形式,这样就有可能将一些关注电动自行车的人排斥在外。又例如,三次座谈会共有多少人参加,他们的名字是谁,他们是哪个机构的,他们的性别和年龄,他们在座谈会上的发言,能不能公开出来呢?只有公开出来,我们才能够判明它的代表性有多大,所以,当任何人说自己代表公众意见时,我关心的就是这个公共意见是如何得来的,其代表性有多大?
[亿万年06]:杨先生,老百姓采用什么非危害性的交通工具上路,官府应不应该限制,这是官府的职责范围吗?
【杨鹏】:政府首要的宗旨是服务,是治理,而不是管制。以自行车为例,这一个新生事物,新兴产业,无论是从环保、服务中下层,还是中国全球竞争的考虑,这都是一个好产业,政府面对这样的产业,心态上首先应该是服务和呵护,在这样的前提下,寻求理性的规范,这才是一个正确的心态。即便遇到一些问题,也要以建设性的、促进发展的心态来面对它。
[一天一地一广仔]:问嘉宾倪捷,您如何理解“创新”在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意义?
【倪捷】:创新总是一个好问题啊。可惜今天不是创新论坛。不过我还是想说几句。在我看来,创新就是两个“定”:一个是坚定。一个是否定。坚定就是要坚定自己的信念,越是在文化多端的环境中,越是要找到一种东西予以坚持,这就是坚定。否定就是在尊重权威的同时追求真理,在尊重规则的同时成为规则的“杀手”。这就是创新。怀着这样的心态去做企业,就其乐无穷了。就讲这些,不展开了。
[说天道地]:请问杨嘉宾:这次的广州禁摩在广大人民的要求下会取消吗?
【杨鹏】:这要看“广大人民”是如何要求的,也要看交警是否会理性和顺应民心来处理问题,我不是算命的,我不知道会不会取消,但是我最看重的是每个人的权利的平等的表达,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保护每个合法公民的财产和自由的表达权。
[不顺心!]:请问倪董,你是如何分析广州禁电这一突发事件的?
【倪捷】:有人认为,主要是广州马上要“禁摩”了,如果不“禁电”,就太便宜这些电动车厂家了。我认为这个说法有一点道理,所以是突发的。
[零部件]:双方各打50大板,似乎合理但,弱势群体再自觉---也是浪费自觉。呵呵
【杨鹏】:自觉很重要,自觉到自己的合法权利才会去争取合法权利,首先是自觉,其次是勇气,再次是理性的办法。
[亿万年06]:请问嘉宾,官府要霸占路权,老百姓该如何在现行范围内合理抗争?
【杨鹏】:在理性和法制的范围内,积极努力去争取自己的权利,我认为,这就意味着应当争取政府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就意味着权利意愿的表达。
[余le]:倪捷、杨鹏同志善于通过合法的途径向公权力的失当之处挑战,值得小左们很好地学习学习
【杨鹏】:这位朋友用了“挑战”这样的词,我更喜欢理解与和解这样的词,交流和分享有助于走向建设性的道路。
[不再为昨天哭泣]:中国总是呼唤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可总是做不到,为什么呢?
【杨鹏】:决策的民主化程序无论是法律里面,还是政策里面都有明确地规定,问题是一些部门不自觉,老百姓也不自觉。
【倪捷】:今天到这里来,非常高兴有机会遇到这么多好网友,希望你们支持合理的利益集团,支持消费者,呼吁立法机关为禁止电动车的问题开一个公正的听证会,让民主与法治的精神充满广州。谢谢大家,再见!有问题可以发邮件给我,nijie@ustc.edu
【杨鹏】:各位网友再见,很高兴有机会在强国论坛与大家交流,我的E—mail地址是:Yangpeng63@hotmail.com,最后一句:唯有在推进民主、法治、平等、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够推进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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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5 20:46:29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十楼§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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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合理``这边那么多工交车``还有现在的飞车抢劫都是摩托车``他说禁止的是市区内`又不是郊区``广州市区内不允许进货车不是一样的道理吗``我认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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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出生时,你哭了别人笑了当你逝去时,你笑了别人哭了社会就是一个循环,一切都在不停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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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5 21:36:16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mmmwww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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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也有用汽车进行绑架犯罪活动的,为什么不禁汽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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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5 21:48:20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he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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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首都北京、大都市上海电动自行车均可以上路,而广州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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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5 23:53:48 主题:Re: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新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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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6 00:47:01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老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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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影响了地方官员的面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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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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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6 01:49:34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xg_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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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决定脑袋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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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6 03:15:46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who.ami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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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合理,是违法的!我花自己的钱,买的车,竟然跟抓小偷似的抓。
但是人家违法,我们小老百姓,有啥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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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6 05:39:43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like_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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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嘛,深圳也禁摩丫,不也是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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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6 10:27:19 主题:Re: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sccdx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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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决定脑袋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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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7 09:16:04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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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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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个垃圾,他是,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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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4 20:02:13 主题:广州“禁摩”“禁电”是不合理的
duyongshun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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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禁止电动车的问题,我觉得这样根本无视百姓的意见和利益。你一句话就取缔了买车的就倒霉了,问题是再次之前并没有提前警告,这是政府事先不作为。而后一刀切 那买车的百姓的钱不是风刮来的。你要是赔偿还说的过去但是不但不陪还 罚款这是什么行为,两条一 行政不作为 二 随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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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3-11 23:31:35 | 只看该作者

广州禁电是不合理的

广州在我心目中可以说是最差的城市了!治安不行,政府做什么还简单粗暴!禁汽车还可以说是合理的,凭什么禁止摩托车和电动车,因为都是穷人才会用的,所以不用管这些人的想法了?
3#
发表于 2007-3-14 14:37:13 | 只看该作者

广州禁电是不合理的


   我就是广州的市民,我坚决赞成禁止电动车。怎摸也不好看跑的又慢非常影响市容。叫外国人看了多丢人,大家要是爱国就都尽量买汽车吧。也是对中国汽车行业的支持。社会就是这样。优胜劣汰不可能让汽车给电动车让路吧笑话。有本事吃肉没本事喝汤,世道就是这样。
4#
发表于 2007-3-15 08:52:58 | 只看该作者

广州禁电是不合理的

楼上的官员狗腿子!!!广州是全体市民的!不是你少数官员的,为了外国人好看,牺牲大部分中低收入市民的切身利益是他XX的不折不扣的汉奸行为!!!
5#
发表于 2007-3-15 14:28:24 | 只看该作者

广州禁电是不合理的


   
    不过是小小的电动车吗,动不动就牵扯上什么爱国,人权至于吗?  我猜你们是搞电动车挣钱的利益团体,政府完全可以处理这样的小事,电动车肯定是太多为患不然不会禁止它。还是汽车行业重要啊,才能更更有效的拉动消费。如果选只能选汽车,优胜劣汰,很简单的道理。再说社会也要重视强势群体啊,这样才能带动低层更好的发展。社会永远不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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