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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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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5-29 17:0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守法”与“违法”
                   —— 一个公交车乘客的逻辑
  一个赶着上班的公交车乘客对着基本满员的班车讲:“还空着,再上几个,可以,可以!”一旦他上车后,下一站的乘客再要上车,他的言论是:“太挤了,太挤了,一个都不能上了。”尽管这一站的车内空间可能比上一站更松。
  如果将这位公交车乘客比喻成中自协理事长王凤和,倒是比较贴切的。想当初,王理事长为了将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通过,大讲电动自行车的利国利民,一旦该标准通过,其他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就不入他的法眼了,甚至连修改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许多好建议也成了“歪理邪说”。个中玄机何在?因为电动摩托车一旦面世,会挤了中自协的生存空间,尽管市场需要,尽管它和电动自行车一样可爱,王理事长仍要大肆讨伐,而且理由非常堂皇——违法!甚至连市场销的电动自行车70%都是违法的(超标)。
是的,若论电动自行车的老标准,电动摩托车或轻型电动车还真的违法了。但我们回忆一下,电动自行车甫一面世的时候,什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都没有。2004年前,国家道路交通法中都是禁止自行车安装机器动力的,那时你为什么不把电动自行车砍掉呢?你反而大声疾呼电动自行车就是好呢?
我们要说,王理事长以前做的都没有错,只是时代发展了,标准的修改使之更符合现实情况和百姓需求也是应该的。不能因为可能电摩标准出台或电动自行车标准重新修订后会威胁中自协的利益就堵之门外而死抱着公交车乘客的心态,那就贻笑大方了。
  其实,“法”是一个滞后的东西,新生事物的出现,从来都是突破既有的社会秩序及法律框架而艰难地成长,它们都是违“法”的。共产党要推翻三座大山,因此成了“共匪”,当然是违法的。汽车刚产生,违不违法?也违法。所谓新生事物,就是代表着历史发展方向的事物,电动车无疑该归入此列。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轿车,中国人将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世界交通格局,无数新的标准会问世,无数旧标准会被修订,但一句“违法”企图棒杀消费者期待的适用产品问世,就象清朝遗老手拽着满人法定留的那根长辫子教训人一样可笑和可悲。
文字
2#
发表于 2006-5-29 17:12:11 | 只看该作者

“守法”与“违法”

说的好,但,说了如果没有用,等于白说,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把这些建议从网络转向主流媒体,使之在这个档次的媒体上成为一种真正的呼声,而不是我们这里反对声一片,而主流媒体上却依然叫嚣着对超标车要抓要禁!!
支持搂主!!!
3#
发表于 2006-5-29 18:48:31 | 只看该作者

“守法”与“违法”

对.大家齐心协力在各个网站呼吁.
4#
发表于 2006-5-29 23:49:21 | 只看该作者

“守法”与“违法”

王凤和在电动车初期立了一点点功劳,大概也不假。
正如领袖指出,小资产阶级的革命性是不彻底的。一旦新生环保型的电动车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时候,他竟然立即站到了公众的对立面上,企图利用自己的那一点点所谓影响力,把蓬勃发展的新型交通工具的潮流一棍子打死,这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了。
所以这种伪善的专家已经把自己弄得一文不值,希望大家不要跟着他钻牛角尖,不要上他的黑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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