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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他的贴子,本来已经是箸名潜水员的我也实在忍不住要说两句,面对如此荒谬绝伦的政策也可以容忍,还要为其并不温柔的一刀叫好,在网上大吹大擂叫推广,令我想起了一本书名<<呐喊>>国人的麻木不仁,只会让国家沉沦于现时的辉煌之中.对于腐败的某政策我们应要抗争,这才是公民应做的事,才能对得起我们的国家.说得太壮观了,收住.这只不过是区区的地方小事,这里我只抄几段,太长不想争下去,免得恶性循环.说得不对,不要骂娘,文化有限.
引用:(3)对超过30公里以上的电动摩托车实施的惩罚性高额收费(年费300—600元)。
>><<"惩罚性?30公里太快了??你坐的是蜗牛拉的车啊.我巴不得有300公里的车呢,那修订法规的那班人坐的车是不是不到30公里时速啊??为什么同样是交通工具,他的车可以到200公里叫安全,电动摩托叫凶险呢?关健是你制订法规的那班人的问题,脑子跟不上,比如说安全性,什么叫安全性?几米内能刹住车,速度到多少车子还稳定,这些你可以订出来,怎么解决那是厂家的事,合格的产品经过质检后就是安全的车.明白没有??不是30公里以内就是安全,没刹车的坦克车在30公里时速行走大街上的时候最凶险!!科技进步了,修订法案的人跟不上就可以对新鲜事物进行惩罚吗?,应该对修订法例的人进行处罚吧,阻碍社会进步,阻碍经济发展.
(4)购车初期由经销商负责,发给并熟读《电动车行驶交通规则手册》方准交车试用,对无法背诵抽查的该守则某些条款、或经当场试用显示不合格的购车者,暂扣安全押金300元(电动摩托车安全押金600元),直到车主能够完全背诵出全部条款,并接受行驶目测合格为止。这样电动车主第一个月的纳费,应移出一部分给经销公司作为培训费用。
<<?>>?本来对这种新型动力的车应该鼓励才对,但珠海的政策却是针对性地打压,目的是让经销商怕,消费者不敢买,不知道等石油挖空了以后你们的腿能不能跑得快过130公里/每小时.没远见,怕事!
(5)对违章越过界限、进入快车道的骑行者,实施高额罚款5——300元,直至罚没车辆。
<<>>这些正常,应该一视同仁!
(6)对偷税漏登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性没收或者课以500高额罚款。
>><<对偷税漏登的其它车辆有没有也是这样重呢?是的话,让罚款来得更重些!
如此实施,珠海此项财政收入可以达到近亿元。改善交通管理条件不算。必将带动相关产业链,而大大促进珠海经济的高速发展。
<<>>引用:"珠海此项财政收入可以达到近亿元"如果只是关注这方面的话,我想说如果全国的汽油摩托车全部强制换成电动车的话,一年进口汽油,哼哼,给你们看个数据:"2000 年中国进口石油 7000 多万吨,花费了近 200 亿美元. 2005 年进口石油将达 1 亿吨,钱该怎么算,你们算吧."近亿元",还是人民币,还是自己国民的人民币.简直是井底之蛙.
引用:最重要的是大大和谐了社会十大关系,优化了城市环境,也为全国人民做出了先进表率。
<<>>不说这话是会议上我也用惯了的废话,"大大和谐了社会十大关系"那里和诣了?"优化了城市环境"设卡阻碍电动车可以优化环境?电动车噪声比汽油车小,没有废气污染,用可再生能源,这样的动力的车也要阻挠的谈个屁优化环境,可能他们觉得一氧化碳好闻些吧.
再来一段:还是原文引用的.
……对超过30公里以上的电动摩托车实施惩罚性的高额收费(年费3-600元)。
主要的理由有二:
1、电动摩托车速度高,相当于机动和非机动车介乎两者之间。因此按非机动车辆收费不妥。这样对多数非机动车辆也实在是很不公平。
<<>>那可以按摩托车收费的呀,可是为什么又不能上牌呢?本来很简单的事呀!
2、所谓惩罚性收费,主要显示这种车辆的不成熟,生产追逐利润,简单迎合消费心理。收费略高会大大限制其购买的数量。利于电动摩托车的反思和逐步标准化。
引用: 利于电动摩托车的反思和逐步标准化
<<>>看起来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电动车要什么反思呢?是谁把电动摩托车逼到这种不三不四的角的呢?快过20KM/H就不是自行车,但电摩又没名没份的.是谁啊?是厂家故意的啊?还有标准化,什么标准呀?有出台吗?别以为电动车就只能跑40公里/小时,坐一百人的电动公汽车都有了,你以为中国的厂家没有实力啊,是有实力但不敢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以有了科技,有了生产力,却不准生产.哈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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