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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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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0 01:3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驾非法机动车最高罚两千
对于广州街头并不罕见、外表酷似女装摩托车的无证“轻便摩托车”,广州市公安部门已认定其为机动车。

4月29日晚8时许,记者在广州市起义路口查车点看到,机动大队交警、便衣民警和武警战士正在盘查可疑车辆,一批非法车辆已被扣留,其中包括数部外观几乎与女装摩托车无异的“轻便摩托车”。这类非法两、三轮机动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于驾驶此类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辆上路的,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如司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广州:疯狂冲卡32次 车主被拘留罚款1000元
5月9日上午,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的民警将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司机郑某手中。因使用双面胶变造车牌在机场高速路上疯狂冲卡32次,这位司机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罚款1000元。

上午10时10分,在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办公室内,民警当场宣读了对郑某的处罚决定书。签字的时候,郑某握笔的手明显有些颤抖,脸上写满了悔意。到场的,还有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方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将依据《广州市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条例》对郑某的冲卡行为追缴有关费用。被变造车牌的真正车主胡某也表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郑某驾驶变造他的车牌车辆发生的违法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其民事侵权行为。

逮住郑某颇有戏剧性。据介绍,4月初,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举报线索,从机场高速公司收费系统中排查出粤AEU×××(冲卡28次)“套牌”嫌疑车辆,迅速要求各收费站、监控中心对该车进行跟踪、监控,再由执勤民警择机进行截查。

4月13日晚10时25分,黑名单车辆粤AEU×××牌银色奇瑞小车进入机场收费站广场,试图从军警车道强行冲卡时,被早有准备的民警成功截停。民警发现,其车牌“粤AEU×××”竟是在“粤AFU×××”上贴一张白色双面胶“易容”而成。交警当即将该车予以扣留,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公安交警部门日前正式对郑某作出上述严肃处理。

据广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自4月份接受群众举报套(假)牌车以来,截至5月8日已集中受理报警520余宗,受理的车号已纳入监控。对于确定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其它机动车号牌的,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同时,对于使用套牌、假牌机动车发生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合法车主缴纳罚款的,也将依法追缴违法行为人的罚款,以保障合法车主的权益。
2#
 楼主| 发表于 2006-5-20 01:35:33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简直太荒唐,驾驶汽车疯狂违章32次,仅仅拘留7天,罚款1000元,如果你驾驶电动车,那么要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请问如此执法依据何在?驾驶套牌汽车疯狂冲卡的人对社会危害大,偷逃的应交纳税收多还是骑电动车对社会危害大,偷逃的税收多???难道开车的真的是老爷?
3#
发表于 2006-5-20 01:43:57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疯狂侵害人民利益,简直不要脸
4#
发表于 2006-5-20 09:51:46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广州市公安部门?看看广州火车站就知道是什么货色了。
5#
发表于 2006-5-20 10:45:05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难到开电动车的人是三等公民?!!!奴才都爬到主人的头上来了。
广州市的人民能再容忍吗?
6#
发表于 2006-5-24 14:57:33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下面引用由abbf2006/05/20 09:51am 发表的内容:
广州市公安部门?看看广州火车站就知道是什么货色了。
一路货色
7#
 楼主| 发表于 2006-5-26 00:55:34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今天广东南方台播了三轮车工告赢交警的消息,我建议广大电动车主如果被警察罚款扣车一定要保留完整票据,准备提起诉讼!
8#
发表于 2006-5-26 05:41:39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我说不公平。
      不过我的话没用。
9#
发表于 2006-5-26 16:44:34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还是上海好,我的电摩也照样给我上了牌落了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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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5-26 17:03:00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评评理!!!这公平吗!!!!!!!

下面引用由cy57652006/05/20 01:35am 发表的内容:
简直太荒唐,驾驶汽车疯狂违章32次,仅仅拘留7天,罚款1000元,如果你驾驶电动车,那么要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请问如此执法依据何在?驾驶套牌汽车疯狂冲卡的人对社会危害大,偷逃的应交纳税收多还是 ...
这位仁兄不该是文盲吧?说话要实事求是,请不要断章取义,对于电摩原文是“如司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这种处罚是依照《道路交通法》做出的,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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