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关于容量标称问题是行业的大问题,对于此事,我理解如下,不对之处,请各位大侠斧正!
电动自行车电池标准目前为止只有DZM标称,意思为;电动、助力、密封电池,容量为2小时率,书写为2hr,意思为:使用标称容量除以2,等于放电电流,例如20Ah电池,使用10A电流放电大于等于120分钟为合格;但是随着三轮车的普及,国家又颁布了电动车辆电池标准,标称为3hr,例如42Ah电池,使用14A电流放电,可以放电180分钟即为合格;当然有的厂家表明10hr,20hr,那都不是电动车辆电池标准,是一种忽悠(例如20Ah电池,有的标称24Ah,10hr,那就是使用2.4A电流放电10个小时;哪一家电动车辆可以使用2.4A电流放电,用在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辆上根本没有意义)。
最根本的办法就是称重,重量虽然不能说明一切,最起码说明厂家的用料实在,例如某电池品牌12Ah只有4.3公斤,但有的可以达到4.45公斤(为避免广告嫌疑,此处省略30字),在电池上,重量就是硬道理。
当前有些知名品牌因为加工厂家众多,工艺不一,体现在重量上就是轻,他们会忽悠你说轻是因为技术含量高,告诉大家,那是屁话,铅酸电池当前没有质的技术突破。
好电池标准:
12Ah,大于等于4.4公斤及以上
20Ah,大于等于7.08公斤以上‘
30Ah,大于等于9.6公斤以上;
32Ah,大于等于10公斤以上;
电池外观良好,无腐蚀、划痕、极性标称颜色无外溢或突出,做工精细,标识流水号清晰,重量符合上述要求就是好电池;
一口气写完,憋死我了,申请加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