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晚饭时分,收到短信一则:
广州电动车消费者叶存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求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返还其被扣压的电动自行车,番禺区法院已于12月8日立案.这证明理性执政之门没有关闭,说明各级领导对此的反映是理性的.经济维权是法律事务,无论官民,一切都只能严格限制在法律范围内,采取理性、建设性、解决问题的态度。这对官对民都是好事情,对保障权利几建设法治都是好事。广州电动车事件,应成为和谐社会的示范性事件。
转发出去后:收到短信回复如下:
但愿这能成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和谐社会其实就是充分的民主社会,只要领导能理性的对待就会更快推动中国社会的合理性发展。如发生在重庆的现代文字狱事件彭水诗案就是领导利用特权对自由的钳制,可喜的是在追求言论自由的洪流面前,“领导”们退缩了。案件回归了理性渠道,这让人们感觉到了时代不可阻挡的力量。
另一位很久不联系的朋友的回复是:
赞同这个高见。很多事情如果放在一定高度就可见其重要性。最好是通过此事促成政府决策的法治程序规范。
把这些理性的心愿,贴在这里。
广州电动车事件有转机
http://vip.bokee.com/202973.html
2006年12月8日,广州市民向番禺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番禺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个消息,给正备受煎熬的广东电动自行车厂商及消费者带来了一丝希望。
鲁讯说过,在中国,搬一个凳子都要流血。上万名电动自行车厂商和消费者联合信访,虽然是严格遵循了法律规定,但他们最担心的,是个别领导不顾依法治国原则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非理性地动用公权力,对他们进行非法打击报复。
“受理诉讼”,说明地方党委、政府已决定将此事纳入法律轨道来解决,这就化解了笼罩在广州上空的阴霾之气。电动自行车相关维权厂商和消费者之前对“打击报复”的担心得到了缓解。更重要的是,他们开始有了一点对法律的信任。
代理律师浦志强认为,番禺区法院如此顺地受理诉讼,给了他很大的信心,他相信事情能在理性、和谐和依法办事的框架内解决。
深圳瑞达电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家达认为,番禺区法院受理诉讼,消除了他的担忧。他最担心的,是公安部门为了脸面,非法对维权者进行打击,这就把事搞乱了。他表示对党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广州市市委、市政府有信心,相信此事会在“尊重民意,由禁改限”的路子上得到理性解决。
浙江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认为,番禺区法院受理,是一个好消息,说明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意愿是真诚的。和谐社会的前提,就是要各种利益和观点公开出来,寻求和谐与平衡。尊重民意和法律,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学者杨鹏认为,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民众的信任危机。如果政府不遵守自己颁布的法律,随意打压依法维权的电动自行车厂商和消费者,就等于是破坏自己的信誉,破坏自己的合法性。电动车厂商和消费者维权的目标是十分清晰的,是为了电动车的生产、销售权和上路权,不是在搞政权颠覆活动,因此不能大惊小怪,错误地扩大事端,将本来是经济和法律的事务上升到政权安危的高压线上来处理。要恢复民众对法律和政府的信任,就需要理性地在法律范围内处理。千万不能走那种“你合法抗议,我不理你。你违法抗议,我镇压你”的不负责任的老路子,政府要积极将此事导入理性合法的渠道中来。
学者冼岩认为,广州电动车厂商及消费者,自觉地在法律的框架内来表达自己的权利和意愿,这是十分值得欢迎的。政府应当支持这样理性的维权行为,争取在广州电动自行车事件上,形成一个榜样,创造一个示范,以宣示政府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真诚愿望。冼岩认为,球已踢到政府一边,和谐不和谐,就看政府了。和谐社会,需要示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