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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骑自行车的老俞,撞死了骑电动车的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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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6-9 18:4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smh 于 2011-6-9 19:12 编辑

男子逆行骑车撞死人 检方认为偶然性大当庭求情
原文:http://news.sina.com.cn/s/2011-06-09/124422611973.shtml


  这真是一起阴差阳错的交通肇事案

  逆行骑自行车的老俞,撞死了骑电动车的小刘

  交警认定负全责 检察官当庭求情

  检察官说,现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几乎100%超标,建议对老俞从轻或减轻处罚


  今年4月22日,杭州市交警支队书面答复说,根据目前公认的鉴定方式及标准,必须要有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才能进行测算,由于本案现场周边并无监控设施摄录到该起事故,因此不具备测算车速的基本条件。杭州市交警支队还在回复函中提到,俞锡祥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导致当事双方迎面相撞的直接过错原因,因此即使有证据证明刘国强事故中有超速行驶的行为,且该行为对事故后果有过错作用,根据现行法规的定责原则俞锡祥也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俞锡祥的辩护律师认为检察官的做法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同时,也保护了被告人也就是肇事司机俞锡祥的合法权益,比较公正、公平。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并不能作为法庭定罪量刑的直接依据。”田涛说,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内的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公开质证,根据庭审调查结果综合作出评判。

  田涛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特别提到,经过向有关部门了解和日常生活经验,目前杭州市区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几乎百分之百都存在超标,而且自行车交通肇事从其恶性和危险性来说,都比机动车肇事要小,俞锡祥骑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不算特别严重,本案的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此外和机动车交通肇事有保险理赔不同,自行车肇事无人代为理赔,俞锡祥在事故发生后没有逃逸,而是积极抢救伤者,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如实交代犯罪过程,尽其所能地进行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管制。

  至于死者家属提出的巨额索赔,俞锡祥一方的律师认为应该扣除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并且按农村户口计算死亡赔偿金,但死者家属认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并不在法定赔偿范围之内,是行政机关对被害人的一种救济,另外刘国强在杭州工作、居住超过1年,应该按城市户口计算死亡赔偿金。

  □通讯员 尚法 尚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老实巴交的杭州人俞锡祥,在杭州橡胶厂工作超过20年。他上下班都骑一辆自行车。谁也想不到,42岁的老俞骑自行车出事了,出的事还很严重,他把一个骑电动车、28岁的小伙子给撞死了。

  涉嫌交通肇事罪,老俞昨日上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受审。庭上,老俞和他的辩护律师都不认可交警部门做出的他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他们认为死者当时骑电动车肯定有超速,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责任。

  出庭公诉的检察官表示,现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几乎100%超标(即超过15公里每小时的限行标准),结合本案,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应该充分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老俞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死者家属提出总计87万余元的索赔请求,法院未当庭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有关此案的争议还在继续。

  老俞出事前是厂里维修组的组长。被警方刑拘后,厂里和他解除了劳动关系。不过,昨日上午,不少他以前的同事特地请假到法院旁听,他们说,老俞摊上这事,真的蛮可怜。

  “当时我想抄近路去理发店理头发。”老俞在法庭上回忆事故经过。去年12月9日,老俞轮休,上午,他骑自行车准备到橡胶厂大门东侧的理发店。

  老俞说,事发当天上午10点05分左右,从南落马营家里出来后,骑车经过橡胶厂门口,横穿秋涛路到马路对面非机动车道后,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这时他发现对向二三十米处有一辆电动车冲过来。

  “我想让他,他也想让我。”老俞回忆:当时两辆车都晃来晃去,都有避让对方的意思,可能是估计错误,老俞往左打方向,小伙子也往左打方向,结果就撞在一起。

  等老俞醒来时,周围都是人,有人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我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脸上都是血,再看了看骑电动车小伙子,他也躺地上,身上受伤了。”老俞说,救护车到达后,自己帮忙把小伙子送到医院,不久,交警赶到医院把他带走。

  一个骑自行车一个骑电动车

  阴差阳错地撞上了

  骑电动车的死了骑自行车的负全责

  蹊跷事故争议多


  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叫刘国强,来自江西南昌,1983年出生,和亲戚在杭州经营铝合金门窗生意。

  刘国强妻子说,事发当天上午9点多,刘国强骑电动车从复兴路家中出发,准备到钱江三桥的铝合金材料店去进货。到了中午11点左右,她突然接到在杭州的哥哥打来的电话说她老公发生交通事故,让她到医院核实一下。回头,她打刘国强的手机时,接电话的是邵逸夫医院的医生,说刘国强正在医院抢救。她赶紧去了医院。

  在医院治疗20多天后,刘国强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2010年最后一天离开人世。

  “他(死者)生前身体很好,平时没什么毛病。”刘国强妻子说,他们有个3岁的女儿,一家人都在杭州,刘国强老家还有年迈的父母。

  事故同时也导致老俞颧骨骨折,前额缝了8针,耳朵出血。

  去年12月28日,上城区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认为俞锡祥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且在事发后未保护现场,移动车辆时未标明位置,其行为已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死者刘国强无交通违法行为,据此认定俞锡祥负全责。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老俞很快提起行政复议,他认为事故发生时,他骑自行车的速度很慢,如果对方骑电动车没有超速,相互碰撞的力度不会这么大,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程度也不会有那么严重,但行政复议结果还是被驳回。

  今年1月14日,老俞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

  老俞1987年就在杭州橡胶厂上班,但收入并不高,每月只有1400元至1500元,没有固定工作的妻子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女儿刚刚上初中一年级。一家人住的房子还是租的,月租500元。突出其来的事故让老俞一家陷入困境。陆续赔偿了死者家属6.1万元之后,老俞几乎倾家荡产。

  其间,考虑到事故双方家庭经济困难,杭州有关部门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中拿出8.6万元资助死者家属。
2#
发表于 2011-6-9 19:23:18 | 只看该作者
按现有交通规则,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非死亡事故,逆向方负2/3责任。很轻微的,各付一半责任。造成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加付一半责任。以上判定除有确凿证据证明一方负全责的情况。(我记得是这样的,希望没记错,呵呵)
电动车是否超标不能作为现有法规的依据,应视为 非机动车 对待。(现有法规认定电动车为非机动车)
所以,交警结果 逆向骑自行车方负全责,理由是很充分的。

这件事告诉我们:交通规则要掌握好。只要你大的规则没有错,非机动车顶多只有一半责任(基本就是碰了就碰了,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也告诉我们,再怎么样也不能置对方于死地,那基本就是全责,至少也得负一半的责任(对方死了,这个一半责任可是很有力量的)。
3#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20:27:41 | 只看该作者
除了逆向行驶的错外,还真没想过自行车撞电动车也会撞的这么惨。。。
4#
发表于 2011-6-9 21:15:46 | 只看该作者
除了逆向行驶的错外,还真没想过自行车撞电动车也会撞的这么惨。。。
lsmh 发表于 2011-6-9 20:27


我也这么估计,这个“撞”字肯定不贴切。只能是车撞车,而后摔的过程中不巧电动车主死亡。几乎没可能单车把比单车强大的电动车主直接撞死的。
所以,了解死因也是量刑(判责)的重要依据。估计在撞的一瞬间,状态有利于那个骑单车的。
5#
发表于 2011-6-9 21:19:40 | 只看该作者
好像从来没听说过单车把汽车司机撞死的?
6#
发表于 2011-6-9 22:08:3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说是自己摔死的,而不是被自行车撞死的
7#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22:41:5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常骑电动车的,觉得有些骑车人总是不当逆行是一回事
就这事,觉得小刘和老俞都好倒霉。。。唉
8#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22:48:03 | 只看该作者
好像从来没听说过单车把汽车司机撞死的?
sheji 发表于 2011-6-9 21:19



因为汽车依然是马路杀手,撞你不死,还可能补你几刀。。。
9#
发表于 2011-6-10 00:00:3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说是自己摔死的,而不是被自行车撞死的
dsq 发表于 2011-6-9 22:08


所以法官求情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想他们的主观依据就是,自行车几乎就是撞不死“正常人”的。所谓正常人,我的理解就是可以活蹦乱跳的没病没痛的正常驾车人。自行车撞过去,还真是不容易撞死人。所以在撞的一刹那,两者是平等的(甚至电动车的伤害性还要大)。(法律考虑了禁止故意杀人等行为,所以才有了死亡会加责的规定,本意还是对的)

所以我想当然地认为:在一个正常的碰撞中,不巧电动车驾驶人自己摔死了。按现有法律,就是小错酿大祸,骑单车的倒了霉了。

如果是同样的情况,骑单车的死了,电动车的没死,那电动车人就得负担一半以上的责任。这就是死不死人的区别。反正死了人,有理也会变得没理。

这个例子其实也就相当于两辆单车相撞的情形。

上次记得有人发了个单车撞汽车找死而汽车怎么也得负全责的例子,呵呵,,现在广东交通法已经补充了相关的几条内容。自行车撞在静止的汽车上找死已经不用负责任了
10#
发表于 2011-6-10 08:02:55 | 只看该作者
谁速度快,不好说呢。42岁的人,人力自行车能蹬到30公里以上。
日常生活中电动车违规是主力,随便闯红灯的是电动车和自行车,汽车(军警车除外)几乎没有。不打转向倒是不分车种,说拐就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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