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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朴素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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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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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楼主| 发表于 2006-5-27 11:55:17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这个贴子最后由朴素123在 2006/05/27 11:56am 第 1 次编辑]

摘一段《中国轻型电动车产业发展战略》的一段话:(执笔:中国标准化协会的技术部主任)
我国轻型电动车产业标准化未来发展建议
   针对标准滞后对轻型电动车产业产生的制约影响,建议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
1、尽快修订《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对轻型电动车进行合理定位
《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是轻型电动车在交通管理中缺乏准确定位的源头。
该标准已经使用17年,属严重超龄标准,标准内容已经不符合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急需有关部门尽快组织专家进行修订。
在修订标准时,应认真研究我国轻型电动车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进行合理归类,并处理好与其他类型道路车辆的关系,使其真正融入我国目前的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轻型电动车的定位问题。
应该对标准中关于道路车辆的某些分类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使其更加符合现阶段交通工具技术发展实际情况及现代化交通管理的新理念。比如在旧标准中对道路车辆分为两大类,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其实这种分类方式已经不合理。对车辆进行分类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各种车辆能够在道路上行使时和谐相处,保证道路资源的有效利用,保证社会效率的提高,以及行使安全等。车辆是否使用了机器进行驱动不应成为分配道路资源的依据,而是应该依据车辆行使速度、行使的安全性、对其他类型车辆的侵害程度,以及被其他车辆侵害的程度等。因此,有些专家提出可以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改为“低速车辆”与“高速车辆”或“弱势车辆”与“强势车辆”等,这些建议值得有关部门认真考虑。
车辆分类方式的改变将能很好的解决轻型电动车及其他新型车辆的定位问题,更加科学合理。
92#
发表于 2006-5-27 16:12:45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是战略,,呵呵,估计又是个万里长征。
充分利用这类“战略”、“规划”(不是有不少绿色能源相关的科技规划嘛),利用现有规范的不足,去争取达成合理归类的时间。
轻型电动车只是其中一种,从发展的角度还有重型电动车。上面摘要只选了轻型电动车吧?是否还提到其他电动车辆及 “类电动车辆”?这些相关规范也都是空白的。
能争取一个是一个吧,看得出倪总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现有企业~~ 把目前的“电摩”归为轻型电动车,合目前标准的归为电动自行车(也需作量值修改)。重新建立轻型电动车规范(二轮的)。近期内我想能做到这点就不错了。
93#
发表于 2006-5-28 16:07:49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个人认为,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电动自行车标准已经确立的情况下,去争论标准的合法性没有任何意义。
既然老倪一直在大力呼吁轻型电动车,那就积极努力的去做轻型电动车,争取轻型电动车的标准和路权。没有必要和中自协去争论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让轻型电动车跳出电动自行车的圈子,也就不存在和电动自行车的争论。当然更好的是让轻型电动车跳出中自协的管辖范围。
这样,也不存在所谓的“个人恩怨”的问题。老倪超过20km时速的车子属于另一个协会,另一个标准;中自协愿意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定在20km,最大重量定在40kg,那是他和支持他的企业的自由,甚至支持他的观点的人可以将最高时速定在15km甚至10km,最大重量定在30kg甚至20kg。
关键的问题是电动自行车和轻型电动车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轻型电动车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和电动自行车搅和在一起,也没有必要受其标准的制约。要让自己轻型电动车合法化,建立标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94#
发表于 2006-5-29 14:30:57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我看这里面有个利益的问题,现在政府在电动车上捞不到什么油水,不象摩托车还能收收养路费什么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处处掣肘,中国政府有个好传统,什么对他有利他就拿出来说,象银行卡的年费什么的,现在又在一个几十年前的老标准上做文章,估计最后还是收些钱了结~!!!
95#
发表于 2006-5-29 17:11:36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守法”与“违法”
                   —— 一个公交车乘客的逻辑
  一个赶着上班的公交车乘客对着基本满员的班车讲:“还空着,再上几个,可以,可以!”一旦他上车后,下一站的乘客再要上车,他的言论是:“太挤了,太挤了,一个都不能上了。”尽管这一站的车内空间可能比上一站更松。
  如果将这位公交车乘客比喻成中自协理事长王凤和,倒是比较贴切的。想当初,王理事长为了将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通过,大讲电动自行车的利国利民,一旦该标准通过,其他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就不入他的法眼了,甚至连修改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许多好建议也成了“歪理邪说”。个中玄机何在?因为电动摩托车一旦面世,会挤了中自协的生存空间,尽管市场需要,尽管它和电动自行车一样可爱,王理事长仍要大肆讨伐,而且理由非常堂皇——违法!甚至连市场销的电动自行车70%都是违法的(超标)。
是的,若论电动自行车的老标准,电动摩托车或轻型电动车还真的违法了。但我们回忆一下,电动自行车甫一面世的时候,什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都没有。2004年前,国家道路交通法中都是禁止自行车安装机器动力的,那时你为什么不把电动自行车砍掉呢?你反而大声疾呼电动自行车就是好呢?
我们要说,王理事长以前做的都没有错,只是时代发展了,标准的修改使之更符合现实情况和百姓需求也是应该的。不能因为可能电摩标准出台或电动自行车标准重新修订后会威胁中自协的利益就堵之门外而死抱着公交车乘客的心态,那就贻笑大方了。
  其实,“法”是一个滞后的东西,新生事物的出现,从来都是突破既有的社会秩序及法律框架而艰难地成长,它们都是违“法”的。共产党要推翻三座大山,因此成了“共匪”,当然是违法的。汽车刚产生,违不违法?也违法。所谓新生事物,就是代表着历史发展方向的事物,电动车无疑该归入此列。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轿车,中国人将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世界交通格局,无数新的标准会问世,无数旧标准会被修订,但一句“违法”企图棒杀消费者期待的适用产品问世,就象清朝遗老手拽着满人法定留的那根长辫子教训人一样可笑和可悲。
96#
发表于 2006-5-29 17:41:14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新生事物的出现,从来都是突破既有的社会秩序及法律框架而艰难地成长,它们都是违“法”的。共产党要推翻三座大山,因此成了“共匪”,当然是违法的。汽车刚产生,违不违法?也违法。所谓新生事物,就是代表着历史发展方向的事物,电动车无疑该归入此列。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轿车,中国人将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世界交通格局,无数新的标准会问世,无数旧标准会被修订,但一句“违法”企图棒杀消费者期待的适用产品问世,就象清朝遗老手拽着满人法定留的那根长辫子教训人一样可笑和可悲。
——想办法给那些“官”看看,给他们上上课,当回老师~~
现在的官大多不学无术的,好像李敖的口头禅“凡是当老师的,我是一概的看不起”,哈
97#
 楼主| 发表于 2006-5-29 17:59:33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这个贴子最后由朴素123在 2006/05/29 06:01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宁悦2006/05/29 05:11pm 发表的内容:
“守法”与“违法”
                   —— 一个公交车乘客的逻辑
  一个赶着上班的公交车乘客对着基本满员的班车讲:“还空着,再上几个,可以,可以!”一旦他上车后,下一站的乘客再要上车,他的言论是:“ ...
好文章,请转到新浪去吧,让更多的人欣赏。
http://comment4.news.sina.com.cn/comment/skin/default.html?channel=cj&newsid=31-1-2603062
98#
发表于 2006-5-29 18:06:11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这个贴子最后由sheji在 2006/05/31 10:31am 第 3 次编辑]

(原来有个链接)
忘了有权限限制,自己删了它。那个还没开放的,呵呵
99#
发表于 2006-5-30 06:05:36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这里不是技术问题,谁都能看到电动车应该做的跟普通摩托车差不多大才合理,最关键的问题是国家限制摩托车上路,两轮车跟普通汽车争夺路权问题。
  既然这样,索性把车子做的更大一些,绿源泉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开发四个或者三个轮子的电动汽车上。
100#
发表于 2006-5-30 17:51:55 | 只看该作者

绿源应该怎么办?拜求各位厂家同行、经销商、消费者、电动车爱好者发表意见。

广大消费者的合理的需要就这样被一个所谓的标准给抹杀了!我觉得中国离市场经济的距离还大的很!虽然我们的公仆还口口声声说我们应当发展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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