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样品】——是【实用新型】和【技术性发明】所必要的,但也非【必须】!
这是【理不够、物来凑】的低端表现!
这一【理不够、物来凑】的低端表现——也是导致【低端专利】的持有人【破产、负债、受穷】的而【不理性】主要原因!
所以【我的发明】——走的是【模式发明】路子!
即用现有:——【公认、公知、普通、低端】技术来从【哲学意义】上的【模式整合】!
就如同【煤油桶——改炉子】还需要做什么【做样品】吗!?
厂家们对【专利使用】都抱着【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心态!何况,各厂家都有强大的研发力量。凡是【技术专利】都是可以【绕过或超过】的!除非你是【模式专利发明】!
既便【模式专利发明】还必须要【简单】!否则即便是【模式专利发明】,一但【复杂】了,你也没法保护!到时候你自己也说不清【那些地方被侵权】。
我的专利所处的状态,就如同——【煤油桶——改炉子】?
你说他属于——【理论阶段】、【实验室阶段】、还是【样品阶段】呢?
打死也不犯【理不够、物来凑】的低端错误!
打死也不做【样机、样品】!
难道——『抱着孩子再找汉子』?! ——就能证明自己『有生育能力』?!
我们现在【变频技术】已经成熟到了
——功率小到:我们日常所能频繁接触到的【冰箱、空调】
——功率大到:冶金、冶炼所普遍釆用的【楞次鼓风机、轧钢机、电炉冶炼】;水电行业的【抽水蓄势】
而且都是国内相关企业所能自行设计、施工的。我国天津【变频技术】的相关厂家已经【名己见经转】了……
将:变频技术【嫁接、移植、拿来、套装】到我的——【大直径、薄体、变频电机;低转数大扭矩的功输】模式中,将其用于【汽车、机床】变速调矩!——革【传统齿轮变速箱】的命!乃是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这【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大概不需要什么【技术论证、科研攻关】吧?
况且:『电机』越大——加工精度就越低!
况且:『直径』越大——绕线功夫就越低!
况且:『转速』越小——轴承技术就越低!
况且:『电压』越小——绝缘等级就越低! 【在机电行业】——『我这类电机』应属【粗活】
我乃:【夏虫言冰】啦!……
[ 本帖最后由 dyfd4731 于 2007-10-20 14:0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