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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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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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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11-5 21:09:57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广州在北佬的统治下快完蛋了
12#
发表于 2006-11-5 21:22:10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每年都发生很多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都是汽车!我强烈呼吁各地各级政府全面禁止汽车上路行驶!
13#
发表于 2006-11-6 07:12:10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资料图:广州被查扣的非法车辆装满拖车。

广州被非法查扣的车辆装满拖车。

   
14#
发表于 2006-11-6 08:27:03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作为一个广州生活的人,真的感到深深的悲哀,为富不仁这四个字在广州的执政者以及他们身后站着的富人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23:04:57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理由仍然值得推敲



来自:北京青年报  2006-11-6 15:16:38


  日前广州市政府做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的规定,并报广东省政府批准,正式宣告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的“死刑”。
  综合当地及其他各种媒体报道,广州市此次出台电动自行车禁令,事先曾三次召开座谈会征
求意见,并由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进行了专项调查,符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所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程序要求。尽管有消息称,部分销售商家拟就“禁电令”向广州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但估计取消禁令的可能性极小,广州市民还是要做好遵纪守法、放弃电动自行车的准备。
  但我们以为,即使面对如此无可更改的现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理由仍然值得推敲。
  2005年7月,广东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当时本报即发表社评《电动自行车怎么就成了难题》,就电动自行车的优势,及与中国国情之契合进行了阐述,至今也没有更多新道理可以补充。唯一不同之处或许在于,随着电动自行车制造厂家迎合市场的努力,电动自行车的性能、造型都有比较明显的改进,其潜在的危险性则随之提高。据本报记者最近在杭州、绍兴等非“禁电”城市观察,电动自行车在这些城市大行其道,其密集程度甚至有全面取代传统人力自行车之势。同时,这些电动自行车在体量、造型、速度等各方面,都已经远不同于我们所习见的“电动自行车”,而似乎更适于被称为“电动摩托车”。这样的现实一方面证明电动自行车确实是广受一般市民欢迎的交通工具,另一方面却也表明,如果不加以严格限制,电动自行车确实可能异化为即非“机动”,亦非“非机动”的边缘物种。如果广州市政府费尽气力“禁摩”之后,却又被这样的“电摩”所取代,确实可能给广州市的交通管理带来一定的困扰,或许这也正是广州市“禁电”的最新理由。
  但即便如此,“禁电”的理由依然并不充分。1999年发布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如果严守这一标准,则电动自行车将比较多地保留“自行车”和“非机动”的属性,既不会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太大变数,也可基本满足市民改善出行条件(相对于自行车)的需要,可谓一种比较平衡的选择。今年1月,北京市正式允许符合上述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至今未见给北京市交通带来难以承受的冲击。
  因此,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非只有非此即彼的全面禁止或全面放开,在这两个端点之间的恰当位置找到能够兼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才是城市管理中所需要的平衡和智慧,实际上,管住商家让其生产、销售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远比全面“禁电”、剥夺市民的出行方便,来得更可操作也更符合城市管理的本意。这样的“执政能力”,绝非简单宣示“铁定要禁电动自行车”(广州市副市长语)的铁腕决心可以替代。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这一数字被许多媒体引述,用以证明“禁电”的必要。而据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今年同期广州市共发生交通事故3771起、伤亡5206人,可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在事故总数中所占比例不过1%左右。对于制造了99%交通事故的其他交通工具,广州市政府表现出了足够的宽容和耐心,对于电动自行车似乎也应该如此。(张天蔚)


16#
发表于 2006-11-6 23:52:56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百姓点灯难!!!
17#
发表于 2006-11-7 01:41:06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世风日下呀,有钱的能买汽车,没钱的连个电动车都不能骑,还要不要我们社会的工薪阶层活呀,给条生路好不好呀,再这样下去,我只能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
18#
 楼主| 发表于 2006-11-7 13:14:26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广州禁行电动车引争议商家拟提行政复议



来自: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2006-11-6 9:47:57


  1月4日,顾客在北京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选购。当日是北京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身份登记的第一天。北京市交管局日前宣布,2006年1月1日起,部分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合法上路,但是一些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如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功能、最高时速每小时大于20公里及电动三轮车等)因环保和安全问题,不在解禁范围之内。
  核心提示:
  11月3日央视报道了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批示,广州市政府将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消息。这一消息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争议。
  广州市政府将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消息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争议。  
  市民:“这车确实是方便,如果功率太大也影响交通。一切理解万岁吧,国家怎么安排,我们怎么做。”
  在市内的一些电动车零售店看到,仍有市民前来购买电动自行车。面对即将应用的新规定,商户都表示不理解。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一个档口都要十几万,你的产品一下放哪里去?哪能一下处理掉?”
  据保守估计,现在广州约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行驶,更有继续增多的趋势。有厂商预期,届时广州的城市交通状况肯定会备受压力。
  厂商还提出,这个即将“禁电”的消息,让他们都感觉很突然。
  某电动自行车厂家负责人:“我们就会和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厂家一起,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提交意见,表达我们的立场。”
  新闻背景:
  电动自行车上路争议不断身份尴尬
  记者采访的其他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表示,将在共同商议后,联合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进一步协商解决办法 。
  9月11号,经济频道《中国财经报道〉栏目、就曾播出过一期《争议电动车》的节目 ,节目播出之后、反响巨大,国家发改委在节目播出的半个月后,专门和公安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部门、一起召开了有关、 电动车新标准修订的会议,但是至今、这个新标准还没出台。看来,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还真的不是、 那么简单,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背景。
  1999年,国家发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但从2001年开始,许多生产厂家开始大量生产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超标电单车。2005年电单车在中国的总销量达到2000多万辆,超标电单车占60%以上。
  电动自行车车究竟安不安全,标准是否该更新,社会上争议不断,国内很多城市以电池污染、不安全、妨碍交通等理由对电单车频频下发了封杀令。2003年6月福州禁售电单车,2003年8月海口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5月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2006年6月,广州市就电单车能否上路问题召开三次听证会最终还是否决了电单车上路。但也有一些城市对电单车敞开大门, 苏州、杭州、成都都是电动车拥有量非常高的城市,2006年1月,北京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单车上路,8月20号,西安市也宣布允许电单车上路。
  据了解,目前,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对电单车的上路不做限制。
  声音
  长江商报:“一禁了之”是一种逃避责任的做法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和完善总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对电动自行车一禁了之,不过是一种逃避责任的粗暴做法。一项政策的出台倘若只是方便了管理部门而无益于公众,那么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北京青年报:不能让车主独自承担政策变化之痛
  某些政府管理人士以“政府从未允许”为由,将市民手中的全部电动自行车统统斥为“黑车”是不公平的。由于政府政策变化给公民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应由公民独自承担。
  南方都市报:说服市民需要理由还需要承诺
  南方都市报今天也发表社论说,电动自行车便捷又便宜,它是很多市民的出行选择。如今说禁便禁了,政府总要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势必是要建设一个舒适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这一建设规划,说出来既是一种承诺,也是对市民最有力的说服。
  联播观点:算帐要算大帐
  电动自行车该不该被禁止,我觉得对它的得失要有科学的测算,要禁止,就得拿出让人信服的理由来。节省能源和方便市民出行,是一种很难替代的优势,应当得到充分重视;至于电池污染和管理上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来解决。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没有限制电动自行车,国内一些城市也已经放开了、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这些地方又是怎样解决管理问题的呢?我们是不是应当多研究一下别人的实践经验,没有经过扎实、科学的研究,就片面的展开争论,看起来是很热闹,但作为决策的依据,就会显得草率了。


19#
发表于 2006-11-7 21:02:14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说白了是共产党的官僚作风,大力发展工业指的是汽车工业,有面子也有票子啊
老百姓只有认命
20#
发表于 2006-11-8 10:22:56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组图)

[这个贴子最后由南宁DIY在 2006/11/08 10:37am 第 1 次编辑]



网络发动全国网友抵制广东产品 特别是广州生产的电动车 !!  广东政府所不欲勿施全国
网友们不是无所作为的  广州带头围剿环保的电动车我们要联合起来力量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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