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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ina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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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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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3-7-7 00:10:54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同意!!!
你以为我们经销商愿意卖现在所谓的电摩啊??
翻修率高电池保修提心吊胆。
可是没法为了生存!!!!
12#
发表于 2003-7-7 13:47:00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水穷云起先生:
   
    你的错误也在于极端的偏见,决定了你对电摩充满极端敌意的态度以及产生了种种谬论。
    你的理论之一是孩子一生下来就必须和泰森一样强壮,否则就不让他出生,或者把他掐死在襁褓中。对于你的种种谬论我已作了多次批驳,不想在此赘述,也赠你老顽童座右铭:抛弃过去,认识以往的错误并为此而忏悔。将功补过,放眼未来,按照正确、公平、正义和善良的个人处世原则去生活。 希望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至于楼上的那位经销商,不要卖伪劣产品,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务实诚信做经销商”
13#
发表于 2003-7-7 16:07:56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虽然不要求孩子一生下来就必须和泰森一样强壮,但也不能一生下来就是先天不足吧?
我对电摩没有敌意,而是满怀希望,我还指望靠电摩赚钱呢,我只是不赞成低质产品流行,给经销商和消费者带来过多负担,给政府以禁车的理由。
盼望电摩行业能够健康、顺利发展,不是挤在电动自行车行业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明确界定为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电动、脚踏两用、两轮交通工具。
也许我说的电摩不是左海骑士所说的电摩,左海骑士大概认为“电摩”就是电动自行车的改进产品,不是机动车。
我一直在支持某集团公司研制真正的电摩;电动摩托车,峰值功率6KW,时速80KM,续行120KM以上。
14#
发表于 2003-7-7 18:45:12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1.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明确界定为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电动、脚踏两用、两轮交通工具。市场上真正符合这种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寥寥无几。
2.仅从物理学角度而言。电动自行车和电摩都应归属于机动车。
3.我认为的电摩决不是电动自行车的改进产品,是机动车。
4.现在的电摩并没有给政府以“禁车”的理由。
5.电摩并没有挤在电动自行车行业里,它是电动车的一个品种,电动自行车也是电动车的一个品种,它们都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反应了市场的需求。显现出了它们的魅力。
6。目前流行的电摩并不是它的终极产品,它和其它产品一样都在不断的改进,更新换代。正如第一代的350w电摩被自然淘汰一样。现在有600x,700w,1000w等出现。也希望电摩能和摩托车一样按动力或其它来划分型号。
7.现在流行的电摩已经显现出了它的魅力,电摩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8.你说你一直在支持某集团公司研制真正的电摩;电动摩托车,峰值功率6KW,时速80KM,续行120KM以上。 我祝你成功。
  将来有幸没准还能骑上你参与研制的电摩。
  由电动自行车,电摩,电动汽车组成的城市交通网一定能够实现!
15#
发表于 2003-7-7 18:52:03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主要区分是电动自行车不算机动车,而电摩肯定是机动车,需要行驶证和驾驶证,因为电摩的驾驶需要一定的技术来保证安全。
政府的任务是规范市场,我们的使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高效、环保、高品质的产品。
让我们大家共同为电动交通工具的未来贡献心力。
16#
发表于 2003-7-7 22:59:48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从物理学角度而言。电动自行车和电摩都应归属于机动车。残疾人专用的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允许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17#
匿名  发表于 2003-7-8 18:26:13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今年以来,市场上出现了大踏板式的电动摩托车。电机功率400W至500W,铅酸电池48Vl7Ah,整车重量50Kg至60Kg,时速远远超过20Km/h。据了解,这样的产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电动摩托车的国家标准,无法按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二、企业工商登记中无此类产品的经营范固。
   三、各地交通管理部门没上公告目录。不允许上路行驶,更不用说是在快车道上或慢车道上行驶。
   四、各地技监部门没有颁发过电动摩托车的生产许可证。
   五、各地保险部门无法按摩托车办理保险,人身安全无从得到保障。
   因此,我强烈呼吁广大厂商、经销商、消费者,不要盲目生产、销售、使用电动摩托车;强烈呼吁各地技监、工商、交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强烈呼吁有识之士共同促进电动自行车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电动自行车来之不易的市场前景。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自行车专业委员会
                  陆金龙
              2003年5月30日

     此君一派胡言,丧心病狂,自行车协会最初反摩托化,后变为反轻摩化,现再又要恶杀电摩,只苦手中没权,企业不听这一套,包括一些人士开口“绿源”“依莱达”,闭口“飞哥”羚羊”的厂家,无一不生产所谓“轻摩化”的电动车。电摩发展时间很短,不足一年,它的技术含量比电动自行车高,存在着电动自行车的不少弊病,许多方面还有待发展,完善,君不见,品牌“奔驰”车在武汉还用大锤砸呢,每年品牌飞机从天上掉下来也不知有多少架呢。
   这些人依恋逝去的时光,头脑固执,不能与时俱进,历史的经验证明,时代的潮流将把他们淹没。
   正是:
          两岸猿声啼不住,
          轻舟已过万重山.
    市场需求是最强大的力量,在市场经济时代谁能阻挡?当然市场要有规范,靠游戏规则约束。
    有其阻挡,不如引导。尽快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试行),实在不行,借鉴国外的标准先(试行)实施。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罗宪安
                                
18#
发表于 2003-7-8 18:41:48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关键问题是没有标准,否则就不会有17AH的“电摩”了。
19#
发表于 2003-7-8 21:27:25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一种新生产品,或近年发展、变化较快的产品,标准通常是滞后的,电动自行车也是发展过一段时期以后,才有标准的,现在依据的标准是1999年颁发的,有记者从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得知,因电动自行车目前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质量检测方面尚无据可依。在此情况下,合肥市产检所目前暂不开展电动自行车检测。省产检所倒是可以检测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但该所一位负责人坦言,他们依据的标准是1999年颁发的,显然有些过时了。因为电动自行车近两年发展很快,比如时下不少电动自行车都有减震装置,而省产检所目前依据的标准中竟无减震装置这一项。
20#
发表于 2003-7-9 07:12:55 | 只看该作者

电动摩托车必须立即刹车

我部分赞同陆金龙的观点,但是不一定非要刹车,尽快制定标准才是出路!最要紧的确是车子重量,速度,刹车方式等指标,目前市场上所有的电摩重量轻,不用脚刹,太不安全,特别是有刷车,“飞车”问题是他的致命缺点,必须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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