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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朴素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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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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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4:52:57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记者:看来说电动自行车是“马路杀手”是有些牵强,在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方面有数据吗?
倪捷:从公安部公布的资料,只能看到非机动车大类的数据,对电动自行车没有单列统计。今年年初,我们浙江自行车协会从浙江省公安厅调查的数据有一定的说服力。2004年浙江省全省交通事故引发的总死亡人数为7549人,受伤5万多人,统计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死亡人数,排序分别为:行人为2100人占29.08%;自行车为1194人占6.54%;三轮车390人占5.4%;电动自行车129人占5.4%;残疾人车5人占0.07%,非机动车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278人死亡,行人违章引发事故死亡为355人。从这组数据看,首先,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来对比,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人数是自行车的十分之一,在浙江的主要城市中,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的比例已趋于接近,杭州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0万辆,与自行车的比例大约为4:1,绝对超过“自行车的十分之一”的概念,因此,就“万辆交通工具死亡率”而言,电动自行车看起来应该明显优于普通自行车,用电动自行车替代普通自行车有利于改善交通安全;其次,非机动车违章引发的交通死亡只有278人占3.87%,因此,从总体上看,交通安全的责任决不在于非机动车;另外,在这278人之中,我们尚无法得知有几例是属于电动自行车与其它非机动车冲突导致死亡的,估计应该是个位数或者是零。
浙江省是电动自行车大省,年增量超过150万辆,其中绝大多数是“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在浙江省公安厅公布的事故数据中,我们能看到这位“马路杀手”的影子吗?事实应该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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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4:55:19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记者:据我们调查,现在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时的最高时速普遍都超过了20公里,而厂家出厂时,一般会用限速器限制在20公里/时之内。你能就这个问题谈谈看法吗?
倪捷:首先,我从学术的角度表示自己的看法,对具有机动属性的车辆,从设计上予以限制最高时速,就说明这是一种适合特殊人群在特殊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者没有驾驶执照并规定要在非机动车车道上行驶,因此,对电动自行车以及以后要发展的其它小功率的电动车进行设计限速就一定是必要的。从这一点看,世界各国的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规定都是相类似的,一般不对重量作出强制规定,但对速度是有规定的。例如美国的规定是限制时速32公里,欧洲对Pedelc的规定25公里,对机器脚踏两用车(Moped)的规定是45km/h;
其次,我要从电动车业界厂家的角度来谈一谈你所看到的现象背后的原因,1998年我们少数厂家在讨论电动自行车国标时,对电动自行车可能对交通带来的安全的危害认识不清,很保守的确定了“最高时速小于20公里/时”的规定。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厂家大量增加,这个规定逐步地被突破了,有人发现,最高车速如果严格地限制在20km/h之内,而电池的最高电压与最低电压存在近30%的差距,电动自行车电机的转速又与电压成正比,这样的话,在电池快耗尽时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就只有16km/h了,在上坡顶风负载增加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就非常慢了,消费者就要求退货。一开始,一些胆子较大的厂家就开始突破20km/h的限制,上调到23-25km/h,在出厂时安装限速器也并不违反标准规定,但用户如果需要可以自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有很大比例的用户当然是会去拆除限速器的。发展到现在,最高电压时的最高时速大约在25-30km/h之内,最低电压时的最高时速约为17.5-21km/h,平均最高时速在21-25km/h。
事实上,这样的状态从客观效果上看仍然是安全的,并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现行的国标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缺陷:一是定速太低;二是未对“限速器”的安装作出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会有可能存在逐步上升的趋势。(但有些地方称电动自行车速已达到40-50km/h是不切实际的)对此,我们主要业内企业已与行业领导在车速指标上已达成共识,初步确定将标准修改上调到25km/h,同时增加“不许安装可拆除的限速器”条款。我相信,这样才是与时俱进地解决速度困难的正确途径,消费者要求稍快一点的要求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要求可以兼顾,是和谐平衡之道。
23#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4:56:11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记者:你估计这项标准修改什么时候可以生效呢?
倪捷:我们在新国标修订上遇到了一些分歧,在“时速”问题上大家意见是统一的,但是,在是不是要反对“轻摩化”问题上,业内人士的意见仍存在很大分歧,我个人的意见是应该放弃“反对轻摩化”的观点,以“尊重消费者合理的消费权利”为唯一出发点,以科学和法律为基本准则,尽快达成一致意见,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动车发展道路,让中国这个伟大的“自行车王国”成为更伟大的“电动自行车王国”,进而为全面推动交通工具电动化打下坚实的产业和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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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4:58:30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好了,我转来的“观点文章”都发完了。大家讨论吧,理性的意见有利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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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9 15:02:21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我的想法是根据占道面积收费,根据路况限速,对限速区内超速行驶进行惩罚,而不是限制电动车的发展。不过这一原则首先应该针对汽车制定。
26#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5:13:17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kk99:你是支持哪一种观点的?
你注意到了吗?王理事长说:"作为电动自行车只要速度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
斤、并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三种骑行方式的产品,就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我认为如果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先看事故车辆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消费者购买时,也先看是否符合这种标准,而生产企业也是按照这个标准生产产品,那么电动自行车解禁也就指日可待了。所以,我认为目前要禁止上路的只是那些不符合生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而不是全部的电动自行车。"
27#
发表于 2005-8-9 21:34:11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我骑电摩,所以我肯定要支持电摩上路。
28#
发表于 2005-8-9 21:46:39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我们知道,如果现在把汽车速度限制在40公里以下,重大交通事故率就会下降90%以上,但是政府限制过或者提出过吗?没有!从这点可以看出,安全-从来就不是政府部门考虑的真正因素,它只是一个借口,就象铅酸电池的2次污染一样,当铅酸电池用在汽车上时,没人会说它有污染,哪怕以后的电动汽车,也不会说它有污染,这些都只是政府用来限制电动车的借口而已,哪怕这些借口并不成立,只要挂上点边,就会被拿来炒作,而一些不明真相的百姓就会盲从。就象以前,我们批判资本主义一样,政府说资本主义不好,于是全国人民都认为资本主义不好,社会主义好,结果呢?现在还不是要来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9#
发表于 2005-8-10 11:46:18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不支持电动车轻摩托化,如果跟摩托车一样,那就是机动车了,支持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不要给要禁止电动自行车的人找到理由。
30#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3:31:59 | 只看该作者

“轻摩化”是“中国特色”的道路?还是“误入歧途”应该禁止?大家理性地讨论一下

nn6688 :
我认为是不是机动车应该以动力特性来定。现在的所谓的“电动摩托车”的额定功率大概是500瓦,最大的输出功率大概接近1000瓦,普通125的汽油摩托车的输出功率一般为8-12千瓦,50cc以下的“轻摩”或“助力车”也有2-3千瓦。因此,把现在的“电摩”赶到机动车道是危险的,但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是安全的。另外,“轻摩化”的电动车的动力性能与普通电动自行车是基本一致的,只是电池容量大,里程长,外型象摩托车,更不能走“机动车道(快车道)”。
要禁止电动车的人不会因为象自行车就不禁止,“轻摩化”不安全只是他们一个借口,事实上小直径、宽轮胎、低重心的电动车更安全。“轻摩化”的发生大大开拓了电动车的使用人群,有可能这就是管理者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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