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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珠海就是关注民生——《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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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0 09:4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珠海毁灭公民合法电动车公理何在?》
——兼谈适合珠海的电动车管理政策
郑 军、 杨 小 丹
珠海自7月1日开始,对国家合法生产、销售的标准电动自行车这种广大城市居民出行的先进代步工具实施无条件的收缴、销毁和打击,并全国“独创”地冠上了“立法”的名义。
这里且不对这种自说自话的“立法”行动是否有依据进行讨论,立法问题的质疑应该让法律专家进一步深入分析、作出更公正的结论。我们只是从一般情理和道义上,为珠海百分之九十以上出行困难的公民和职工群众说几句公道话。
珠海市绝大多数市民对电动车有着较大的需求,作为海滨城市,它城区狭长、沿海分布,公汽线路受种种原因限制,分布不够合理,去过珠海生活几天的人无不知晓,居民生活出行的确是很不方便的。珠海居民和群众打心底希望除汽车外有一种较好的先进交通工具代步,这种心情完全应该得到政府的理解。居民对交通工具均衡性、对其种类多样的要求,在珠海地区是反映得比较突出。
然而,6月11日珠海法工委主任边玉峰代表珠海的立法方面,以电视谈话形式,对几十位与会代表的大量发言(运用不光彩暗箱手法)播出的时候删掉他们的意见,将珠海公众出行道路使用权利这么大的一件公事,自说自话地只用“没收”“禁止”来一笔勾销。对7月1日开始取缔电动自行车的决定,边玉峰也作了一番“解释”。他的发言所举出的几大理由主要为:
1、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等开放电动车上路带来交通混乱的后果教训:珠海要有“远见”,所以早点禁电,避免被动。
2、 珠海许多道路上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在人行道上与行人争抢道路资源,容易造成危险。
3、 珠海交警早就出过通告禁止电动车上路,所以实际上现在收缴封杀电动车,实际是过去地方法规的延续。
4、 珠海交管警力不足,无法监管像电动车速度过快、乱插机动车道这些非常细微的问题。他感叹地说:这好比过去对居民带着小狗小猫,在公众场合随地大便的问题,珠海曾通过立法处理过,但是失败了。这些(电动车车速超标、车主乱插入机动车道等)问题也像小狗乱大便一样非常细微,非常难管!所以现在我们干脆禁杀电动车,他竟然说:有的事情当你管理不了的时候,干脆(因噎废食)全面封杀,其实也是一种比较好的管理方法。
5、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一、二个月一换,这样必然使电池到处乱丢,污染将大大超过汽车的污染程度。
……
可惜的是边玉峰的这些理由,竟然没有一条稍微能站得住。
例如边玉峰竟然说苏州市多年以来开放电动车上路,导致目前达到了40-50万辆电动车,使交通管理陷于被动和困难,后果非常严重,所以珠海的城市交通管理需要有发展眼光。意思指责经济发达的苏州市交通管理是缺乏远见的。
这是信口雌黄的胡说八道。去过长三角的人都了解,江苏各地的经济发展比珠海市发达多了,尤其是苏州市,不仅经济形势喜人,交通秩序也井然有序,电动车管理十分上轨道,居民环境宽松、生活安定。而不象珠海市,交通不发达还禁止人们出行条件得到改善!身为政府部门的边玉峰竟然还想利用珠海人民的不知情,道听途说污蔑兄弟城市的交通管理和经济发展形势,这是缺乏人格和道德的表现。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在珠海前几年改建的少数主干道上的确取消了两侧的法定非机动车道(只占全市道路的10%左右),把非机动车安排到人行道上混行了。那只是个别领导的想法,一未经合法的听证程序,二也带有一种尝试的意思,因此边玉峰说珠海的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并非事实,个别道路改建的尝试未经听证、尚无定论,怎么能代表所有的珠海道路,其他90%的道路都具有法定的非机动车道,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都是在侧道上行驶的。电动车在珠海行驶近5、6年了,总共才发生几十起真正的小事故(由于汽车肇事为主而撞死电动车主的2例除外),这样的事故率,在现阶段中,无疑最低的。说明电动车在珠海的安全性不是很差,而是非常的安全!
至于过去法规的延续也是没有依据的。正因为珠海交警部门过去以执法代替立法,强出通告不准电动自行车上路,完全是越权行为,通告出来遭到了各个层面的反对声音,因此当时从未真正执行过,正是因为原通告属于执法代替立法的无效性,才有以后由法制局把交通安全条例的草稿交给人大讨论的说法,然而这次的结果,竟又是没有任何像样的理由、没有听证的立法程序就取缔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权。
边玉峰的发言暴露出对新生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竟然毫无半点知识,当与会的代表质问他,为什么合法电动车可以合法生产和销售,却不准合法使用?边玉峰竟然语无伦次地回答:这好象军火和毒品一样,可以生产和销售出来,但是却不允许使用……。居然把国家标准环保产品与毒品、军火混为一谈了!
……
由于边玉峰6.11发言理由不值一驳,水平低劣,这里不必一一赘述。
自7月1日以后,珠海市交警就把主要警力对准了普通居民手里的私有财产———国家合法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对之实施围查堵缴,敢怒不敢言的弱势群众,眼睁睁看着自己血汗换来、合法购买的国家商品,被强势者夺去,只留下了一张豆腐干大小的“认罚单”。……
全珠海目前约有4.5万辆电动车,从7月1日以来,估计已有数百辆被这样在光天化日下被交警“请”走,条件是必须在30天内交纳500元赎回,过期不赎的,予以销毁。
而且人们难免会有疑问,作为政府的立法单位来说,对于一个公众道路的民生大问题,在未经任何正常的听证讨论程序下,采取强硬立法运用公安手段,这样对待处理合适吗?用一刀截肢的办法,这些公众出行的“麻烦事”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吗?在其他城市都需要精细认真处理的城市交通管理问题——到珠海来竟可以简化成截肢处理?
事情当然决非如此简单,众所周知,交通出行是人类城市客观存在需要,边玉峰身为珠海法工委的公务员,起码应该懂得一点常识:城市的交通工具应该均衡发展,那些不使用、或不愿使用小汽车的珠海老百姓有90%以上,他们每天上下班、生活的需要就是人类生理、生活的和社会的必需,交通的潮流难道是你用立法所禁止得了的吗?边玉峰的解释,暴露出他企图斩草除根消灭新生事物的阴暗心理,但是即使是电动车暂时被收缴,也会立即变换为其他二手自行车、各种非机动车或者被迫购买小汽车实行超前消费。就算电动车被人为消杀后,所增加的交通工具一样会充斥城市大街小巷,交通管理执法部门的管理难度,决不会如边玉峰想象的那样就减少了,相反由于自行车的增多,特别是二手偷盗车市场受到刺激,大量偷盗自行车的重返城区,汽车数量加速攀升,导致了治安压力增加,环境和空气都受到恶化影响……这些显然的恶果,你又如何作解释?
至今21世纪,仍然死抱着汽油能源唯一性交通模式早已是可笑的愚蠢做法,这种模式无疑已属于历史上各国所抛弃的垃圾。可笑珠海有人还在抱着垃圾当宝贝,把珠海人民喜爱的环保型电动车视若仇敌,不错,也许他们的私有财产会今天遭到交警粗暴的没收——这仅仅是因为你的强制手段——仅仅是因为珠海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面前都极不光彩地用无人性的粗劣手段,重罚、去抢夺和销毁这些纳税公民法定的财物和道路权益,在当前,以胡锦涛为中心的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都强调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关键时期,在中共提出以三个代表为建党立国之本,强调在经济建设、法治建设中必须以人为本的重要阶段,珠海如此做法,已涉嫌严重侵害纳税公民和公众居民的切身权益,这个性质恶劣的行为,也将引发和带来珠海更广泛而长久的一系列其他问题。边玉峰那些本末颠倒、语无伦次的错误言论,应足够在全国其他各省市和地区的管理部门看得清楚并引以为戒。
综上所述说明,企图立法去禁止一个安全、优秀的交通工具,其结果必然失败,它将带来过时的交通工具回潮、和附加增长汽车的数量。珠海这样立法的恶果,可能根本起不到立法的作用,而造成了公众交通不便,汽车超前消费拥塞的提前爆发、秩序和市容、环境,乃至各种社会矛盾会进一步地受不良影响,珠海的经济和交通局势因为边玉峰等的错误行为而陷入一段盲区。一个城市公务员不去好好监督管理交通,却老是想着用立法去禁止人们出门的需要,用对公众的交通工具开刀来代替交通的管理行为,这样的“管理”属典型不作为的渎职行为。
珠海是不是除了强令封杀就很难找到更好的管理来让交通顺畅发展呢?决非如此。
有的珠海市民也提出好的建议,例如,在珠海对电动车实行疏导大大好过封杀,如果道路资源受限可以适当对电动自行车收费,在珠海这不失一种最好方法。
这种意见认为,“如果顺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思维,对电动车这种高科技的新事物,根据特区的立法权力和地域特色,完全可以征收适当的税费。充做城市交通管理执法投入之用。珠海的交通矛盾、管理矛盾乃至引起的社会矛盾则很容易迎刃化解。……”
中国的俗语说得好:事在人为;又说: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珠海的交通管理会有许多的办法搞好的。事实上只要珠海的主要官员真想把珠海市的交通引向正确的轨道,珠海市就一定会出现和谐畅顺的交通法治管理的好局面。
象边玉峰这样的水平,对大众喜欢的新生电动自行车竟然害怕到视如洪水猛兽,竟然认为只要封堵住,就什么都好办了。这是形而上学的静止观点错误,电动车是人类21世纪全新科技的结晶,不象地球汽油的短寿能源,它的能源无穷长远,用电极省,安全胜过一切非机动车。一个现代政府对新生交通工具要看到它的优越性,必须正面管理,善意引导,归入严格的经济管理范畴是唯一的出路。凡事只要做了,办法也就大量出现了,别老是想着怎样禁止它,则防不胜防,还会影响和引发其他的矛盾出现,因为新生交通工具与人类结合的现代科技潮流,这是任何人无法阻挡的。
综上所述珠海的交通矛盾决不是没有很好的方式解决,而只是边玉峰由于思想方法僵化的问题,根本就不想去好好管理,好好解决。今天必须充分认识今天珠海发生的怪事,其实质是一种在全国少有、典型的政府部门不作为行为。根本原因,是部分人在极力维护少部分高消费狭隘利益的同时,无耻侵害多数公众法定权益所致。因此,他们的所谓“立法”行为不敢通过正常的法律形式则是必然。说是立法,其实是乱法!
他们的要害则是以权谋私、以权营私和以权代法的典型行为。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果身为官员已经堕落到以牺牲衣食父母——人民的法定权益来满足自己狭隘的私欲、玩忽职守而不作为和成为一名鱼肉百姓的庸官的时候,受到公众媒体的披露和谴责是大势所趋。对边玉峰一伙的营私违法行为,作为珠海公民,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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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0 17:38:05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珠海就是关注民生——《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边玉峰是谁?我是外地人。边玉峰真不是东西。他的一句话就把珠海的电动车禁骑了。好多骑民,不是又要回到骑自行车的年代了?厉害!竟然能扭转历史!
3#
发表于 2005-7-10 18:17:31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珠海就是关注民生——《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我看你们珠海的那个(边欲疯)边玉逢是真的要疯了,
为了往上爬,为了要升官,为了在他的领导面前“露”一手
既拿人民老百姓的“腿”来开杀!!!!!!!
此人没有好下场!!·!!!!!
4#
发表于 2005-7-10 18:29:4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珠海就是关注民生——《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好象多针对这个人,上边没人,他可不敢这么说的。
5#
发表于 2005-7-10 23:05:26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珠海就是关注民生——《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是谁在阻止我们社会文明的发展,是那个扁欲疯,电动车给我们带来了清醒的空气,没有噪音,多好啊,而不是在众多的汽车中"享受"难闻的尾气污染,因为尾气的大量排放和发动机的噪音,热能而导致气温的上升.汗啊
6#
发表于 2005-7-10 23:35:3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珠海就是关注民生——《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从封建的独裁制度向民主制度的转换,这是珠海现在的基本情形...
在封建社会里,皇帝是真龙天子,拥有着至高无尚的权力,对人民群众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我国帝王号称: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法国路易十四说:朕即国家
而珠海以边玉峰为代表的一些手拥重权的一些权贵,实质上就是土皇帝,就差未大声对群众说:我的话就是法律!!!
对边玉峰之流而言,民众的社会地位的提高,老百姓拥有的合法权利越多,他的管理就越困难,对边玉峰而言,人民完全是统治者的奴仆,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人权、和言论权,更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当然他们更没有权利对统治者的立法和暴政进行监督了,统治者更没有必要对他们的使用公众道路的权利被剥夺进行论证,换言之,剥夺不需要理由......
7#
发表于 2005-7-11 00:31:5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珠海就是关注民生——《侵吞公众道路权利,维护高消群狭隘利益

   珠海禁车绝非边玉峰一人所为,动用人大立法权.可不是小事一桩.后面有一把手二把手在操盘.
   这伙人不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志在又一次制造全国第一,产生轰动效应.以数万个家庭的利益换取政绩功名.
   共产党用错了人,珠海的老百姓信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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